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皮膚病要“小題大做”

婦女在妊娠期間,因內分泌改變及胎兒生長發育的需要,母體發生一系列的適應性變化,很容易產生皮膚病。妊娠期間婦女的皮膚病輕者可令患者瘙癢不止,重者可造成嬰兒胎死腹中,因此千萬不可小視。一般情況下,造成嬰兒胎死腹中的皮膚病主要有以下幾種。
妊娠痒疹好發於妊娠3~4個月的孕婦。皮損為全身散在多數小結或丘疹,伴劇癢,夜間尤甚。搔抓後常有表皮剝脫及血痂等繼發性改變。一般於產後3周內自行消退,遺有暫時性色素沉著。但下次妊娠仍會再發。皮疹嚴重者可有死胎出現。
妊娠皰疹通常發生於妊娠3~6個月時,開始有全身不適、發熱、皮膚發癢等症狀,數天后可出現紅斑、丘疹、水泡等損害,往往聚集成群,呈環狀排列。泡破後結痂,愈後留下色素沉著。在妊娠期中,病情往往反覆減輕或加重。有時可伴有蛋白尿和血尿。一般在分娩前後皮疹開始消退,有時直到月經再來時才痊癒。此病對母親一般無危險,但死胎、嬰兒先天性異常和新生兒死亡率可高達50%。
皰疹樣膿包病常發生於妊娠期及產褥期孕婦,是一種少見的急性危重皮膚病,常突然發生。開始時成群的小膿包發生於成片的紅斑上,以後膿包陸續出現,常排列成環形,膿包乾涸後結痂,但其邊緣可有新膿包發生,嚴重者可波及全身,病人有寒顫、發熱、譫妄等全身症狀,也有嘔吐、腹瀉及蛋白尿等。血鈣含量往往降低。孕婦常發生流產、死胎或嬰兒出生數日後死亡。幸而治癒者,下次妊娠時也易復發。
因此,在妊娠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清潔衛生,做到勤洗澡、勤換衣;洗澡時最好是淋浴而不是盆浴。此外還要注意自己的身體健康,合理營養,均衡飲食。
如果一旦發現自己患有皮膚病,應立即到醫院檢查治療,切不可盲目自治。一般情況下,妊娠婦女應定期到醫院檢查身體,這樣,不但有利於自身的健康,更有利於胎兒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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