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G需要理論(ERG theory)
簡介
美國耶魯大學的克雷頓·奧爾德弗(Clayton. Alderfer)在馬斯洛提出的需要層次理論的基礎上,進行了更接近實際經驗的研究,提出了一種新的人本主義需要理論。奧爾德弗認為,人們共存在3種核心的需要,即生存(Existence)的需要、相互關係(Relatedness)的需要和成長發展(Growth)的需要,因而這一理論被稱為 “ERG”理論。生存的需要與人們基本的物質生存需要有關,它包括馬斯洛提出的生理和安全需要。第二種需要是相互關係的需要,即指人們對於保持重要的人際關係的要求。這種社會和地位的需要的滿足是在與其他需要相互作用中達成的,它們與馬斯洛的社會需要和自尊需要分類中的外在部分是相對應的。最後,奧爾德弗把成長發展的需要獨立出來,它表示個人謀求發展的內在願望,包括馬斯洛的自尊需要分類中的內在部分和自我實現層次中所包含的特徵。
除了用3種需要替代了5種需要以外,與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不同的是,奧爾德弗的“ERG”理論還表明了:人在同一時間可能有不止一種需要起作用;如果較高層次需要的滿足受到抑制的話,那么人們對較低層次的需要的渴望會變得更加強烈。
馬斯洛的需要層次是一種剛性的階梯式上升結構,即認為較低層次的需要必須在較高層次的需要滿足之前得到充分的滿足,二者具有不可逆性。而相反的是,“ERG”理論並不認為各類需要層次是剛性結構,比如說,即使一個人的生存和相互關係需要尚未得到完全滿足,他仍然可以為成長發展的需要工作,而且這3種需要可以同時起作用。
此外,“ERG”理論還提出了一種叫做“受挫——回歸”的思想。馬斯洛認為當一個人的某一層次需要尚未得到滿足時,他可能會停留在這一需要層次上,直到獲得滿足為止。相反地,“ERG”理論則認為,當一個人在某一更高等級的需要層次受挫時,那么作為替代,他的某一較低層次的需要可能會有所增加。例如,如果一個人社會交往需要得不到滿足,可能會增強他對得到更多金錢或更好的工作條件的願望。與馬斯洛需要層次理論相類似的是,“ERG”理論認為較低層次的需要滿足之後,會引發出對更高層次需要的願望。不同於需要層次理論的是,“ERG”理論認為多種需要可以同時作為激勵因素而起作用,並且當滿足較高層次需要的企圖受挫時,會導致人們向較低層次需要的回歸。因此,管理措施應該隨著人的需要結構的變化而做出相應的改變,並根據每個人不同的需要制定出相應的管理策略。
對ERG理論的評價
阿爾德弗的ERG理論在需要的分類上並不比馬斯洛的理論更完善,對需要的解釋也並未超出馬斯洛需要理論的範圍。如果認為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是帶有普遍意義的一般規律,那么,ERG理論則偏重於帶有特殊性的個體差異,這表現在ERG理論對不同需要之間聯繫的限制較少。
ERG理論的特點有:
(1)ERG理論並不強調需要層次的順序,認為某種需要在一定時間內對行為起作用,而當這種需要的得到滿足後,可能去追求更高層次的需要,也可能沒有這種上升趨勢。
(2)ERG理論認為,當較高級需要受到挫折時,可能會降而求其次。
(3)ERG理論還認為,某種需要在得到基本滿足後,其強烈程度不僅不會減弱,還可能會增強,這就與馬斯洛的觀點不一致了(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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