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義法學

半個世紀以來,存在主義者唱著傷感低沉悲涼的進行曲,一步步邁人了人文科學的各個領域,有意和無意地開創出以存在主義命名的學派。就法學領域而言,存在主義者似乎晚來了一步,但它卻以始料不及的能量,掀動了一股當代西方法學的新興思沏,存在主義法學的客觀存在和悄捎的繼續蔓延,使人不得不冷靜嚴肅地看待它,分析它。 事實上,存在主義者從未公開表明,他們已經為聯合起來、組織成體、創設了存在主義法學流派。

存在主義法學

存在既是合理,法學也不例外,在法學領域中,很多法律法規是原來沒有的,經過社會的發展,出現了很多立法者在立法時沒有預料到、也無法預料到的這樣那樣的事情,於是,司法解釋和法律修正案應運而生。這就是我所謂的存在主義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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