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官嫖娼案

上海法官嫖娼案

上海法官嫖娼案,指的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法官陳雪明、趙明華等人在夜總會娛樂並參與色情活動。2013年8月2日在網上曝光後,經上海市紀委、上海市高院黨組等部門聯合調查取證,相關法官被開除黨籍,提請開除公職。

簡介

上海法官嫖娼案上海法官嫖娼案
2013年8月2日,網上爆料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多名法官“集體嫖妓”後,上海市紀委當晚與爆料人取得聯繫。8月3日上午,爆料人來到上海市紀委協助調查,並提交了時長30多個小時的完整視頻證據。隨後,上海高院將涉案的陳雪明趙明華等4人停職。

案件回顧

2013年6月9日
視頻發布者倪某某出於個人原因跟拍趙明華。2013年6月13日起,他以自己在度假村消費時丟失了物品為由,要求調取相關監控錄像,最終拷走了視頻。
2013年8月1日
倪某某通過網路公布視頻,舉報上海高院陳雪明、趙明華法官等官員接受吃請、去夜總會娛樂,並集體招嫖。
2013年8月2日
上海市紀委及上海高院表示,已對陳雪明等四人在夜總會娛樂的情況開展調查,並將根據查清的事實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013年8月6日
陳雪明、趙明華等人被開除黨籍。

事件真相

聯合調查組查明,2013年6月9日,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團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郭祥華邀請,前往南匯地區的通濟路某農家飯店晚餐,趙明華又邀市高院民一庭庭長陳雪明,市高院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長王國軍一同前往。晚餐後,以上5人又和3名社會人員一起,前往位於惠南鎮的衡山度假村內的夜總會包房娛樂,接受異性陪侍服務。當晚,參與活動的一社會人員從附近某養身館叫來色情服務人員,趙明華、陳雪明、倪政文、郭祥華參與嫖娼活動。

具體處理結果

依照相關法紀規定,上海市紀委、市高院黨組和有關部門決定:

給予趙明華、陳雪明開除黨籍處分,由上海市高院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按法律規定撤銷其審判職務,開除公職。

給予倪政文開除黨籍處分,免去其市高院紀檢組、監察室相關職務,由市高院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按法律規定撤銷其審判職務,開除公職。

給予王國軍留黨察看兩年處分,由市高院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按法律規定免去其審判職務,撤職處分。

給予郭祥華開除黨籍處分,相關企業給予其撤職處分並解除勞動契約。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趙明華、陳雪明、倪政文、郭祥華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位於惠南鎮城南路88號的衡山度假村則被責令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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