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縣教育局

安岳縣教育局

安岳縣教育局是一個機關單位,主要負責擬訂全省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等工作。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審定省級統編教材,負責全省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推進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統籌和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

(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承擔深化直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高等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省屬本專科院校專業設定和重點學科建設,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監督全省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

(八)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省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主管全省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高校領導班子建設。

(十二)負責全省高等學歷教育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三)規劃、指導全省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協調、指導全省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和地方創新體系建設以及承擔國家和地方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畫的實施工作,指導全省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和學位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擬訂全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與發展規劃,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省學位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指導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負責全省出國留學人員和教育系統來川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局長游先國: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基建、教育基金會。管理政工股、計財股、項目辦。

黨委書記付躍平:主持教育局黨委工作。管理黨委辦。

縣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唐顯位:負責督導法規,協助局長負責社會力量辦學、“兩基”工作、各類普通中國小、幼兒教育、中國小教研和教育科研、學校團隊。管理督導室、法規股、普教股、教研室。

副局長熊永生:協助局長負責幹部工作、教師管理、學校後勤與勤工儉學,聯繫招生工作。管理政工股、勤管辦。

紀委書記蔣勇:協助局長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財務審計、信訪維穩、資助救濟。管理監審股、資助中心。

副局長蔣鳳:協助局長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宣傳、目標管理、計畫生育、文書檔案、議提案回復、機關事務、鄉(鎮)掛聯、招商引資、婦女兒童、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實用技術培訓工作,聯繫工會工作。管理辦公室、職成教股。

副局長姚繼光:協助局長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工作、教儀電教工作。管理安全股、教儀站。

縣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李小明:協助局長負責招生工作、電大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招生辦、自考辦、電大站。

縣教育工會主席劉安源:負責工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和指導本系統目標管理、教育宣傳、信訪、計畫生育、文書檔案建設、文明單位創建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保密、文秘、保衛、衛生、消防、綠化、社會治安、後勤服務、機關退休人員管理和教育工作計畫總結、政務協調、政務信息、督查督辦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教育年鑑、教育志編寫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

擬訂全縣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制定全縣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規劃,負責教育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推進教育系統政務、校務公開;負責全縣民辦教育機構的評估審批、綜合管理;對全縣教育系統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評價;指導教育類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基礎教育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基礎教育改革發展規劃和布局調整方案,制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承擔全縣普通中國小、特殊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以及青少年校外教育的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和考核工作,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工作;負責基礎教育學校招生管理和業務指導,管理全縣中小學生學籍;承擔全縣學校體、衛、科、藝和國防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全縣中國小校教學用書、審定中國小地方教材和管理中小學生的素質教育;負責全縣普通中國小德育、團隊、婦女兒童和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工作。

(四)職教成教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改革發展規劃和布局調整方案,制定職業教育評估標準;管理和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定、教材建設、教學改革、實訓基地建設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組織中專、職中學生參加技術等級考核;負責組織人口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全縣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建設、成教幹部培訓、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實用技術培訓和職工崗位培訓工作。

(五)計畫財務股

負責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教育經費和教育收費管理。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教育部門所辦學校招生計畫,負責全縣學校布局、結構調整的規劃並實施;負責學校基本建設規劃和項目、資金安排;負責財務計畫編制和年度教育經費預決算,指導基層學校財務管理,組織本系統財務、後勤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教育收費標準報批;負責校舍規劃和指導校舍、校產、校舍檔案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經費管理、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做好全縣教育費附加管理和使用工作,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指導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和國有資產監管工作。

(六)人事股

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學校領導幹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學校機構編制管理、師資補充、人事檔案管理、教師資格認定、表彰獎勵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報批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員工政治思想教育和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工資、人事統計、優撫工作;承擔學校管理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辦局黨委日常事務,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工會、婦聯及統戰工作;承擔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改革,中國小、幼稚園的新師資培養和在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教師進修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對外交流合作和少數民族地區、受災地區教育援助,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七)監審股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違紀違法案件的監督檢查和教育經費、基建工程內部審計;查處本系統幹部的違紀、違法行為;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教育行風建設制度,查辦教育部門違法違紀案件;監督檢查全縣中國小的收費情況;負責學校經費內部審計,會同有關部門審計全縣教育經費、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投資,檢查監督教育經費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況。

(八)安全股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安全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全縣教育系統安全管理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年度計畫,落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和考核;督促學校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承辦向縣政府及時上報教育部門無力解決的事故隱患整改項目事項;負責編制安全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安全事故處理。

安岳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和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的督導檢查及評估驗收工作;發布教育督導報告;承辦縣政府組織實施教育督政、督學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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