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直到今天,人們仍然堅持這樣的觀點:時間的性質是一維的長度,時間的單位應該用“小時”或“秒”來表示,事實真是如此嗎?在這裡我先大膽地提出幾點疑問:如果時間真是一維的長度,它為什麼不能用標準尺來衡量卻要用標準鍾才能計算?既然時間是長度,它為什麼不能用長度單位米來表示而非要用“小時”和“秒”來表示?“小時”和“秒”也是長度單位嗎?如果是長度單位它們與米是什麼關係?兩者能換算嗎?反之,如果不是長度單位幹嗎要用它們來表示時間長度?相信這些問題是沒有人提出過的,也是極難回答的,至少不能說它們是幼稚的問題,回答不上來的問題一定不是幼稚的。
可以肯定地說,我們今天使用的時間概念是含混不清的,其中存在著許多明顯的矛盾,應該說這完全是我們理論自身的矛盾,與時間本身無關。
有史以來,由於人們對於時間概念的錯誤理解,必然導致今天一切有關的物理學理論都不能算做正確的科學理論,雖然現有的這些物理學理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釋宇宙的局部,似乎解釋的也很正確,但終歸不可能建立起一個完整的、大統一的宇宙科學理論,糾其原因就在於我們並不真正了解“時間”。
事實上宇宙是極其簡單的,因此解釋宇宙的科學理論也必然是極其簡單的而不是相反,它大大地超乎了我們所有人的想像。如果你把宇宙想像的越複雜、越神秘,你就越無法把握宇宙;假如你把宇宙想像的很簡單,你就會驚奇的發現,宇宙原來是透明的,除了量和量的分布以外什麼也沒有,那時你會瞠目結舌。
破解宇宙之迷的前提在於破解時間之迷,破解時間之迷的前提在於破除傳統的“時間觀念”,它既是一層窗戶紙,也是一道銅牆鐵壁,如果你具備了超越愛因斯坦的想像力,這層窗戶紙將一捅即破,你相信嗎?現在就讓我們來破解時間之迷。
在真實的宇宙中,時間的形象並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是“一維的長度”,而應該是“三維的體積”。時間的單位既不能用“秒”來表示也不能用“米”來表示,而應該用“立方米”表示。人們通常所說的“小時”和“秒”以及“天”和“年”並不代表時間單位而只代表“角度”單位。在真實的宇宙中,時間的真正形象並不是角度,而是存在於角度中的“角體積”。現在我們就來專門討論這個問題,首先從時鐘談起:
我們知道,不同時鐘上的錶盤面積大小各不相同,但所有時鐘錶盤面積中存在的角度卻完全相等,都是三百六十度。當時針在盤面上轉動了一周時,我們說時針走過了十二小時的時間,同時也可以說時針轉動了三百六十度角,這說明錶盤上的十二小時單位正好等於三百六十度角,而錶盤上的一小時單位也正好等於三十度角。由此看來,小時的概念並非長度單位,而實際上代表著角度單位,小時和角度兩者之間是可以換算的。換句話說,所謂一小時實際上就是錶盤上三十度角的代名詞;反之,錶盤上三十度角也正好相當於一小時。
一定有人會問:既然你說“小時”不是時間單位而只能做為角度單位,那么我們通常所說的一小時時間又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仍以時鐘為例進行說明。
在錶盤上,如果時針轉動了三十度角我們就會說時針走過了一小時時間,這就好比錶盤上的一條半徑掃過了三十度夾角中的角面積;如果時針轉動了三百六十度角,就等於這條半徑掃過了錶盤周角中的圓面積。我們說:無論是三十度夾角中的角面積還是三百六十度周角中的圓面積就是體現在“時鐘”里的時間,換句話說:在“時鐘”里,時間的形象直觀地體現為面積單位,所謂“一小時時間”就是錶盤上三十度夾角中的角面積,“十二小時時間”就是錶盤上周角中的圓面積。
現在我們知道了,在“時鐘”里小時的概念原來是指角度單位,而所謂的時間不過是體現在角度中的面積,因此,我們再也不應該說:時間有多長?而只能問:時間有多大?時間的單位既不能用秒來表示,也不應該用米表示,最多只能用平方米表示。
說到這裡你感覺吃驚嗎?請不要急於反駁我。一切時鐘上的錶盤面積和刻度都是不動的,它代表著靜止的時間,一切時鐘上的錶針都是運動的,它們代表著運動的物體,這說明物體只能在靜止的時間中走動。當某個時鐘上的錶針停止轉動時,我們不能說時鐘里的“時間”停止了,因為代表時間面積的錶盤和刻度本來就是不動的,我們只能說運動的錶針在時間中停止了。這個意思是說——時間本身是從來不動的,時間是靜止的。
