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安仙嬪,為唐代著名詩人、政治家元稹之妾。唐元和五年元稹貶為江陵士曹參軍,疾病纏身的元稹還要照料“扶床行”的女兒保子,在好友李景儉的安排下,娶安仙嬪為妾,在江陵建立家庭,生育兒子元荊。 元和九年安仙嬪病故,元稹帶著保子和元荊回京。安仙嬪是平常人家的女兒,但元稹與其感情也非常真摯,元稹在安仙嬪亡故之後有《葬安氏志》抒發自己的感情。對安仙嬪留下的兒子元荊更是愛撫有加,夭折之時有《哭子十首》哀悼。
元稹簡介
元稹(779年-831年),洛陽(今河南洛陽)人,唐朝著名詩人。父元寬,母鄭氏。為北魏宗室鮮卑族拓跋部後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孫。25歲與白居易同科及第,並結為終生詩友。28歲列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第一名,授左拾遺。舉明經書判入等,補校書郎。元和初,應制策第一。元和四年(809年)為監察御史。長慶元年(821年)遷中書舍人,充翰林院承旨。大和三年(829年)為尚書左丞。
元稹與白居易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詩作號為“元和體”。其詩辭淺意哀,仿佛孤鳳悲吟,極為扣人心扉,動人肺腑。元稹的創作,以詩成就最大。其樂府詩創作,多受張籍、王建的影響,而其“新題樂府”則直接緣於李紳。名作有傳奇《鶯鶯傳》、《菊花》、《離思五首》、《遣悲懷三首》、《兔絲》、《和裴校書鷺鷥飛》、《連昌宮詞》等。現存詩八百三十餘首,收錄詩賦、詔冊、銘諫、論議等共100 卷。
元稹妻妾
元稹一生有妻妾三人: 貞元十九年娶韋夏卿之女韋叢為妻,元和四年七月韋叢病故,年僅二十七歲。元稹與韋叢是恩愛伉儷,但時間不長韋叢謝世,元稹有《祭亡妻韋氏文》以及《遣悲懷三首》等詩篇哀悼自己的妻子。
元和五年出貶江陵士曹參軍之後,疾病纏身的詩人還要照料“扶床行”的女兒保子,在好友李景儉的安排下,娶安仙嬪為妾,在江陵組織家庭,生育兒子元荊。元和九年安仙嬪病故,元稹帶著保子以及元荊回京。安仙嬪是平常人家的女兒,但元稹與其感情也非常真摯,元稹在安仙嬪亡故之後有《葬安氏志》抒發自己的感情。
元和十年出貶通州,大病“百日餘”後北上興元,在那兒再次組織家庭,與繼配裴淑結婚。元稹與繼配裴淑也是伉儷情深,有《黃草峽聽柔之琴二首》、《景申秋八首》、《感逝》、《妻滿月日相唁》、《贈柔之》等詩歌記述兩人的感情。
此外,相傳元稹戀人還有初戀管兒(歌女)、崔鶯鶯(元稹所著傳奇小說《會真記》女主角)、薛濤(唐朝著名女詩人)。但均存在爭議,請謹慎看待。
相關詩文
哭子十首
維鵜受刺因吾過,得馬生災念爾冤。
獨在中庭倚閑樹,亂蟬嘶噪欲黃昏。
才能辨別東西位,未解分明管帶身。
自食自眠猶未得,九重泉路托何人。
爾母溺情連夜哭,我身因事有時悲。
鐘聲欲絕東方動,便是尋常上學時。
蓮花上品生真界,兜率天中離世途。
彼此業緣多障礙,不知還得見兒無。
節量梨栗愁生疾,教示詩書望早成。
鞭撲校多憐校少,又緣遺恨哭三聲。
深嗟爾更無兄弟,自嘆予應絕子孫。
寂寞講堂基址在,何人車馬入高門。
往年鬢已同潘岳,垂老年教作鄧攸。
煩惱數中除一事,自茲無復子孫憂。
長年苦境知何限,豈得因兒獨喪明。
消遣又來緣爾母,夜深和淚有經聲。
烏生八子今無七,猿叫三聲月正孤。
寂寞空堂天欲曙,拂簾雙燕引新雛。
頻頻子落長江水,夜夜巢邊舊處棲。
