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南區地方稅務局

孝感市孝南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7月,屬稅務系統垂直領導,其前身為孝感市稅務局。主要負責孝南區的各項地方稅收征管工作。

一、機構簡介

2009年8月19日,經省地方稅務局批准,設定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征管科、稅費服務科、信息管理科5個內設機構,直屬機構稽查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四分局4個派出機構,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級別均為副科級。第一分局負責區直企業及行政事業單位、廣場街、書院街、新華街、車站街、臥龍鄉、毛陳鎮、南大經濟開發區的地方稅、費征管。第二分局負責三汊鎮、祝站鎮、閔集鄉、朱湖辦事處、東山頭辦事處地方稅、費的征管。第三分局負責新鋪鎮、楊店鎮、西河鎮地方稅、費的征管。第四分局負責肖港鎮、陡崗鎮、朋興鄉地方稅、費的征管。全局現有幹部職工329人,其中在職228人,退休101人。

二、主要職能

孝南區地方稅務局是主管孝南區轄區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機構,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區地方稅務局受上級地方稅務局與同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地方稅務局垂直領導為主,區地方稅務系統的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幹部管理和經費開支均由上級地方稅務局實行垂直管理。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運用稅收槓桿,強化稅收的巨觀調控功能和稅收執法職能。
(三)負責本地區的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會勞動保險5種規費以及文化事業建設費、地方教育發展費、河道堤防維護費、旅遊發展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排污費等徵收管理工作。
(四)負責地方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根據全省預算安排,編制全區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規費計畫,組織地方各項稅收收入、規費收入,努力完成稅收任務、規費任務。
(六)負責管理全區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和經費,管理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領導班子和有關的幹部、人事、職稱、勞動工資等工作。
(七)負責全區地稅系統的幹部教育和培訓;負責系統內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八)負責全區地方稅收執法檢查。
(九)監督檢查全區地稅系統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黨紀政紀的情況。
(十)組織稅收政策宣傳和理論研究。
(十一)承辦黨委、政府和上級地稅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內設機構

2009年8月19日,經省地方稅務局批准(鄂地稅函[2009]168號),縣(市區)局設定辦公室、監察考評科、稅費征管科、稅費服務科、信息管理科5個內設機構。孝南區地方稅務局內設機構職能介紹:

1、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批轉、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工作督辦、信訪、保密、調研、信息、稅收宣傳;負責制定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負責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上級機關刊物的發行征訂工作;負責稅收理論及內部研究性資料的采編管理工作和普法工作;負責系統綜合治理、內部行政事務、物業、車輛管理及後勤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2、監察考評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管理本局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有關幹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和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建立後備幹部考核管理制度;負責機構人員、勞動工資、職稱評定、學歷教育、崗位培訓、離退休幹部管理、系統文明創建、黨務、工青婦群團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日常管理;負責本局紀檢監察工作,制定有關稅務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調查處理違法違紀行為,受理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和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宣傳稅務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抓好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負責系統內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工作;負責本局工作質量和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3、稅費征管科

負責地方稅費徵收管理和政策業務工作;在授權範圍內制定有關的具體規章和辦法,並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調查研究和解決徵收管理中出現的政策業務問題;負責社會保險和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對規費、基金進行政策監控和管理;制定具體的社保規費征管辦法;負責處理執行社保規費征繳政策及有關規定中的問題;負責地方稅收和規費的具體業務指導、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綜合性的稅收征管法規,制定與其配套的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建立和完善地方稅收征管體系和現代化征管手段;負責稅收執法檢查;負責執法責任制及各項管理制度的監督執行;負責減免稅的審批事務;按照法定程式和許可權,負責辦理重大稅務違法案件審理及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負責地方和涉外稅費政策管理;負責承辦有關稅收議案和提案;負責本單位稅務發票的印製、領購、使用、保管等各項管理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和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4、稅費服務科

負責監督檢查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徵收管理資料的落實工作;負責制定系統納稅服務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納稅服務工作;負責結合實際制定分類服務標準和操作規程;承擔面向納稅人的納稅諮詢、辦稅服務和渠道管理,包括12366熱線及簡訊系統的的管理,參與相關的信息化建設;擬訂面向納稅人的辦稅公開內容、方式並組織實施和管理;擬訂納稅服務考核、評價、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規範辦稅人員的納稅服務行為;擬訂納稅信用評級制度並組織實施,推進稅收信用體系建設;處理有關納稅服務的投訴和舉報;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5、信息管理科

負責編制地方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季度及月計畫;負責地方稅收票證和會統工作;負責地方稅(費)源的監控、管理(含重點稅源的監控),制定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制度;負責經費、財務、裝備、固定資產管理;擬定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信息化和行政管理自動化的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和行政管理自動化建設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系統計算機硬體的管理;負責系統信息化的規劃、管理、制度建設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重大項目的論證、立項和建設工作;負責系統信息化的技術支持和運行維護工作,確保信息設備和各項數據安全;制定信息化管理辦法,並抓好落實;負責內、外網站建設工作;按照技術要求和發展的需要,結合系統實際工作,組織開展相關的信息技術技能培訓;負責完成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