在“時鐘”里,時針就象運動的物體,只能在時間面積中通過,時間是物體運動掃過的面積而不是走過的距離長度,在所有的錶盤上都不能體現出時間線段的長短,而只能體現出時間面積的大小。一定有人不同意這種看法,認為如果把錶盤上的時針看成是由無數個質點組成的半徑,這樣每一個質點掠過的弧線就是一條時間線段,它就可以用長度單位米來表示,時間還會體現為長度。我們承認,所有面積最終都是由線段疊加而成的,但是任何線段即使再細也會具有一定的寬度,從本質上講仍然可以被看成是一個面積單位。同理,在錶盤上移動的質點即使再小也應該被視為一段半徑,它在轉動中所留下的痕跡必然是由長度和寬度構成的面積,所以我們說:在錶盤上時間的形象只能體現為面積,而不是長度。單一的長度單位不能唯一地確定面積的大小。
通過以上的分析肯定會給人一種錯覺,似乎時間真的就是面積單位,其實這種理解也是不對的。事實上,我們在前面所說的“時間”不過都是時鐘里的時間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時間。真正意義上的時間既不是長度單位,也不是面積單位,而只能是體積單位。
我們知道,所有時鐘最早都是根據地球的自轉原理而設定的,地球才是真正的標準鍾。一切時鐘都應該被看成是地球鐘的投影,時間在這個投影平面上只能表現出面積的特徵,而在地球鍾里,時間的真正形象必然體現為體積。
地球自轉一周同樣等於走過三百六十度角,但地球轉動一周並不等於走過了十二小時單位,而是被規定為二十四小時單位,這樣地球鐘上的一小時單位就應該等於球體中的十五度夾角。這就是說:在地球鍾里,一小時就是十五度夾角的代名詞。與時鐘不同,地球鐘上的一小時單位里的“時間”並不是兩條半徑夾角之間的角面積,而是垂直於地軸上的兩扇半圓面積夾角之間的角體積,這就象我們把一個西瓜均勻地切割成二十四塊,每一塊西瓜的形狀就類似於一小時單位中角體積的形狀。如果把二十四塊角體積看成是一個整體,它就是地球鍾周角中存在的球體積,這個球體積就是地球鍾自轉運動所占據的時間體積,它的大小可根據地球半徑長度和球體積公式求出。地球自轉運動所占據的時間體積與地球質量所占據的空間體積重合、相等。在這裡“時間與空間”終於統一了,它們統一於三維體積。
在地球鍾里,時間的形象既不是質點掠過的弧線距離,也不是鏇轉半徑掃過的面積,而是鏇轉平面掃過的體積。時間的單位既不能用米來表示,也不能用平方米來表示,而只能用立方米來表示。
曾經有人形象地把時間比喻成時間管道或時間隧道,這簡直是天才的比喻,既然是隧道就必然要用體積來表示,不過任何時間管道都不可能是直管,而是一個封閉的曲管。這是由於一切物體的運動都是在一定的範圍內鏇轉,就象時針和地球鍾那樣在角度中進行一樣,無論是一個原子、太陽系還是整個宇宙。
在太陽系中,地球的公轉軌道就是一個典型的時間管道,當然,這個時間管道的樣子是在我們的思維中想像出來的,它是地球圍繞太陽公轉一圈所掃過的體積,該體積的大小等於地球的最大切面與管道的平均周長的乘積。在太陽系中,所有行星都在自己的時間管道中圍繞太陽中心鏇轉,由於不同行星的管道的截面積大小和平均周長各不相同,因此,我們說每個行星運動所實際占據的時間體積大小不同,並且它們都不處在同一個時間體積中。所有行星公轉一周都叫做走過了一年的時間或三百六十度,這說明一年的單位實際上代表太陽系中的三百六十度角,在地球年中存在的時間管道體積與木星年中的時間管道體積肯定是不同的,應該說木星鏇轉運動所占據的“年角度”中的時間體積明顯地比地球運動所占據的“年角度”中的時間體積要大,這好比說木星質量占據的空間體積要比地球質量所占據的空間體積要大一樣,並且它們同樣也不處在同一個空間體積中。
在地球鐘上,一切物體都可以被看成是在自己的時間管道中象時針一樣圍繞著地軸鏇轉,任何單個物體或質點的時間管道截面與管道周長的乘積就是該物體鏇轉運動所占據的時間體積。地球上所有物體或質點的時間管道體積累計的總和構成了地球整體自轉運動所占據的總時間體積,這個時間體積的形狀也是一個典型的以地軸為中心的時間管道。地球是一個球體的時鐘,也是普通時鐘的原型。地球上每一個單個物體的運動都不處在同一個時間管道體積中,或者說不具有同時性,但它們又都同處在一個更大的時間管道體積中,這就是地球的總時間管道體積,它的大小與地球質量所占據的空間體積大小相等、重合。