若是愁腸終不斷,一年添得一聲啼。
有關“元稹薄倖”的辯駁
“元稹薄倖論”者的理由之一,是元稹為企求顯宦而拋棄貧寒的鶯鶯,迎娶韋叢攀結高門;而當元配韋叢病故之後,元稹雖然寫下了《遣悲懷三首》等一大批悼亡詩文,有“唯將終夜長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之句,似乎是情真意切,但僅僅第二年元稹就迫不及待地在江陵續娶小妾安仙嬪;而安氏甫卒,第二年又在興元迎娶繼配裴淑,重新組織家庭。那意思是說,元稹在家庭生活方面對妻妾同樣是薄倖而無情的。
上文已論及,所謂鶯鶯只是出現在傳文《鶯鶯傳》中的一個藝術形象,當時社會生活中並非實有其人。同樣張生既不是元稹自寓,也不是當時社會中實有其人。因此所謂元稹拋棄鶯鶯而結媛鼎族獵取高官云云,其前提是海市蜃樓式的假設,故其結論也就無法成立。何況按照《鶯鶯傳》描寫的崔氏家族,“財產豐厚,多奴僕”,並非貧困之輩。在唐代崔姓女子是人們追逐的“五姓女”,即白居易《唐河南元府君夫人滎陽鄭氏墓志銘並序》所謂的“天下有五甲姓”,亦即崔、盧、李、鄭、王之一,在唐初連皇帝與其結親也往往不得其允,豈可以“寒門”目之?
而韋姓雖為關中望族,但元稹與韋叢結婚之時其岳父韋夏卿僅官太子賓客,不久調任東都留守,時常萌生歸隱之意。元稹《韋居守晚歲常言退休之志因署其居曰大隱洞命予賦詩因贈絕句》詩云:
謝公潛有東山意,已向朱門啟洞門。大隱猶疑戀朝市,不如名作罷歸園。
這說明韋夏卿自己的仕途並非順利。他除了在生活上支持元稹夫婦之外,對元稹的仕途並無實質性幫助,元稹也因此長期滯留在校書郎的閒職上,直到三年後韋夏卿病故,元稹的仕途並沒有改觀。從詩中我們還可以見到,元稹對韋夏卿的退隱意願採取積極促成的態度。元稹仕途稍有改善官拜左拾遺之職,是在自己制科考試中以第一名的身份及第之後,但那與韋夏卿並無關係。由此可見所謂為結媛鼎族獵求高官而拋棄鶯鶯云云,確實是無稽之談。
元和四年七月二十七歲的韋叢病故,次年三月元稹出貶江陵。十月在長安孤苦無依的女兒保子,在白居易等人的幫助下來到元稹的貶地江陵。據元稹《痁臥聞幕中諸公征樂會飲因有戲贈三十韻》自述,當時元稹“脹腹看成鼓,羸形漸比柴”、“耳鳴疑暮角,眼暗助昏霾”。據元稹《六年春遣懷八首》的描述,他拖著多病的身體,除了應付謫吏所應承擔的公務外,還要照料“繞床行”、“帳前啼”、“撩亂走”的“嬌痴稚女”保子,其生活上的困苦是可想而知的。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其朋友李景儉“憫”元稹之“愁”,為他張羅續娶當地女子安仙嬪為妾,以照料不慣貶地生活而又多病的元稹以及幼小的女兒。何況元稹續娶安仙嬪之年僅三十三歲,這無論從舊道德還是從新道德,續娶都是無可非議的。
元和九年秋天小妾安仙嬪又因病離開人世,次年春夏元稹出貶荒僻之地通州。剛剛到達不久元稹就“染瘴危重”,大病“百日餘”,幾乎送命,甚至連後事都安排好了,十月元稹不得不易地就醫北上興元。在詩人染病身客居他鄉的情況下,三十七歲的元稹在興元娶裴淑為繼配,將韋叢與安仙嬪留下的女兒保子、兒子元荊接到興元,再次組成家庭,據《景申秋八首》描述,元稹一家過著“荒涼池館內,不似有人家”、“婢報樵蘇竭,妻愁院落通”、“啼兒冷秋簟,思婦問寒衣”的貧困生活。裴淑死在元稹之後,此後元稹再也沒有續娶妻妾。應該說元稹的兩次續娶,是實際生活的逼迫所致,而絕不是對前妻亡妾的背叛與薄倖。且人當壯年,續娶是非常正當的事情,我們又憑什麼沒完沒了地說三道四?我們又根據什麼煞有介事地加以抨擊?
