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棗莊人,1988年畢業後參加工作,2006年初至深圳,工作近三年,又至上海、北京。教育背景
武漢大學法律碩士;
山東大學法學本科;
山東師範大學中文本科。
在國營工廠工作7年半;
人民法院從事法律政策研究、民商事審判工作10年;
在深圳、上海的房地產集團、連鎖商業集團、物流集團從事專職公司法務及管理5年多時間;
上海世昌律師事務所開始律師執業;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
生態圈孵化平台高級顧問。
案例及論著在法院工作期間,每年平均審判離婚、繼承、撫養、債務、人身損害、房屋買賣等各類民商事案件60多件。
在律師執業和從事公司法務期間,代理建設工程、房產開發、房屋買賣、土地轉讓、公司股權轉讓、智慧財產權、銀行借款契約等各類民商事糾紛案件220餘件,代理經濟仲裁、勞動仲裁案件30多件。
還接受公司企業的委託,處理了大量的非訟業務。
論文及調研報告30多篇:
《關於工程施工中工期違約責任的法律分析》(碩士論文);
《試論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及責任承擔方式》(法學本科);
《法院裁判文書的特點及寫作方法》(中文本科)。
有多篇論文、調研報告曾獲區政法委一等獎,綜治類徵文二等獎,被省、市級法制報刊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