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縣水務局

4、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 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 10、負責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主要職責

1、負責保障全縣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解釋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縣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建設投資安排的建議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擬定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主要河流、區域以及重點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3、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編制全縣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功能區劃分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意見,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全縣水資源公報。
4、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負責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5、負責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地方性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6、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縣管涉河建設項目審查和河道采砂管理;組織指導江河湖泊及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
7、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負責徵收水保規費;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歸口管理農村“四荒”資源的開發治理。
8、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和水電管理,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負責農村小水電的管理和監督。
9、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助調處水事糾紛;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10、負責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11、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水務局內設7個職能股(室)。
(一)人秘股(掛行政審批服務股牌子)
協助局領導做好局機關各股室工作的綜綜合協調;負責全局文秘綜合工作,包括秘書、檔案收發、文印、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督查等;負責機關日常管理、承擔局機關並指導全縣水利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各單位、鄉鎮水務站的水利資金使用和財務內審工作,對全縣水利工程資金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聘等工作,組織局機關及下屬單位機關公務員和技術幹部的考核、培訓工作;負責水利行政許可審批服務的公開和辦理日常工作。
(二)水利建設管理股(掛質量監督站牌子)
負責對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管理,編制、指導河道水庫的綜全治理與開發計畫,組織貫徹落實河道、水庫等水域、岸線、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有關工程的建設和驗收;負責對本縣範圍內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和規劃編制;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的質量管理,貫徹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涉河、涉堤建設項目審查及監督或上報,牽頭組織河道清障工作;組織指導水昨工程註冊登記、安全鑑定、監測、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水庫、圩堤工程技術建檔工作;負責水利水電工程勘測、設計、施工、監理、諮詢及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審查和申報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股(掛水政監察大隊牌子)
負責編制全縣水利法制建設規劃、組織水法規宣傳,擬定法制建設有關規章制度和改革方案;負責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對本級管理的違法案件的查處水事糾紛的調處,承辦本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縣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依法審批、發放取水許可證,依法徵收水資源費;負責全縣河道采砂管理和采砂許可審查、發證工作,依法徵收河道采砂管理費;負責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河道、水庫等水域的水質,審核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負責編制全縣水資源的公報,指導全縣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工作;協助實施河道清障工作。
(四)水土保持股
負責縣水土保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負責組織全縣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和綜合治理工作,擬定水土保持規劃,年度計畫及監督實施;負責審批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對違反水保法規案件的查處,負責全縣各項水保規費的徵收;負責管理全縣農村“四荒”資源開發治理工作;負責貫徹水土保持技術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土流失的動態監測並公告,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五)農村水利股(掛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局農村飲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縣農村水利的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貫徹實施有關規範、標準和規章制度;組織協調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負責情況的收集、統計、上報工作;負責鄉鎮水利工程管理服務站的行業管理;指導鄉鎮供水、農村節約用水、農村人畜飲水、血防等工作;組織擬訂灌區規劃,指導灌區改造、配套以及灌區和機電排灌站建設;組織上報有關工程計畫及竣工驗收等工作;指導全縣水利工程水費徵收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改革;指導全縣水利經濟、水利綜合經營工作,負責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配合縣財政、計委、農業、國土、農業開發辦等部門搞好農田水利基礎設施項目的規劃編制設計、施工技術指導、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六)農村小水電建設管理股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管理方針政策,組織編制農村水電電氣化規劃和年度計畫,按期上報水電電氣化進展;負責全縣水能資源規劃管理指導全縣水電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水電建設項目的規劃編制、申報,以及500KW以下小水電站的項目勘察、審批工作;負責以電代燃項目和農村水電電氣項目的實施工作;農村小水電站的安全渡汛和安全規範運行以及行業管理工作。
(七)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奉新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承辦指揮部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組織制訂全縣一般小(一)型、小(二)型水庫、小型圩堤和全縣中型水庫、萬畝以上圩堤的渡汛方案、防洪預案和抗旱方案的編制、上報下達及組織實施;對全縣洪旱災害情況收集、統計上報;組織防汛抗旱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

領導分工

甘登榮局長、副書記: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計畫、財務、審計、跑項爭資工作;
宋斌黨委書記、副局長:主持局黨委全面工作。主管黨務、幹部教育培訓、黨風廉政建設、協助分管機關作風建設、防汛大樓建設、河道采砂、招商引資工作;
舒小玲副局長、副書記:協助分管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協助分管農村水利工作;
高光明采砂辦主任、黨委委員:主管河道采砂辦日常工作。協助分管水政、水政執法大隊、水資源、河道圩堤巡查管理工作;
徐建新防汛辦副主任、黨委委員:協助分管防汛、農村水電電氣化、科教、設計室、資料室、小水電代燃料和電氣化項目實施工作。負責甘坊水庫前期準備工作。
梁水生組織員、黨委委員:協助分管組織、宣傳、老齡、潦河九天閣水利管理所和漂流公司、巨嶺電灌站、信訪、機關財務、統計、後勤工作。協助香乾右堤項目部做好征地、折遷補償和項目建設協調工作;
唐建祖副局長、黨委委員:協助分管紀檢、監察、統戰、行政審批、水保、水保監督監測站、平原綠化工作;
黃友生副局長、黨委委員:協助分管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規劃、設計、鄉鎮水務站管理和水利普查工作。汛期協助防汛辦調度兩座中型水庫防洪;
鄧陽武裝部長、黨委委員:主管武裝民兵工作。協助分管綜治、普法、安全生產工作,協助分管農村安全飲水工作;
夏琴芳工會主席、黨委委員:主管工會工作。協助分管青年、婦女、計畫生育、招商、協助黃友生副局長分管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鄉鎮水務站管理和水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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