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歷
1975.08--1976.01 江蘇省武進縣生活用品廠 職工
1976.01--1981.01 山東省泰安54825部隊 戰士
1981.01--1983.09 廣東省陸豐縣公安局東海派出所 民警
1983.09--1985.07 廣東省汕頭大學法律系 學生
1985.07--1986.10 廣東省潮州市公安局治安股 幹部
1986.10--1988.07 廣東省汕頭市國安局 副科長
1988.07--1992.01 廣東省汕尾市公安局政保科 科長
1992.01--1993.04 深圳市羅湖公安分局政保科 正科級幹部
1993.04--1995.02 深圳市羅湖公安分局政保科 教導員
1995.02--1996.09 深圳市公安局嘉賓派出所 所長
1996.09--2002.01 深圳市公安局十一處 副處長
2002.01--2002.11 深圳市公安局行動技術支隊 副支隊長
2002.11--2007.09 深圳市公安局行動技術支隊 支隊長
2007.09--2007.10 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 寶安區委常委、局長
2007.10--2011.12 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 寶安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局長
2011.12—2013.05 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 局長、黨委書記,寶安區委常委
2013.05--2015.06 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
2015.06--2017.01 深圳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7.01-- 深圳市公安局 黨委委員、巡視員
工作分工
分管治安巡警支隊、人口管理處、制證中心、保全行業管理,協助施志剛同志負責維穩處突工作和推居工作,聯繫羅湖分局。
打人事件
深圳警界多名官員酒樓吃娃娃魚,被市民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28人參與該飯局。為此記者暗訪此事被打。14名公安人員就包括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曲曉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