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衛生局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衛生事業單位。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醫療衛生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紀檢監察工作;指導市屬醫療衛生單位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合理配置衛生人才資源;負責局管幹部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衛生行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考試工作和高級知識分子的延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計財科會同有關科室制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各醫療單位基建投資計畫,並實施基建監督;管理全市衛生事業經費和局機關經費,指導全市衛生財務工作,實施財務監督;參與制定、管理衛生服務價格;負責各醫療衛生單位的審計;負責各醫療單位床位數的審核報批;負責系統及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各項衛生事業統計報表,以及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中央、省和寧波市有關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我市的貫徹落實,研究制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監督實施區域衛生規劃。
(二)依法履行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負責管理和發布衛生信息。
(三)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全市重大災情疫情突發事件。
(五)貫徹黨和國家的中醫藥政策和中西醫並重方針,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及中西醫結合工作。
(六)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社區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婦幼保健工作;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協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七)組織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套用和重大醫學項目的科研攻關;組織全市醫學繼續教育。
(八)研究指導醫療衛生機構改革;負責醫療機構的分類管理。
(九)負責對醫療質量的監督管理,建立科學的評價機制和體系。
(十)制訂全市衛生系統的職業道德規範,加強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負責來我市的中央領導及重要外賓的醫療保健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衛生事業單位。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辦和反饋;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和新聞發布等行政事務;承辦市人大議案、市政協提案;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制訂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草擬全局工作計畫及綜合性檔案;協同抓好衛生系統行風建設。負責局機關和下屬醫療衛生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紀檢監察工作;指導市屬醫療衛生單位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合理配置衛生人才資源;負責局管幹部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衛生行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考試工作和高級知識分子的延聘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計財科

會同有關科室制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各醫療單位基建投資計畫,並實施基建監督;管理全市衛生事業經費和局機關經費,指導全市衛生財務工作,實施財務監督;參與制定、管理衛生服務價格;負責各醫療衛生單位的審計;負責各醫療單位床位數的審核報批;負責系統及局機關的安全保衛、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各項衛生事業統計報表,以及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醫政科

指導開展區域衛生規劃;負責醫療機構、醫生、護士、醫療技術和醫療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的準入管理;監督管理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組織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負責醫療救護、徵兵與招生健康體檢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醫學教育工作;負責全市重點學科建設、科技信息、科技成果與推廣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醫療扶貧工作;依法管理全市中醫藥工作。

人才工作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合理配置衛生人才資源,指導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局機關和下屬醫療衛生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系統人才引進、教育、培養、使用及隊伍管理;負責衛生系統各類人才工資福利管理;負責局管幹部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衛生行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考試工作和高級知識分子的延聘等工作;負責衛生系統人事調配管理。

監察室

協助黨委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檢查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局機關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負責對系統黨員幹部的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等;負責系統行風建設、治理商業賄賂等工作;承辦市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獻血辦

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和《浙江省實施獻血法辦法》、《寧波市獻血條例》;承擔全市無償獻血宣傳、發動和組織工作,依法管理各醫療單位臨床用血工作;以“人道、博愛、奉獻”的紅十字精神為宗旨,負責賑災、救災、助學結對、濟困解危、遺體捐獻、救護知識培訓等紅十字會工作。

愛衛辦

根據愛國衛生方針政策和市愛衛會的決議,制訂愛國衛生運動規劃;組織協調市愛衛會成員單位開展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創建衛生城市、衛生單位、農村“改水改廁”、城鄉“除四害”及健康教育工作;搞好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

行政審批科

承擔全部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職能,其中行政許可項目12項:食品衛生許可證核發;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審查;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核發;供水單位衛生許可;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人員資格認定;醫師執業註冊;醫療機構設定的審批;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放射診療許可;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護士執業註冊。非行政許可項目3項: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選址和設計及工程驗收審查;公共場所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新建、改建、擴建飲用水工程的選址、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公共衛生科

制訂全市衛生監督、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衛生監督執法和疾病控制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傳染病防治、食品與健康相關產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負責全市涉及公共衛生危害事故的處理;負責全市公共衛生疑難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對全市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研究制訂社區衛生、農村衛生服務、婦幼保健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等工作。

單位地址

奉化市錦屏街道東門路208號(3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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