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陽縣財政局

3、縣境內礦產業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職能。 4、參與縣境內10萬元以上財政投融資建設項目管理,承擔項目評審職能。 1、縣境內中小企業貸款周轉擔保資金的籌措、管理職能。

一、職能調整

(一)取消的職能
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能
1、承擔的全縣幹部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建立和核算、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查等具體業務移交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菸葉特產稅徵收管理職能移交地方稅務局管理。
(三)劃入的職能
1、強農惠農資金“一折通”(不含社保資金)兌付職能。
2、承擔安康市財信擔保有限公司旬陽工作部職能,負責縣內中小企業或經濟組織申請貸款業務進行項目初審、現場調查、項目推介評審。協助市財信擔保公司對擔保企業的貸款資金進行監管,以及企業經營情況的數據統計。督促擔保企業按期結息還本。
3、縣境內礦產業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職能。
4、參與縣境內10萬元以上財政投融資建設項目管理,承擔項目評審職能。
(四)轉變的職能
1、縣境內中小企業貸款周轉擔保資金的籌措、管理職能。
2、原會計核算中心承擔的會計委派、集中核算職能整體劃轉縣國庫支付局,統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3、根據中央取消農業稅、農業特產稅政策,原農稅局承擔的農業四稅徵收管理職能,轉變為農村財政稅收管理,承擔契稅、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鄉財鄉用縣監管及村財村用鄉監管職能。
4、承擔縣政府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業務工作。
5、承擔縣鄉財政信息網路建設、使用、維護、業務培訓等職能。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法律、法規、政策,草擬本縣財政、預算、地方稅收、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規章、制度及辦法,並按規定報請批准或備案後監督執行。
(二)根據本縣國民和社會發展戰略,擬定財政發展規劃和長期發展計畫;編制並組織執行本縣公共預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檢查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年度決算。
(三)管理本縣各項地方稅收和其他財政收入,並負責地方稅收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審查並上報本縣地方稅收的減免事項。
(四)負責縣境內10萬元以上財政投融資建設項目管理以及基本建設撥款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縣財政直接掌握分配的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和支援農村生產支出資金。
(五)負責管理本縣工交、商貿、農業、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費,管理行政經費和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編制。管理縣級公檢法司經費及其財務管理工作;制定政府採購政策並監督檢查。
(六)負責縣級機關的行政經費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審批;負責縣級機關土地、房產、車輛、設施和辦公設備的配備、調撥、清查登記、監督檢查。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行政編制2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負責局機關的政務工作,組織實施、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和機關各類會議的會務組織以及會議事項的督辦;配合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重要檔案的起草、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和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物業管理、車輛管理、機關公務接待、食堂管理、環境衛生、安全保衛等後勤事務工作;承辦機關和局領導授權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財政宣傳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編制2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負責局機關組織和黨務工作,承擔黨員信息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機構的編制、人事、工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政幹部的年度考核,協助機關目標管理責任考評工作。牽頭組織對鄉鎮財政所業務考評工作;協助做好財政系統違紀案件的查處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指導並管理本系統黨員、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機關和直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牽頭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協助做好財政宣傳工作。
(三)綜合股(編制3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負責預算外資金管理和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的擬定,參與住房、物價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並提出政策性建議;擬定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及規章制度;編制縣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負責執行和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與標準,監督預算外資金的使用情況,管理本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擬定本縣彩票管理辦法及審計下達彩票發行計畫,監督彩票發行;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負責全縣幹部職工住房公積金及城市住房基金的管理與監督,參與有關政策制度的制定與決策;負責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管理與監督;負責中小企業貸款周轉金的籌措與管理;負責全縣財政收費票據管理及土地出讓收入的管理。負責縣鄉(鎮)財政信息網路建設,核心業務軟體使用上下銜接工作;負責鄉鎮工資統一發放數據收集、審核及縣鄉(鎮)工資查詢系統維護、OA辦公系統維護工作;負責農民補貼系統數據匯總上報;負責國庫集中支付後台數據維護和年結工作;負責全縣財政業務系統數據備份、財政局網站維護和信息上傳、機房安全管理工作。
(四)預算股(編制3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研究本縣財政發展規劃和財政分配政策,擬定本縣財力綜合平衡方案;預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並提出建設性建議;編制綜合預算和本縣財政中長期規劃;提出並擬訂本縣財政和預算管理制度;擬訂編制財政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年度全縣預算方案;編制財政年度預決算草案,辦理上下級財政結算事項及批覆財政決算;管理本縣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匯總審核縣級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和批覆縣級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預算平衡和財政收支政策的措施與建議;配合縣編辦制定機構編制與經費預算掛鈎的管理辦法;統一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負責縣對鄉鎮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指導鄉鎮財政預算管理工作;跟蹤分析全縣財政運行動態,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擬定政府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參與外國政府、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論證、評估;負責貸款協定簽定,承辦還本付息業務,編制年度決算;參與並監督貸款資金及配套資金的到位、使用情況;參與並制定本縣的世界銀行、外國政府貸款國債使用計畫和償還工作,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管理本縣的其他債務工作;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經費開支標準的定額和相關政策的研究制訂工作;負責制定行政政法以及科教文事業單位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縣級黨政政法機關、單位基本建設的立項調研工作;提出分管部門單位年度支出預算及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並負責管理和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負責分管部門單位和項目的財務管理工作;審核匯總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財務計畫和財務決算;負責民生八大工程配套資金落實工作;協助做好上級轉移支付爭取工作;負責國庫集中支付單位指標下達、分管部門用款計畫審核工作;負責全縣財政供養人員的統計、登記工作;協調政法機關統一著裝;負責縣級機關車輛購置、更新及其他專控商品的審控工作;負責縣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科文和行政政法口各單位人員工資的審核工作;對統一發放工資單位人員工資實施日常動態管理;負責協調編辦、人事、銀行、單位之間的工資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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