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書 名: 婚姻家庭糾紛法律解答
作 者:姜小川
出版時間: 2009年02月
ISBN: 9787509309759
開本: 16開
定價: 20.00 元
內容簡介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首先應當加強法制教育。法制教育的核心是培養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念,在法制軌道上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實現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得到妥善協調,人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維護和實現的目標。
本套叢書由法學理論和實務部門工作人員共同編寫,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以解答常見法律問題為出發點,旨在幫助廣大讀者了解相關法律,解決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糾紛。
叢書分冊《科學發展觀與和諧社會》由法學理論和實務部門工作人員共同編寫,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讀本,通過深入淺出的論述與生動典型的案例,幫助讀者深刻理解科學發展觀與和諧社會的理論內涵。
圖書目錄
一、結婚
1.兒女婚姻由誰做主?
2.再婚權利受到法律保護嗎?
3.婚前財產公證有什麼作用?如何辦理?
4.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嗎?
5.不離婚,能要求丈夫支付扶養費嗎?
6.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能否各自飛?
7.打自己的老婆(丈夫)是天經地義的嗎?
8.遭受家庭暴力或者受虐待的家庭成員可以通過什麼途徑保護自己?
9.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能否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10.父母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11.婚房產權證上到底寫哪幾個人的名字?有什麼不同的法律後果?
12.一方婚前繼承、婚後取得的財產能否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13.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能不能因為婚姻關係建立而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
14.夫妻間婚前的債務是否因結婚而消滅?
15.夫妻一方能否擅自處理婚後繼承的財產?
16.丈夫生前給“第三者”的“補償金”妻子可否要求返還?
17.丈夫用夫妻共同財產抵押貸款,妻子不知情是否應承擔責任?
18.丈夫去世,生前所欠債務是否應由妻子還?-
19.未經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婚姻關係是否有效?
20.法律上規定哪些情形屬於無效婚姻?
21.子女可以申請宣告已故父親的婚姻無效嗎?
22.一女嫁二夫,前段婚姻解除後,後段婚姻是否受到法律承認?
23.表兄妹絕育,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嗎?
24.婚前隱瞞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這樣的婚姻有效嗎?
25.雙方隱瞞真實的結婚年齡騙取結婚證,其婚姻關係是否自始至終都無效?
26.如何通過法律手段解除受脅迫結婚的婚姻關係?
27.因重婚造成婚姻無效的,該如何分割財產?
28.無效婚姻的彩禮應否返還?
29.試婚是否受法律保護?
31.同居女友可以索要青春賠償款嗎?
32.戀愛期間購置的房產權屬該如何認定?
33.婚約解除後,訂婚期間贈與的財物應否返還?
34.同居期問所生子女該由哪一方撫養?
35.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嗎?
36.美麗的行為構成重婚嗎?
37.花錢買老婆也是犯罪嗎?
38.閻某的行為構成虐待罪嗎?
二、離婚
39.有哪些方式可以結束名存實亡的婚姻?
40.夫妻如何辦理協定離婚?
41.一方不履行離婚協定的約定,另一方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42.離婚時患有精神病,離婚登記能撤銷嗎?
43.乘人之危簽訂的離婚協定有效嗎?
44.丈夫可以在“二期”期間提出離婚嗎?
45.妻子在婚前已經懷孕,婚後被丈夫發現,在懷孕期間丈夫可以提出離婚嗎?”
46.懷孕婦女起訴離婚,法院是否準許?
47.父母能否代理無行為能力的子女提出離婚訴訟?
48.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49.丈夫的精神病久治不愈,妻子可以與之解除婚姻關係嗎?
50.渺離婚案件是否必須適用調解程式?
51.夫妻一方所得的獎章真是“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嗎?
52.買斷工齡款是否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53.婚前一人買房,婚後二人一起還貸,離婚時房產如何處理?
54.婚前購買的房屋婚後漲價增值部分是否算“共同財產”?
55.離婚時如何分割按揭房屋?
56.離婚時男女雙方都爭著要房子,由自己向對方作現金補償,這個難題怎么解決?
57.離婚後房產權證變更為對方的名字時,是否要徵收契稅?
58.夫妻共同創辦的公司股權應該怎么分呢?
59.夫妻共同財產中涉及企業的,財產應如何分割?
60.妻子將婚前積蓄以丈夫名義存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61.離婚分割的個人財產是否可作為復婚後的共同財產?
62.丈夫向妻子“借”款,離婚後該不該還錢?
63.離婚後債務誰來承擔?
64.躲避債務離婚,前妻需要一起還債嗎?
65.離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另一方應該給予補償嗎?
66.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有義務予以適當的幫助嗎?
67丈夫包養情人導致離婚,妻子要求精神賠償能獲支持嗎?
68.養兒六歲方知不是親生子,前夫能否請求賠償已付的撫養費?
69.協定離婚後還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嗎?
70.妻子擅自墮胎丈夫可否要求賠償?
71.離婚時未分割的財產能否請求再次分割?
三、撫養贍養糾紛
四、遺產繼承糾紛
五、特殊婚姻家庭糾紛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01有12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3有12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1998年11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985年4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98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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