安康市財政局

(三)預算科(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六)行政政法科(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十四)政府採購管理科(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99號),設立市財政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財政收入征管和財政監督檢查職責。
(三)將原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職責轉變為財政國庫集中收付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財政稅收法律、法規政策,擬訂本市財政預算、地方稅收、財務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督促落實。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本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計畫;按照部門預算的原則,編制並組織執行全市公共財政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檢查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年度決算。
(三)依法履行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職能,負責地方稅政管理,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負責地方稅收減免審核申報工作。
(四)負責全市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貫徹落實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地方留成資金。
(六)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政府內外債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務,防範財政風險。
(七)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負責市級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八)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市政府集中採購。
(九)指導市公共資產管理局開展公共資產管理工作。
(十)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管理市政府生產資金,收取市本級國有資本收益;組織貫徹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擬訂並執行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十一)負責財稅法規政策、財政收支執行等情況的監督檢查,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十二)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全市會計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本市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
(十四)負責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承辦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察室)(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負責組織承辦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擬訂和督促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檔案的起草、政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財務、印鑑管理、黨風廉政、計畫生育、信訪維穩、保衛和接待工作;統籌協調後勤服務工作;聯繫財政學會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辦局黨組管理幹部的考察、選拔、任免等具體工作;承辦機關黨務方面的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年度目標管理責任制及考核、獎懲工作;編制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預算科(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編制全市財政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負責編制市級財政預算方案;負責全市財政預算彙編及財政決算結算工作;審查和批覆市級部門預算; 統一辦理預算調整及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負責市對縣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擬訂地方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市以下各級財政預算管理工作;承辦與市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承擔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四)國庫科(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貫徹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管理財政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市財政資金調度工作;承擔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工作,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業務;匯總批覆市級部門決算,編制市本級財政決算;跟蹤分析全市預算執行情況;負責全市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全市國債的發行、兌付、流通工作。
(五)綜合科(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分析預測全市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研究擬訂本市非稅收入計畫及分配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上報全市和市級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統一管理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和票據,檢查指導收費票據的使用情況;負責彩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住房公積金及保障性住房資金的財政監督工作;承擔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六)行政政法科(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承擔行政、黨派、群團、軍隊、武警、政法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初審部門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擬訂相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相關部門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辦市清理和規範津補貼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七)教科文科(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文物廣電、體育、旅遊、計畫生育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初審部門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擬訂全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
(八)農業科(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扶貧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初審部門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擬訂全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支農專項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管理工作。
(九)社會保障科(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初審部門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決算草案;承擔“民生八大工程”項目資金預算編制、項目對接以及項目執行情況的統計、分析、監督管理工作。
(十)經濟建設科(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承擔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安監、規劃、住建、環保、國土、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財政政策;初審分管部門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擬訂全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投資評審操作規程和指標體系,實施對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及建設項目的投資評價工作,承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概(預)、決算和標的具體審查工作。
(十一)企業科(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承擔糧食、商務、供銷、移民等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本市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研究提出財政支持有關行業發展政策;初審部門的年度財務收支計畫和財務決算;擬訂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制辦法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國有股權管理、企業資產評估等有關工作;負責移民後期財政扶持和農業保險等資金的管理;配合相關部門管理小額貸款業務;承擔全市企業財務信息月報、年報的收集、匯總、上報工作。
(十二)會計科(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負責全市會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會計管理制度;承擔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技術等級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會計行業從業資格、技術等級全國統一考試;組織開展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承擔全市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行業監督指導工作;聯繫會計協會、珠算協會工作。
(十三)國際合作科(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參與編制全市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規劃,制定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對全市擬申請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進行審核、組織評估、提出建議並向中、省申報;對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進行財務管理並監督落實償債資金。
(十四)政府採購管理科(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研究擬訂市級政府採購規範性檔案、制度和辦法並貫徹執行; 負責全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受理政府採購的投訴及處理工作;負責對全市政府採購信息進行統計分析,指導縣區政府採購工作。

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5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會計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23名(14正9副)。
工勤人員(司機)6名。

其他事項

(一)代管市公共資產管理局。
(二)財政信息中心為市財政局下屬科級事業單位,經費全額預算,事業編制6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2副。主要負責全市“金財工程”建設和市財政局信息網路建設工作,負責財政對外網路信息採集、發布工作,維護和管理財政信息網路、設備。
(三)後勤服務所為市財政局下屬科級事業單位,經費全額預算,事業編制5名,科級職數1正1副。主要負責機關物業管理、車輛管理、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機關和局領導授權管理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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