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信息辦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方針、政策;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2、根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本縣信息化發展規劃,編制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並實施和監督、檢查;協調解決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產業統計及信息發布。
3、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會同縣財政部門審批縣財政資金投資建設的信息化建設項目;負責管理縣級財政用於扶持信息化建設的資金。
4、指導、審核各部門、各鄉鎮、各行業的信息發展及實施計畫,並督促實施。負責全縣黨政專用通訊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黨政專用通訊、救災應急和其他重要通信;負責全縣信息化管線工程建設的規劃管理;統籌規劃全縣公用計算機網、有線電視網、部門專用網的管理協調工作;聯繫與國家通信主幹網、軍工部門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方面的工作;協調跨部門、跨行業面向社會服務網互連互通。
5、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信息化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有關信息行業的技術標準,並負責信息行業的執法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信息產品質量和網路服務質量。
6、負責政府公共資料庫建設的規劃、協調工作,研究制定全縣信息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建立全縣信息資源共享機制。負責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社會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企業信息化的規劃、推進、建設、協調工作。
7、負責組織、協調縣信息化重大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電子政務及信息化套用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驗收和管 理工作。負責本縣電子信息與軟體產業發展項目和信息化領域軟課題的立項、管理、檢查、驗收工作。負責指導信息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推廣工作。擬訂有關本縣信息技術的科研規劃和計畫;推進計算機、通信和軟體的科技開發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創新,參與組織實施重大信息科技攻關。
8、負責計算機網路的安全監管技術工作;負責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組織監管信息產品的安全評測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
9、研究提出全縣信息化建設人才的培養、引進和管理機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信息化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資質、資格認證;負責信息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網際網路信息服務以及套用服務的管理工作;參與制定有關信息服務的資費政策;牽頭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信息化套用、宣傳以及信息化人才的管理與電子政務推廣及培訓工作。
10、負責全縣軟體產業的協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扶持我縣軟體發展的投資、融資、稅收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軟體企業認定組織工作;組織、監管軟體產品的測評及登記;牽頭管理全縣軟體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11、負責指導、督促、檢查、考核全縣各鄉鎮及縣直各單位的信息化工作;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網的管理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奉新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運行及管理維護工作;指導全縣信息化推進和科研開發工作。
12、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具體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並參照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機構設定,縣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設3個職能股(室)。
(一)綜合培訓股
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的工作關係,制訂機關工作規則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重要文字材料和綜合性檔案,承辦重要會議;組織信息化政策研究,擬定綜合性政策及重大改革方案;組織起草全縣信息化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工作;研究提出有關立法建議,辦理人大、政協提案;負責信息、新聞發布、對外宣傳、公共關係工作;負責機關文秘、財務、檔案、機要、保密、信訪、安全保衛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與縣內外信息化工作機構的聯繫。
負責全縣信息化專業人才預測、規劃、培訓、智力引進、人才交流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有關工作;牽頭組織全縣信息化與電子政務培訓工作,負責規劃建立專業人才及信息化培訓、再培訓體系;負責聯繫並編定本縣的基礎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
負責政府視頻會議的召開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政府入口網站及二級網站的信息發布、檢查、評比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及網上會議通知系統的管理及維護工作。
(二)網路管理股
負責信息化技術合作與交流、信息技術的引進、推廣和套用工作,指導、參與信息化項目和產業利用外資的工作;組織開展信息化發展重大改革措施的推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化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組織實施電子政務方面的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負責本縣信息化項目建設的立項和驗收;負責全縣重大信息化項目招投標和指導工程監理;指導各部門的信息技術套用和電子政務的推廣工作;負責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社會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企業信息化的規劃、推進、協調工作。負責全縣信息及軟體行業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信息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本縣信息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指導和督促檢查工作。組織協調本縣信息安全防禦體系的建設及處理有關重大信息安全問題。負責監督管理本縣信息安全系統和產品的認定、測評和套用工作。組織本縣信息化安全項目的技術論證;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信息產品質量和網路服務質量;組織監管產品的安全評測工作;負責組織、檢查、指導各部門的信息網路安全工作和計算機病毒防範工作。
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網、視頻會議系統和入口網站的系統維護、安全、檢查與管理;承擔縣政府巨觀決策信息網路的有關規劃、建設、運行和升級改造;負責網路通訊及網路連線埠以上的小型機、伺服器、交換機、路由器、防火牆、不間斷電源及網管平台的運行監控和維護;承擔系統集成,管理廣域網系統,協調、推進縣直、各鄉鎮網路的互聯互通,提供穩定、可靠的網路平台;跟蹤、研究、開發計算機套用技術;負責計算機套用平台和資料庫建設及對相關部門的計算機技術支持。
(三)政策法規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方針、政策;承辦有關信息化執法監督工作及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貫徹國家、省、市有關信息化的技術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有關信息行業的技術標準,並負責信息行業的執法監督;負責各部門電子政務績效考評,推動和指導各部門電子政務流程最佳化工作。負責本縣信息化領域軟課題的立項、管理、檢查、驗收。
研究制定本縣信息化發展規劃和信息化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及信息產業與軟體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解決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黨政專用通訊網、政府公共資料庫、信息化管線工程的建設規劃、協調工作;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專用通信網及有線電視網、部門專用網的建設和發展。負責與國家通信主幹網、軍工部門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方面的聯繫工作。負責全縣重大信息化項目的申報、論證、評審。
指導技術引進、利用外資和對外合資、合作工作;負責基礎信息網、計算機信息網、廣播電視網統籌規劃並進行行業管理;對信息網路建設市場實行巨觀管理,編制實施建設標準、設計規範;協調重大科研項目攻關,推進科研成果產業化;管理技術標準、計量和情報工作;依法對全縣電子信息產品、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管,進行產品和服務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濟經濟信息市場(含家電維修行業)的監督管理,審核從事經濟信息經營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的經營資格;負責信息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網際網路接入以及套用服務的管理工作;參與制定並監督執行有關信息服務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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