就宇宙整體而言,它是一個最大的標準鍾,在宇宙鍾里存在著各種不同層次、大小不等的時鐘,包括銀河系鍾、太陽系鍾,地球鍾和原子鐘、光子鍾等。宇宙中一切物體的運動就象永不停止的錶針一樣確定著自己在時間體積中的位置和坐標,我們今天所感覺到的所謂時間的快慢,實際上並不是時間本身的快慢而是地球自轉和公轉運動的快慢,它與地球的動量和速度直接有關。要想知道最後的答案,我們必須按順序討論。
宇宙中一切物體的運動都是在“時間體積中”進行的而非隨時間運動;一般說運動的總是物體,而不動的總是時間,運動與時間不可分。時間的本質是三維的體積,時間量的單位用立方米表示。
宇宙中時間完整地隱藏在空間中,與空間體積重合、相等,因此我們很難發現它的存在,誤以為時間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並且是無法把握的。宇宙中時間與空間是對稱統一的,兩者重疊在一起形成了三維時空。三維時空觀比所謂的四維時空觀更簡單、更易懂,並且能夠直觀地描述,因此更具有合理性。
宇宙中時間是靜止的而非均勻的流逝,一切物體都是在時間中而非在空間中持續地運動。一切物體運動相對不動的時間而言都是絕對的,時間沒有長短只有大小,時間沒有快慢之說,因此時間也就無始無終。
宇宙中不存在直線勻速運動,一切物體都在自己的時間管道中循環,這使得時間的特徵同空間一樣不可避免地表現為彎曲的圓形結構。宇宙是一個鏇轉的球體,類似於原子、地球和太陽系。
必須強調指出:只有承認了時間的三維性質,才有可能最終解釋宇宙,否則我們只能永遠在舊理論中徘徊。
在基本上了解了時間的三維性質之後,還要繼續討論另外兩個相關概念,這就是動量和速度。在宇宙中,任何單個物體運動所占據的時間體積必然直接與該物體的動量和速度有關,它們共同構成了一組相關的變數。在動量、時間體積和速度三者之間存在著確定的比例關係,其中任何一個變數的量值都是由另外兩個變數共同決定的,它們密不可分、相互說明、缺一不可。除了動量、時間體積和速度之外,宇宙中還包含著另外一組變數,這就是質量、空間體積和密度,它們三者之間同樣存在著確定的比例關係,其中任何一個變數的量值都是由另外兩個變數共同決定的,它們密不可分、相互說明、缺一不可。宇宙中的這兩組變數是對稱統一的,可以對照解釋和相互說明。
必須指出:由於人們過去並不真正了解時間,因此對於“動量”和“速度”概念的理解必然也是含混不清的,以至於在對“動量”和“速度”概念的定義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著錯誤和矛盾,在此必須予以糾正。現在我們首先討論動量。
在教科書中,動量被定義為質點的質量與速度的乘積,動量的單位用千克?米/秒表示,毫無疑問,這是不對的。我們說如果動量等於質量與速度的乘積,那么在動量中就必然應該包含著質量並且一定大於質量,這就是說動量應該被看成是由兩部分量組成的,這裡有一個問題,如果其中一部分量肯定叫質量,那么另一部分量應該叫什麼呢?假設這部分量也叫質量,就等於說動量全部是由質量所組成,兩者不存在區別,這是不應該的。假設另一部分量叫動量,就等於說動量中既包含質量同時也包含一部分動量,這顯然是矛盾的。也許有人說另一部分量叫速度,那么我們為什麼不能反過來也把速度叫質量或叫動量呢?還有,如果動量中必然包含質量的話,在質點失去速度的情況下,質點的質量是否仍然屬於動量的一部分?這時我們為什麼總認為動量在靜止的質點中完全消失了?如果我們不能合理的回答這些疑問,還能肯定地認為動量是質量與速度的乘積嗎?況且把動量的單位用千克?米/秒表示也是非常牽強的,因為它明顯地是做為一個比值出現的,比值不能夠代表一個確定量的單位。比如說質量單位是千克,那么與之相對應的動量單位也應是千克而不是別的。可以肯定地說:現有的動量概念是錯誤的,是不能成立的,它必須要與質量單位相統一。請不要急於反駁我,這決不是聳人聽聞,我們沒想到的事情還多著呢。
一個相對地面保持靜止狀態的鐵球,有人說它的速度為零,因此不具有任何動量;還是這個鐵球,有人看見它正在與地面一起圍繞著地軸轉動,因此說它具有很大的動量。兩種不同的解釋必然得出兩種不同的計算結果,請問:鐵球到底有沒有動量?不用說,回答當然是肯定的。
長期以來,人們始終堅定地認為:運動永遠是相對的,在失去或並存著兩個不同參照系的情況下不能斷定物體動與不動,從而也就無法確定物體有無動量。在這種錯誤的思維方式影響下人們必然以為所有物體中都不可能存在著絕對的動量,甚至認為物體中的動量是可有可無、時有時無的。這樣一來,人們根據相對運動計算出來的動量自然也是相對的動量,應該說這種認識是非常錯誤的。
