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法律與本我》內容為:作者愛德華?懷特沒有把霍姆斯寫成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人,而是把他的平凡和平凡中的奇特之處一一寫下來。霍姆斯不是一個完人,他是一個絕對的凡人。他的成就是一個凡人通過克已、努力、專注、堅持,最後達到了光輝的頂點。他對法律科學成就的追求、專注達到了可以犧牲一切個人興趣的程度。從麻薩諸塞州最高法院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霍姆斯一口氣坐了四十九年,空前絕後。霍姆斯長壽,九十三歲去世時,他同時代的人幾乎走光了。政府在著名的愛靈頓公墓給他留了一席。幾名當時在任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為他扶柩,風光之極。
作者簡介
作者:(美國)愛德華·懷特譯者:孟純才陳琳G.愛德華·懷特,1963年獲美國安默斯特學院(AmherstCollege)文學學士學位;1964年及1967年分別獲耶魯大學文學碩士和博士學位;1970年獲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1972年起於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任教。1987年至2003年先後被任命為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JohnB.Minor、DavidandMaryHarrison、Sullivan&Cromwell、E.JamesKelly等榮譽法學教授及大學教授。懷特還是多家美國著名法律學術機構成員,並擔任有關學術出版機構的編輯和顧問。 他曾是“古根海姆學者”(aGuggenheimFellow),兩度成為國家人文科學基金高級學者(theNationalEndowmentfortheHumanities),他還是美國藝術與科學學院院士(theAmericanAcademyofArts⪼iences),美國歷史學家協會成員(theSocietyofAmericanHistorians)以及美國法律協會成員(theAmericanLawInstitute)。他於2008年獲得RogerandMadeleineTraynorFaculty成就獎。 自1976年開始,懷特出版的13部作品為他贏得了眾多榮譽,包括普利茲獎。
圖書目錄
引言
第一章 身世
第二章 內戰
第三章 友誼、夥伴和同行
第四章 走向成熟:早期的法學學術活動
第五章 普通法
第六章 全面認識法律
第七章 旅行與浪漫史
第八章 麻薩諸塞州最高法院
第九章 最高法院 1903-1916
第十章 公認
第十一章 最高法院,1917年-1931年:“進步的法官”
第十二章 最高法院,1917年-1931年:言論自
第十三章 老年生活
第十四章 最後評價
附屬檔案:霍姆斯的秘書名單
書目提要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