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起源
由於2008年是“奧運年”,具有不同一般的紀念意義,許多新人選擇在2008年完婚,婚慶市場異常火爆,婚慶“牛市”催生“婚宴黃牛”,不少“婚宴黃牛”預定了酒店好日子的婚宴席位,從中“炒價”並謀取利潤。隨後,“婚宴黃牛”變成為網路上的熱詞。
2009年國慶期間將迎來結婚的高峰期,“婚宴黃牛”便又開始忙活生意,他們甚至連2010年的好日子都被搶訂光了。根據轉賣方的說明,轉賣婚宴的理由大多只是這兩種:婚期推遲、與女友分手。經調查,雖然其中確實存在因為突然原因辦不成婚禮而急於轉讓的新人,但有的很可能是靠轉賣婚宴酒店賺錢的“黃牛”,因為他們開口就要轉讓費。“婚宴黃牛”之所以利用轉賣婚宴酒店來賺錢,是因為向酒店預訂婚宴很簡單,只是挑日子、交押金、簽協定,其他什麼手續都沒有,就連婚姻狀況都不問。人們發現確實如此,只需撥打一個電話,就可以隨意預訂,在交押金之前,還可以保留3天至4天。
結成同盟
“‘婚宴黃牛’其實都是他們內部人,甚至還有酒店的小領導。”從事婚慶行業的郭康德說,“我是開婚慶公司的,平時接觸酒店的機會比較多。我知道瀋陽一家星級酒店內就有你們說的‘婚宴黃牛’,因為他自己能在酒店內拿到優惠。所以他經常聯繫訂婚宴的事情,他在裡面收取一定的好處費。” 郭先生說,這些“婚宴黃牛”要不就是認識酒店領導或負責銷售人員;要不本身就是酒店內部人員。他們通過便利條件,能拿到一些優惠政策。他們就以這些優惠政策作為誘餌,讓尋找酒店的新人上鉤。 還有些人根本就不給優惠,就是看準了大家集中選擇的“好日子”。“像2009年10月3號,既是中秋節又是國慶期間,肯定是舉辦婚禮的人比較多。好飯店就那么幾家,能訂高價位飯店的人肯定不在乎那點錢,所以他們都押這個日子。”郭先生說。“從2009年春節開始,我便轉賣青年大街某家五星級酒店9月7日的婚宴。每桌的轉讓費從100元一直‘炒’到了800元,加上轉讓費,我賺了2萬多元錢。”
2009年6月13日,一位“婚宴黃牛”告訴,轉賣婚宴也有風險,如果一旦到期還轉賣不掉,自己交納的3000元至5000元的押金,酒店是不會退還的。 6月16日,記者以舉辦婚宴為名撥通了幾個“婚宴黃牛”的電話,2名“婚宴黃牛”表示,他可以幫忙聯繫到“心儀的酒店”,不過需要200-500元的“介紹費”。看來,“婚宴黃牛”們為了減少風險已經有了“聯盟”。 “我因為認識酒店裡的人,可以享受到免15%服務費、可以自帶酒水的優惠。這一切都是免費的。”6月13日,一位推銷皇姑區某四星酒店婚宴的“黃牛”直言不諱地說,“雖然轉讓費需要3000元,但可享客群多‘免費’的優惠條件,足可以抵銷數千元投入。”正是由於許多“婚宴黃牛”的“關係”,使他們的“讓”往往非常順利。
利弊現象
針對“婚宴黃牛”這一現象,郭先生說:“其實也沒什麼,可能他們的做法也方便了一些新人。比如現在才開始著手找飯店的新人,很多中意的飯店都被訂光了。如果不是有這些所謂的“黃牛”他們可能真的找不到中意的酒店。但是現在不一樣了,他們可以通過“黃牛”訂購到。” “去年我結婚就是在這些‘黃牛黨’手裡買的二手宴席,當時我要的是8月8日。找了幾個人都說那個日子不好碰,所以要加錢。好一點的酒店要加2000元,少的也要加上幾百元。當時有一個人手裡的飯店根本一點名氣都沒有,還讓我加200塊錢。”去年結婚的吳曉江說,“後來我們找到一個不用另外加好處費的,但是後來才知道,那個人給我們時告訴我們是1188一桌的,但是給上的是988的酒宴。一桌就是200元,我們當時是34桌,一下就被他賺走了6000多塊。”
吳小姐說,除了這種加價的“黃牛黨”,還有一種是給優惠的。“給優惠的我們也遇到了,他們說是自己能找到關係,但是有一些優惠是有限制的,比如說單桌的價位要達到一定的標準,預訂的桌數要達到一定的數量。根據他們的限制,自己找酒店可能也可以談下來。” 而一位名為“新娘不褪色”的網友說:“‘婚宴黃牛’有些是真牛,有些則是病牛。你要是找到真牛,可以在他那裡拿到真正的優惠,甚至他給你的優惠所省的錢要原因超過他要的好處費。這部分人有的是酒店內部人員,也有的是靠連帶關係,總體來說都是用公家的東西換自己的收入。對新人來說找到這樣的‘黃牛’既可以省去找酒店的奔波,還可以順利的拿到優惠。還是很划算的。”
社會評價
“其實只要季節合適,氣候適宜,就是婚宴的好時候。沒有必要選擇看著吉利的日期。另外,時下已經流行一種中西合璧的婚禮方式,婚禮是在晚上進行。新娘換下婚紗,穿上晚禮服,別有一番風趣。新人可以通過這些選擇來錯過結婚高峰。”婚慶從業人員張英說,選擇晚間婚禮既可以有更多的方式選擇,又可以避免酒店難尋的難題。 張英說:“很多人對晚上舉辦婚禮採取迴避的態度,這與民間一度流傳的“中午12點以後結婚為二婚”的說法有關。但史料記載,中國古代迎娶花轎都是在黃昏以後。《白虎通》上說,‘婚者,謂黃昏時行禮,故曰婚’”。由此看來,晚上舉行婚禮才是中華民族源遠流長的婚禮習俗。至於人們所謂的初婚不能過十二點之說,可以說無據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