可以肯定地說,在真實的宇宙中確實存在著一個絕對靜止的參照系,這就是我們反覆強調的時間體積,時間和空間是宇宙中唯一不動的東西,(這個問題以後還要進一步說明,時間和空間只做膨脹和收縮運動,只有大小的變化,它們都是有限的。)一切物體只要存在於時間中就必然是絕對運動的,並且具有絕對的動量。宇宙中動量與質量相同,都是物體中固有的量,而且是絕對存在的量,兩者是相對獨立的。動量只表示物體運動大小的量,是純粹運動中的量,也叫做占據時間的量。動量的大小隻與物體運動所占時間體積的大小和速度的大小有關,而與質量無關。這就象物體質量的大小隻與所占空間體積的大小和密度的大小有關,而與動量無關一樣。物體中動量與質量等價、平權、重疊;時間體積與空間體積等價、平權、重疊;速度與密度等價、平權、重疊。
在地球上,一切物體都隨地面一起圍繞地軸轉動,在不受到其它物體動量的作用下始終保持原有的動量不變。一個在地面上靜止的鐵球永遠不會自己滾動,除非有其它物體的動量傳遞給它,迫使其改變原有的速度而在地面上滾動,然而這時鐵球所具有的動量已經不是它應有的真實動量,而是附加了其它物體的動量,一旦所施加的額外動量消失後,鐵球就會自發地逐漸恢復到原有的速度和動量狀態上來,最終停止在地面上與地球一起轉動。
現在我們知道了,任何物體在不受到其它因素的影響下總保持原有的動量不變,這就是說物體的動量是固有的而並非質量與速度的乘積,那么物體中原有的動量大小又是如何確定的呢?確切地說:物體的動量是所占時間體積與速度的乘積,這就相當於物體的質量是所占空間體積與密度的乘積一樣。如果我們要想確定某個物體的動量大小必須首先確定物體所占的時間體積大小和速度的大小;這等於說:如果我們要想確定某個物體的質量大小必須首先確定物體所占的空間體積大小和密度的大小一樣。然而遺憾的是,現有的教科書中的速度概念本身也是錯誤的,必須先行予以糾正。
教科書中的速度概念被定義為質點的位移與所歷時間的比值,速度單位用米/秒表示,這是什麼意思呢?按照書上的說法,位移是質點運動所走過的距離,用長度單位米表示。很顯然,這種說法至少是不嚴謹的,我們已經知道,任何質點的運動過程必然要掃過一個管道體積,這就是質點動量存在於其中的時間體積,如果我們僅僅把運動看成是質點走過的距離而不是掃過的體積,就會使動量與時間體積相脫離,這就好比說物體在空間中運動、時間在鐘錶里進行一樣。我們知道,在現有的速度概念中的時間單位用“秒”表示已經是錯誤的觀點了,因為“秒”已被證明只能代表角度的單位,這樣一來長度單位米與角度單位秒兩者之間不可比,我們總不能說十五度角中究竟存在多少米。即使我們把角度單位“秒”看成是角度中存在的面積或體積,這個速度概念的比值也是不能成立的,因為米與平方米或立方米之間也不可比,我們總不能說一定的面積或體積中究竟存在多少米?還有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在現有的速度概念中居然沒有體現出動量的概念,這是不可思議的事情。相比之下,在現有的密度概念中明確地體現出了質量的概念。總之,我們今天使用的速度概念表達的內容是含混不清的,根據這樣的概念不能反映出速度的真正含義。糾其原因仍在於我們根本不懂得什麼是“時間”。
現在就讓我們來修改這個含混的概念,在速度單位米/秒中,時間單位不能用秒表示,而應該用立方米表示。長度單位米在速度中是多餘的概念,應該改為動量。由於原來使用的動量單位——千克?米/秒是錯誤的,因此必須更換。為了使動量單位與質量單位相統一,我們把動量單位表述為:千克(動量),這樣修改後的速度概念應表述為質點的動量與時間體積的比值,速度單位用千克(動量)/米3(時間)表示。新的速度單位與原有的密度單位是非常對稱的:千克(動量)/米3(時間)千克(質量)/米3(空間)我們把修改後的動量、時間體積和速度稱之為新概念,它們與物理學中的另外一組變數——質量、空間體積和密度之間存在著數學形式上的對稱性和統一性,稍加比較之後就會發現其中存在的合理因素。總之,新概念的出現不僅僅是對舊概念本身在內容和美學效果上的改變,從更大的意義上講,它預示著一場新的物理學革命將在所難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