衡量元稹對妻妾兒女是否薄倖的一個重要標準,是他對他們的感情如何。情感問題是一把軟尺子,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同觀點的人們可以得出不太相同的看法,但大致的客觀標準還應該是存在的,基本的歷史事實也無法隨意否定。我們在這裡舉出元稹的有關詩文,供大家客觀地分析這一問題。韋叢病卒,元稹寫下了大量的詩文,悼念這位與自己甘苦與共的妻子,其《祭亡妻韋氏文》文云:
逮歸於我始知賤貧,食亦不飽衣亦不溫,然而不悔於色不戚於言。他人以我為拙,夫人以我為尊。
置生涯於濩落,夫人以我為適道。捐晝夜於朋宴,夫人以我為狎賢。隱於幸中之言,嗚呼!成我者朋
友,恕我者夫人。有夫如此,其感也,非夫人之仁耶……昔慘淒於少別,今永逝與終離,將何以解予懷
之萬恨!
詩歌中的例子就更多了,舉不勝舉,如《遣悲懷三首》的“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唯將終夜長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江陵三夢》的“情知夢無益,非夢見何期”,《答友封見贈》的“荀令香銷潘簟空,悼亡詩滿舊屏風”等等。直到韋叢病故已兩年之後,元稹還以為她生活在自己的身旁,其《六年春遣懷八首》詩云:“怪來醒後旁人泣,醉里時時錯問君。”其情淒切令人動容。
安仙嬪雖是貧寒人家女兒,在當時人們的眼裡又賤為小妾,但元稹對其早逝,痛惜之情溢於言表,哀傷之感如喪髮妻,其《葬安氏志》云:
大都女子由人者也,雖妻人之家常自不得舒釋,況不得為人妻者。則又閨衽不得專妒於其夫,使令
不得專命於其外,己子不得以尊卑長幼之序加於人……況予貧,性復事外,不甚知其家之無。苟視其頭
面無蓬垢,語言不以饑寒告,斯已也!今視其篋笥無盈餘之帛無成襲之衣無完裹之衾。予雖貧,不使其
若是可也,彼不言而予不察耳!以至於生也不足如此,而其死也大哀哉!
對安仙嬪留下的兒子元荊更是愛撫有加,夭折之時有《哭子十首》哀悼,其中幾首詩云:
才能辨別東西位,未解分明管帶身。自食自眠猶未得,九重泉路托何人?
爾母溺情連夜哭,我身因事有時悲。鍾聲欲絕東方動,便是尋常上學時。
蓮花上品生真界,兜率天中離世途。彼此業緣多障礙,不知還得見兒無?
節量梨栗愁生疾,教示詩書望早成。鞭撲校多憐校少,又緣遺恨哭三聲。
深嗟爾更無兄弟,自嘆予應絕子孫。寂寞講堂基址在,何人車馬入高門?
繼配裴淑卒在元稹之後,但元稹在困苦生活之中對她也是體貼入微。當他們的兒女夭折之後,元稹迷失在老年傷失子女的痛苦之中,但詩人對裴淑不是埋怨而是體貼,其《聽妻彈別鶴操》、《感逝》詩云:
別鶴聲聲怨夜弦,聞君此奏欲潸然。商瞿五十知無子,更付琴書與仲宣。
頭白夫妻分無子,誰令蘭夢感衰翁?三聲啼婦臥床上,一寸斷腸埋土中。蜩甲暗枯秋葉墜,燕雛新
去夜巢空。情知此恨人人有,應與暮年心不同。
當元稹被政敵排斥而出貶外任之時,哀傷之中的詩人卻反過來安慰也在傷心不已的妻子,《贈柔之》詩云:
窮冬到鄉國,正歲別京華。自恨風塵眼,常看遠地花。碧幢還照耀,紅粉莫咨嗟!嫁得浮雲婿,相
隨即是家。
以我們已掌握的元稹生平來考察以上詩文,筆者以為是一一相符的,並無矯就造作之意,是其真情實感的自然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