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年9月至1987年9月先後任十堰市稅務局花果、張灣、紅衛稅務所專管員、稅政科科員、火車站稅務所副所長。
1989年7月至1994年7月先後任十堰市稅務局征管科副科長科長、辦公室主任。
1994年7月至1995年4月先後任十堰市地稅局辦公室主任、稽查隊隊長。
1995年4月至1999年3月先後任十堰市地稅局稽查分局局長、直屬徵收分局分局長。
1999年3月至2009年1月任十堰市地稅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9年1月至2014年5月任黃岡市地稅黨組書記、局長。
2014.05-2015.09任湖北鹹寧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2015年9月21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鹹寧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姚濤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湖北省地稅局黨組研究決定,免去姚濤鹹寧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依法雙開
據鹹寧市紀委訊息:經鹹寧市委批准,鹹寧市紀委對鹹寧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姚濤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姚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該局超規模、超預算興建納稅服務中心綜合樓以及濫發津補貼,應負主要領導責任;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禮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故意超越職權,違法決定,給國家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其中,故意超越職權,違法決定,給國家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
姚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鹹寧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鹹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姚濤開除黨籍處分,建議由湖北省地稅局給予姚濤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