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安康市委辦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漢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安辦字〔2010〕59號),設立區農業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劃出的職能
將三輪、四輪農用運輸車的安全監管,以及農業機械在鄉村道路上作業的安全及技術狀態監理職能,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管理。
(三)劃入的職能
將原區農業機械局劃歸為區農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
(四)強化的職能
1、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職責,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
2、加強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3、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職責,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主要職能
1、負責宣傳農業法律法規,貫徹和執行中、省、市、區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方針、政策和《農業法》、《農技推廣法》、《草原法》、《動物防疫法》、《種子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等有關規定,負責擬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2、參與制定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擬定全區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產業和體系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擬定全區農業開發規劃。
3、參與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指導全區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民加強對生產要素的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工作;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規劃和占用基本農田的審核。
4、參與協調解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規劃和建設;對農業重大項目建設、農牧業商品基地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以及“菜籃子”工程進行立項、論證、申報和實施;預測並發布農業相關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經濟信息。
5、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保護、管理和科學利用農作物種質、畜(禽)種質、界定農田、草原、地力等農業資源,開發農村能源、保護農業生態環境。
6、編制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開展綠色證書培訓,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指導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全區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7、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檢測檢驗和監督管理,依法組織實施對農作物種子(苗)、種畜禽、肥料、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用產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簽署區級政府間動物防疫建議協定、協定、負責動植物(除森林、野生動物外)的防疫檢疫工作。
8、依照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農民購買農業機械補貼兌付。
9、承辦區政府農業涉外有關事務;開展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農業援助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10、指導鎮(辦)農技、畜牧站和農經業務工作。
11、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係;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和事務工作;承擔會議的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督促辦理;負責文秘和公文管理,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檔案、信訪、黨建、老乾和群團、保密、保衛等機關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培養、選拔、交流、任免等具體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制及考核、獎懲工作;調查研究農業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編制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精神文明建設。
2、法制股
負責組織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促進、加強和保護農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區級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起草檔案中涉及農業、農民和農村法規、經濟條款的審核工作,依法管理農業資源、農業生產資料的安全,指導和監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組織協調種子(苗)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用產品的質量檢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動植物防疫和檢疫工作,依法審核和辦理農作物種子、種畜禽、獸藥及其它許可證;負責農業行政審批和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核;組織參與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的整頓和管理,受理有關農業法規政策方面的信訪案件,對農業行政執法人員的行為實施監督和稽查。
3、計畫發展股
參與研究擬定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負責全區農業產業化的規劃、計畫、論證、申報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擬定農業建設項目計畫,組織立項、評估、論證並檢查項目的實施;編制本系統各項經費的預算、決算,監督各項資金的使用,項目的實施和資金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本系統技術服務實體,國有資產和良種示範繁殖農場的管理。
4、業務股
負責全區農業生產和結構布局調整及產業化建設,根據農時節令組織開展生產活動;擬定農牧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農牧業生產基地建設項目、農業區域綜合開發項目,並組織實施;組織引進糧、油、牧、菜、藥材多種經營適用先進技術和優良品種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統計、管理農情網點、匯集農牧業生產情況,掌握農業生產和自然災害情況;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建設,組織實施畜產資源和牧草地資源的保護工作。
5、科技教育股(農業電教中心)
擬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發展規劃,逐步推進科教興農戰略和農科教結合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技術承包;負責農業專業技術職務管理工作,承擔農業職業技能的鑑定、農民技術職稱和《綠色證書》的評審;管理農業有關產業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負責農業科技成果、專利的推薦、申報、農業環境保護、農業技術監督、農業技術的培訓、宣傳工作,協助指導農業行業學會、協會和農民體育協會的各項工作。
人員編制
區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總畜牧師1名(正科)。工勤人員(司機)1名。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組織按照相關規定和《章程》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