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主要成份為長春胺。
化學名稱:(3α,4β,16α)-14,15-二氫-14-羥基象牙烯寧-14-羧酸甲酯。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HNO
分子量:354.45
性狀
本品為硬膠囊,內容物為白色球形微丸。
適應症
本品用於治療衰老期心理行為障礙(如警覺性和記憶力喪失、頭暈、耳鳴、時間與空間定向力障礙、失眠)。也可用於急性腦血管病及腦外傷后綜合征。
眼科方面:可用於治療缺血性視網膜疾病。耳、鼻、喉科方面:可用於治療耳蝸前庭疾病。
規格
30mg/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一粒,一日二次,早晚各服一粒,最好飯後服用。
不良反應
尚未見有不良反應報導。
禁忌
顱內高壓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不具有長期抗高血壓作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壓治療。
2.心律失常或低血鉀患者慎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或哺乳期婦女禁用。
兒童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老年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毒理
本品是從小蔓長春花中分離得到的一種生物鹼,能夠提高神經元對葡萄糖和循環氧的利用能力,擴張腦血管和毛細血管,改善腦血流量。
藥代動力學
據資料報導,每次服藥後血藥濃度保持100ng/ml以上可達12小時。
貯藏
密封、乾燥處保存。
包裝
鋁塑。6粒/板,10粒/板,12粒/板,1板/盒。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國家藥品標準WSI-(X-267)-2003Z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00714
生產企業
煙臺魯銀藥業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2007.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