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社團
學校社團是由學生通過自己的喜好向學校申請的團體,通過這個團體把志同道合的學生集中到一起,共同探討.共同學習與交流的一個組織。
基本任務
充分發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積極性,開展形式多樣的校園科技文化活動,使社團在提高大學生素質.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務學院改革開展穩定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社團條件
(一)有10人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具備的基本素質;
(二)社團性質健康,能促進大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
(三)有規範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四)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一般包括該協會的管理章程,活動內容和組織形式等;
(五)經團委研究同意後,方可成立。
成員條件
(一)思想健康,積極向上,對社團工作有興趣並有志在工作中增長見識,鍛鍊自我;
(二)遵守社團的各項規章制度,具備團結協作的精神。
會員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獲得參加社團活動,內部學習,培訓的權利;
(三)對社團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請求社團維護其合法權益;
(五)請求社團幫助解決在社團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六)加入自願,退出自由。
會員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社團的決議;
(二)服從社團的指導和監督,積極配合社團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參加社團活動,完成社團交辦的工作;
(四)積極開展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
(五)向社團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宣傳社團的宗旨,維護社團的聲譽,以實際行動擴大社團影響;
(七)主動向社團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