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寡

守寡

守寡:婦女死了丈夫或丈夫出家以後不再結婚。宋代程朱理學出現之前,無論是皇室、官宦,還是百姓,寡婦改嫁也屬正常,而程頤、朱熹的理學興起將儒學禮教、秦皇石刻、烈女節婦觀竭力灌輸至民間,加之宋王室推波助瀾,用輿論道德倡導守寡,寡婦再嫁遂成為恥事。”張國剛教授說,《唐代墓誌彙編》、《續編》的3000餘墓誌中,再婚和改嫁的婦女僅僅只有10例,而明確記載堅守貞節者就達到264例。由於當時恰好是渡渡鳥滅絕300周年,細心的坦普爾測量了卡法利亞樹,發現僅存的13棵全都超過300歲,這就意味著渡渡鳥滅亡後不再有卡法利亞樹新生。

基本信息

基本意義

shǒu ɡuǎ

謂寡婦不再嫁人。 漢 劉向 《列女傳·衛宗二順》:“ 靈王 死,夫人無子而守寡。”《漢書·蒯通傳》:“婦人有夫死三日而嫁者,有幽居守寡不出門者。”《京本通俗小說·馮玉梅團圓》:“孩兒如今情願奉道在家,侍養二親。便終身守寡,死而不怨!”《紅樓夢》第一一八回:“如今姑爺癆病死了,你 史妹妹 立志守寡,也就苦了。”如:她母親多年守寡,總算把孩子拉扯大了。

[remain a widow;live in widowhood] 死了丈夫的婦女,不再結婚。

歷史記載

漢 劉向 《列女傳·衛宗二順》:“ 靈王 死,夫人無子而守寡。”《漢書·蒯通傳》:“婦人有夫死三日而嫁者,有幽居守寡不出門者。”《京本通俗小說·馮玉梅團圓》:“孩兒如今情願奉道在家,侍養二親。便終身守寡,死而不怨!”

