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就《南方都市報》關於“深圳市公安局一退休幹部組織多名官員赴宴吃娃娃魚”報導的相關情況,深圳市公安局在廣東省公安廳紀委和深圳市紀委的督導下進行了全面調查,並對相關人員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事件經過
經查明,2015年1月21日晚,深圳市公安局東深分局局長王遠平召集曾共事過的同事在東湖水庫明珠酒樓聚餐,參加人員共19人(其中14人為公安局在職或退休人員、5人為臨時幫助開車的人員),分坐V888、V999兩個包房。聚餐期間,轄區東深派出所根據王遠平的要求安排了4名巡防員到酒樓周邊巡查。
《南方都市報》3名記者陳樂偉、陳文才、易海軍根據報料線索於當晚20時許到該酒樓暗訪。20時50分許,聚餐人員陸續離開酒樓時,巡防員黃某茂發現記者陳文才持相機拍攝,遂上前制止,雙方拉扯中相機落地損壞,黃某茂撿起機身離開。3人追趕不及返回現場,陳樂偉口頭表明身份要求採訪聚餐人員,被質疑身份後出示了本人的名片,採訪遭到拒絕。巡防員江某元發現易海軍用手機拍攝,上前奪下手機離開現場。隨後,陳文才撥打110報警,稱相機被搶。東深公安分局東深派出所民警接到指令後到現場處警。
深圳市公安局發布的調查處理情況通報稱,當晚聚餐的兩個房間共消費5025元,由王遠平個人支付,未索取發票;食用的娃娃魚(學名大鯢)系酒樓從深圳某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購入的人工飼養產品;聚餐人員分別駕乘8輛私家車或乘坐公交前往,沒有公款消費、公車私用和食用野生娃娃魚的問題。記者財物受損、被打一事,經羅湖區黃貝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當事方已達成調解協定,由責任人進行了相關賠償。
事件結果
實配合調查,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弄虛作假違紀,市公安局決定給予王遠平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其東深公安分局局長職務,給予陳川舟行政記過處分。對未發現有違法違紀問題的另12人解除停止執行職務措施。
深圳市公安局稱,感謝廣大媒體和民眾的監督,對此事給社會帶來的影響表示歉意。深圳市公安局將舉一反三,正風肅紀,進一步加強警隊作風能力建設,不斷提升執法水平,為平安深圳建設繼續努力。
事件影響
21日晚,南方都市報接報料稱,有黨員幹部消費野生保護動物娃娃魚,報料被記者暗訪證實。但記者亮明身份採訪時,卻遭到參與飯局的官員和安保人員毆打。
26日,深圳方面通報稱,對14名涉嫌違規的公安民警停職調查。
而據《新京報》28日報導,知情人士提供的檔案及簡訊內容顯示,27日,深圳警方下達“專項教育整頓活動”通知,“嚴禁各單位以任何形式組織聚餐;嚴禁以同事聚會、同學會、老鄉會、戰友會等各種名義搞聯誼聚餐,分局領導及民警在辦理婚喪嫁娶等事宜的宴請前必須經分局紀委審批”,並要求民警簽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