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儀式
據介紹,“婚禮式頒證 ”將設立面積約150平方米的獨立頒證大廳,台下為觀禮的親友準備至少20多張座椅。頒證大廳可以布置成中式或歐式的婚禮現場,新婚夫婦還要當場宣讀結婚誓詞。
主要目的
婚姻登記,填表、拍照、領證,僅需10分鐘搞定;一場婚宴,迎親、儀式、筵席,至少要花上四五個小時。如此懸殊的時間差證明,對於婚禮,新人們“輕登記、重婚宴”。為改變這一情況,民政部正考慮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推廣“婚禮式頒證”。
主要意義
如果新人願意接受民政部門免費送上的浪漫頒證儀式,那么對於民政部門和新人而言是“雙喜臨門”,一方面,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工作實現了創新突破,服務更具人性化;另一方面,新人的結婚登記更有紀念意義。一種最理想的結果是,“婚禮式頒證”引導新人移風易俗,新人把免費的婚禮作為了“正規”的婚禮,打消了擇期舉辦更隆重婚禮的念頭,抵制了鋪張浪費,若如此,“婚禮式頒證”便有了更深遠的社會意義。民政部這樣的想法絕對是“好心好意”,是為民辦實事,為民辦“喜事”。一方面設身處地為新人著想,為新人雙方家庭著想,且不說是否一定能夠增強新人的家庭責任感,單說,如果社會能夠認同的話,可以節約婚慶的巨額開支,新人不花錢就能享受浪漫的婚禮儀式,何樂而不為呢?另一方面,內涵創新與創意,是改進社會管理的一次積極嘗試。
潛在困難
但是浪漫和現實之間是有距離的,浪漫也不是普適的絕對理由,即便是免費的送上門的浪漫也不一定符合一些新人的口味,民政部門不能幻想過頭,不要武斷地“自作多情”。“婚禮式頒證”的時間比簡單頒證的時間要長很多,意味著民政部門發證的效率會大大降低,而有些新人沒有時間或耐心等證,他們更願意“立等可取”。還會有一些新人依然最看重他們另行舉辦的傳統婚禮,因而把民政部門的免費婚禮程式視為額外的麻煩。個別新人秘密登記結婚的意願也應該得到充分尊重,有的新人因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顧慮,不願意讓社會或特定的群體知道結婚一事,民政部門大張旗鼓的“婚禮式頒證”一定會讓這部分新人反感牴觸。
每天,民政部門都會迎來大量的新人,如果堅持為每對新人舉行“婚禮式頒證”,工作人員無疑會很煩很累,他們恐怕難以拿出足夠的激情保持頒證儀式的質量,“婚禮式頒證”極可能陷入一種枯燥無味的“浪漫批發”狀態,這樣,新人們就會掃興了。
“輕登記、重婚宴”現象的產生並形成社會習慣,除了婚姻登記發證機關一直以來沒有提供“類似服務”成因外,更有傳統的慣性、習俗的使然等因素。“婚禮式頒證”是否有市場?是否能夠贏得社會共識?很難預測。如果新人“不習慣”這樣的形式,“不配合”這樣的婚禮,豈不是讓面積約150平方米的獨立頒證大廳(中式或歐式的婚禮現場)的資源浪費嗎?興建頒證大廳也是納稅人的錢。
也許有人會出“餿主意”,動用行政手段加以引導,以頒證來“綁架”婚禮,不走婚禮儀式,不給頒證。這可能是最具威懾力的,也是最簡單易行的。但有公權力“挾證以令婚禮”之嫌,即便整個過程是“免費”,喜慶氛圍也因公權力摻和而降低。放棄行政手段,完全依賴於“自發”,資源肯定得不到有效利用,處境很尷尬,“好心未必有好報”。
深層反思
據悉,民政部已經開始在系統內徵求意見,打算推出“婚禮式頒證”服務,登記、頒證與婚禮合二為一的新興模式。為何只在系統內徵求意見?既然服務對象是社會大眾,就該向公眾徵求意見。80後、90後已進入或即將進入婚姻殿堂,他們最有發言權——是否喜歡這樣的形式,還有哪些更好的創意,還可以增添哪些浪費元素……系統內徵求意見是單一的,是管理者(服務者)角度想問題,難免會“理想化”;向公眾徵求意見,才能聽到服務對象的聲音。“婚禮式頒證”只怕是“單相思”。“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凡是沒有經過民意發酵、民智給力的決策,即便是好心也未必辦成好事,辦成“喜事”。在公民社會裡,在公民表達充分的時代里,“為民做主”應該完全“歷史使命”,取而代之的“問計於民、問政於民、問需於民”,是廣徵民意、尊重民意、集中智慧。只有讓公眾意願與政府決策、官民關係進入“熱戀”狀態,並走進“婚姻殿堂”,社會的和諧程度才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