《紅樓夢》第一一八回:“如今姑爺癆病死了,你 史妹妹 立志守寡,也就苦了。”如:她母親多年守寡,總算把孩子拉扯大了。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載:“是時卓王孫有女文君,新寡。”先秦時代,寡婦改嫁,極其普遍。《詩經-小雅》有“不思舊姻,求爾新特”的詩句,可見當時寡婦再嫁,合乎時俗。雖然秦始皇出巡天下廣作刻石,倡表貞節,漢帝也有賜貞婦順女帛,以倡守寡者。隋文帝令“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但國家也設“媒官”,專事鰥男寡女再婚事宜,並分給當事人土地房屋,以便安家。(見《管子-入國篇》)兩漢皇后、公主皆可改嫁。唐代更為開明,《新唐書》載李唐公主更嫁者20餘人,其中三嫁者4人。宋代程朱理學出現之前,無論是皇室、官宦,還是百姓,寡婦改嫁也屬正常,而程頤、朱熹的理學興起將儒學禮教、秦皇石刻、烈女節婦觀竭力灌輸至民間,加之宋王室推波助瀾,用輿論道德倡導守寡,寡婦再嫁遂成為恥事。“婦人貞潔從一而終也”(《易-恆》)。程頤更宣揚:“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他認為寡婦改嫁是失節,男子娶改嫁女,亦為失節。明代和清代是程朱理學泛濫毒害最重的朝代。明太祖洪武元年詔:“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明正德年間又對守貞烈女立貞烈碑。帝王並督令巡官每年上報貞節烈女事例,大行表彰“長者賜祠祀,次亦樹坊表,烏頭袢楔,照耀井閭”。此舉煽動了女性的虛榮與家族榮耀欲望。節婦烈女競相湧現。有夫亡陪死的,有未婚夫亡而終身守寡的,有守寡期間體膚或小腳被男人見投河的,有撞見男人生殖器或被男人調戲、侮辱自縊的。烈女碑林立,貞節牌坊四起,《明史》中僅節烈傳記即不下萬餘。《清實錄》記載,僅康熙五十五年皇帝就親自褒獎“拒奸殞命”9名“烈女”。雍正年間,更是下詔各地,在偏僻山鄉,貧寒之家,加意搜羅“貞節烈女”。同治之後,各地又興辦“貞節祠”,鼓動婦女守寡持節。族人尤其從己利出發,“以家有貞女烈婦為榮,愚民遂有搭台死節之事。女有不願,家人便詬罵辱之,甚至有鞭撻使從者”。寡婦再嫁低人一等,親友鄙視,族人視為敗壞門風。社會風氣亦然,不守寡的女人不得走正門,要躲躲閃閃地行走,否則要被小孩譏笑唾棄。被封建禮教毒害至深的守寡者,如果其父母、兄弟、鄉鄰勸其改嫁,或豪強、富家逼迫再嫁;不僅堅決拒絕,且有的毀容,斷指乃至自殺。“守寡”不僅剝奪了女性享受家庭溫暖的願望,損害了婦女獨立人格和做人的尊嚴,而且壓抑了無數年輕女性的正當性要求,是極其殘酷的封建性風俗。《誌異續編》載一年少守寡者的苦衷:“每於人靜後,即熄燈火,以百錢散拋地上,一一俯身撿拾,一錢不得,終不就枕,及檢齊後,神倦力乏,始就寢,則晏然矣”。極生動地描繪了一位守寡60年的女性壓抑性慾的“訣竅”。但就是這殘酷的“守寡”,在明清兩代卻成為天經地義的社會規範。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裡,勸守寡女“守寡”的書文充塞民間,如西漢劉向的《列女傳》,東漢班昭的《女誡》,都強調:“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西晉裴氏所作《女史箴》主張:“婦德尚柔,含章貞潔,婉淑慎,正位居室。”唐代宋氏姊妹所編《女論語》開篇便言:“立身之潔,惟務清貞。清則身潔,貞則身榮。”明代有女教書數冊,而清代則更繁多,尤以王柏臬著《女誡》、《女論語》、《內訓》和《女范捷錄》組成的《女四書》影響最大。直到辛亥革命後仁人志士才紛紛撰文揭露封建道德的虛偽與殘忍,提倡寡婦改嫁(見貞操)。民國與蘇區則制定了保護婦女權益的法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頒布了《婚姻法》 ,是婦女婚姻自主的法律依據。封建的“守寡”習俗逐漸被取締。

唐朝守寡女人的真實生活狀況

一個時期以來,許多論著都認為,唐代婦女貞節觀念淡薄把離婚與再嫁不當回事。而最近也有學者通過研究認為,唐代婦女其實多數傾向守節,再婚只是少數被迫的行為。10月24日,在西安舉行的“紀念西安碑林建立92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清華大學教授、中國唐史學會會長張國剛發表了自己研究墓誌所取得的成果,為人們揭開了唐代寡居婦女生活的歷史真相。

“唐代墓誌中有關婦女守寡的記載,大體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即結婚不久就守寡;結婚10餘年(約30歲)兒女還年幼時守寡;四五十歲開始的中年守寡以及守寡長達40-50年等多種情形。”張國剛教授說,《唐代墓誌彙編》、《續編》的3000餘墓誌中,再婚和改嫁的婦女僅僅只有10例,而明確記載堅守貞節者就達到264例。由此可以看出,唐代守寡婦女相當多,這個歷史事實不容忽視!

通過對墓誌中記載的事例分析發現,這些婦女的丈夫並非都是年輕而夭亡,恰恰相反,大多是壽終正寢。年輕婦女守寡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丈夫比妻子年齡普遍大得多”,形成了老夫少妻的婚姻模式。在老夫少妻模式下,年輕女子在丈夫死後,便守著一份或多或少的資產,撫養子女,維持生計。

不同年齡的婦女,其進入寡居生活的心態是很不一樣的,也很難一概而論,儘管墓誌中都極力描述寡婦的哀戚之容,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守寡的婦女要從此“摒絕人事”,素麵朝天,清心寡欲,苟度餘生。

張國剛說,喪偶之後,寡婦在堅守貞節的同時,還要履行作為母親的職責,撫養遺孤,做到所謂“婦典母範”,這也是當時社會對她們的要求。為了清心寡欲,求助於佛教是大多數寡居婦女們的共同選擇。婦女年紀輕輕就空守閨房,承受著生活和精神上的雙重壓力,既要撫養兒女、侍奉公婆、操持家務,還得忍受漫長的孤寂。在這種狀態下,佛教的虛空世界就成為其精神上的寄託。

另類的守寡

這也許是世間最離奇的一種愛情,它是動物,它是植物,它們一出生,便兩情相悅,跨越種族的界限,互相愛上了彼此,到了無法自拔的程度,必須以一方吃掉另一方為代價。只有這樣,才能換取另一方的新生,維繫相愛雙方能夠一直愛下去。別皺眉,我說的是渡渡鳥和卡法利亞樹的故事。

印度洋島國模里西斯,曾經是渡渡鳥和卡法利亞樹的天堂。渡渡鳥是一種既不會飛也跑不快的動物,它體態臃腫,且體形龐大,體重可以達到20公斤,曾經一度被人們列為“巨鳥”,水手們首先發現了這種鳥,就把它們取名為“渡渡鳥”。

每隻渡渡鳥一出生,就有自己的情侶,它們就是卡法利亞樹。卡法利亞樹是模里西斯特產的一種珍貴的樹木,也是渡渡鳥的樂園,每天,從睡夢裡醒來的渡渡鳥,就在它的臂彎里嬉戲,玩累了的渡渡鳥就在它的懷抱里憩息,卿卿我我,煞為曖昧。它們,一直相濡以沫了上萬年。

然而,突然有一年,不幸發生了。帶著氣槍和獵犬的歐洲殖民者蜂擁而至模里西斯島,也許是對渡渡鳥和卡法利亞樹的關係感到眼紅,有一天,有人捕殺了第一隻渡渡鳥,他發現渡渡鳥的味道非常鮮美,食後,簡直可以讓人靈魂出竅!於是,他們便你一隻、我一隻肆意捕殺下去,長此以往,美麗的模里西斯島上再也找不到渡渡鳥的影子。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自從渡渡鳥滅絕以後,卡法利亞樹也逐漸難覓蹤影。

這讓許多人感到費解,他們想盡種種辦法,想揭開其中的奧秘,但是,總是無果而終。直到l981年,美國生態學家坦普爾來到模里西斯,這時,模里西斯的卡法利亞樹只剩下了l3棵。由於當時恰好是渡渡鳥滅絕300周年,細心的坦普爾測量了卡法利亞樹,發現僅存的13棵全都超過300歲,這就意味著渡渡鳥滅亡後不再有卡法利亞樹新生。也就是說,渡渡鳥滅絕之日也正是卡法利亞樹絕育之時。

原來,這l3棵痴情的卡法利亞樹,為愛守了300年的寡。

是什麼力量讓卡法利亞樹對渡渡鳥如此情有獨鍾呢?坦普爾經過敏銳的觀察和一系列複雜的研究,終於找到了答案。

坦普爾通過細緻的研究終於發現,在渡渡鳥的遺骸中有幾顆卡法利亞樹的果實,原來渡渡鳥一直是以卡法利亞樹的果實為食物。卡法利亞樹的樹種有層堅硬的殼,堅硬到它本身都無法衝破這層障礙。渡渡鳥把這些果實吃到肚裡以後,經過胃中碎石般地消磨,樹種的那層殼被磨薄,再排出體外後,才能順利發芽、生長,所以,要想生育,就必須藉助渡渡鳥。

為了驗證自己推測的準確性,坦普爾把幾隻火雞餓上了一個星期,並迫使火雞吃下卡法利亞樹種。當火雞排出種子後,坦普爾種下它們,不久真長出了幼苗。

真相終於大白。

原本和諧的自然界,每一種動物滅絕,就有一種或數種植物會為它“守寡”,其實,“守寡”的何止是植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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