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火災

央視火災

2009年2月9日晚21時許,在建的中央電視台新台址園區文化中心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大火持續燃燒六個小時,火災由煙花引起。在救援過程中消防隊員張建勇犧牲,6名消防隊員和2名施工人員受傷。建築物過火、過煙面積21333平方米,其中過火面積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383萬元。這是一起責任事故。71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2010年3月,根據檢方指控,擅自決定在央視新址施工區內燃放煙花的是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媒體亦披露,火災事故源於一樁煙花交易,交易賬款35萬元尚未結賬,作為交易的中間人宋哲元,原計畫將可以從中提10萬元左右的好處費。

傷亡損失

(圖)央視火災央視火災

2009年2月9日晚21時許,位於北京的央視新大樓北配樓發生火災,大火持續燃燒六個小時,初步查明火災由煙花引起。警方已對周邊道路實施管制。捷運十號線中斷運營,10日早晨8時恢復運營。凌晨二點多,6名消防官兵在救火中受傷送醫。凌晨1時30分,紅廟消防中隊指導員張建勇因搶救無效犧牲。從現場救出30多名傷員,送北京各大醫院救治。

建築物過火、過煙面積21333平方米,其中過火面積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383萬元。

目擊

目擊者稱,火勢猛烈時焰高近百米,濃煙滾滾,一度將正月十五的圓月完全遮蔽。從發生火災的大樓上掉落下來的灰燼像雪片一樣落在1公里範圍內。上千名民眾在附近圍觀,並紛紛拿出手機拍照。

北京市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迅速調派16箇中隊、54輛消防車趕赴現場。但因消防設備施展不開,只有少量的消防水槍滅火,消防水壓不足,消防水槍只能打到三四十米高,一時無法控制近百米的火勢。

警方對火災現場周邊的東三環、朝陽路實施了交通管制,禁止行人和車輛通行。鄰近大樓的捷運10號線也被臨時關閉。

22時許,特警隊員到達現場,緊急疏散周圍圍觀的民眾。

發生火災的大樓是中央電視台新台址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電視文化中心,高159米,被稱為北配樓,鄰近地標性建築的央視新大樓。央視新台址工程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中央商務區(CBD)核心地帶,由荷蘭大都會(OMA)建築事務所設計,並於2005年5月正式動工。整個工程預算達到50億元人民幣。

“一開始只有樓的高處著火,可是很快下面也跟著燒了起來,火苗躥得很高,黑煙滾滾,很可怕。”一位姓常的目擊者說。她住在一公里以外的一棟居民樓的19層。

起因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目擊者稱自己曾為文化中心大樓的建築單位工作,他說火災發生前,有人在附近燃放焰火。

“高射炮禮花落在樓頂上,因為都是易燃的防水材料,那裡先著起了火。”他說。

據北京市政府新聞辦負責人介紹,經有關部門初步調查,央視新址火災系違規燃放煙花引起,具體的事故原因在進一步調查中。

這位負責人介紹,文化中心主體結構沒有受到嚴重影響。

初步了解,火災的過火面積10餘萬平方米,樓內十幾層的中庭已經坍塌,位於樓內南側演播大廳的數字機房被燒毀。

9日是中國農曆正月十五,是傳統節日元宵節,人們有鬧花燈、放焰火的習俗。根據北京市政府定,這一天也是今年春節期間五環區域內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最後一天。

此前,北京已連續106天沒有有效降水,空氣乾燥。但北京氣象專家9日晚說,目前央視新址大樓所在區域的地面風速為每秒0.9米,屬於微風,基本上不會形成風助火勢的嚴重狀況。

火災救援

(圖)央視火災央視火災

發生火災的大樓內設有北京文華東方酒店,該酒店擁有241間豪華客房。

一位姓陳的央視員工告訴記者,這座大樓奧運期間是作為電視節目後期製作的現場,現在應該已經無人居住,那裡在進行內部裝修。

不過,也有目擊者稱,起火時大樓的八或九層有燈光,或許有人在裡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劉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宣部部長劉雲山,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郭金龍,中央電視台台長趙化勇等在火災發生後迅速趕赴現場指揮撲救。

處理結果

2009年2月9日,在建的中央電視台新台址園區文化中心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在救援過程中造成1名消防隊員犧牲,6名消防隊員和2名施工人員受傷。建築物過火、過煙面積21333平方米,其中過火面積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6383萬元。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責任人受追究

71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中央電視台副總工程師、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央視新址辦副主任王世榮央視國金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高宏等44名事故責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7名事故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給予時任國家廣電總局黨組成員、中央電視台台長、分黨組書記、中央電視台新台址建設工程業主委員會主任趙化勇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中央電視台副台長、中央電視台新台址建設工程業主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李曉明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施工方被判刑

2010年11月18日央視大火案施工方三責任人被判刑,央視新址幕牆施工方——中山盛興股份有限公司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罰金110萬元,該公司副總經理唐珠創等三名相關責任人則因相同的罪名分別被減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半、四年以及兩年半。

央視大火案中第二批被告人中還涉及:中山盛興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馮國敏在大火發生後指使下屬隱瞞實情,被控妨害作證罪;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監督三室原主任羅龍因未能及時阻止使用不合格保溫板,被控涉嫌玩忽職守罪。該二案尚未宣判。

煙花事件

35萬煙花10萬回扣

根據檢方指控,擅自決定在央視新址施工區內燃放煙花的是央視新址辦主任徐威。徐威稱,早在2008年12月份的一次總經理例會上,他就提出在元宵節組織本部門同事聚餐並放煙花。大家辛苦一年了,一塊兒吃頓飯,飯後燃放煙花熱鬧一下,來年努力工作。對此決定,徐威說:我認為就是部門的一個聚會,就沒有向上級報告。

2009年1月初,徐威給北京大新恆太傳媒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沙鵬打了個電話,讓他聯繫煙花公司,元宵節的時候要在新台址放煙花,要燃放一些比較漂亮的煙花,要大型的,不要自己家放的那種,並要求燃放時間在20到25分鐘左右,保證安全。身為朋友和業務合作者的沙鵬爽快答應。他隨後通過一同與央視有業務往來的朋友李小華聯繫了北京煙花經銷者宋哲元,宋哲元又聯繫了湖南瀏陽三湘煙花公司業務經理劉發國。劉發國說,宋哲元在介紹沙鵬時說他是央視的沙總。

央視保衛處曾下禁放令

央視火災央視火災

根據沙總提出的要“大型煙花”這一要求,三湘煙花公司為央視設計了A類煙花的燃放方案,禮花彈可以打到160米高空再綻放,爆炸範圍直徑約40到50米,能在空中持續燃燒兩秒鐘左右,燃放由電腦控制。按照規定,A類煙花屬於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條件下燃放的產品,燃放必須經過北京市政府批准,且2009年1月19日,中央電視台辦公室保衛處下發了《關於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據北京市政府規定,我台屬八種禁放煙花爆竹場所之一,春節期間,台院內、台後宿舍區及台周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對此,徐威向辦案人員表示,新台址辦也許收到過該通知,但他沒有看到過,不清楚新台址不能放煙花,也不知道燃放的煙花規格。對於燃放煙花的具體規定,徐威說,他只清楚從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可以燃放,但什麼地點可以放,什麼地點不可以,他不太清楚,“以為沒有明確規定禁放的地點,就是可以燃放的”,因此也沒有向轄區派出所報批。

煙花總價為35萬元

對於此次煙花的價格,外界一直比較關注。據新址辦內部傳言,這次煙花價值高達百萬元。但據沙鵬和劉發國供述,煙花價值實為35萬元。2009年1月5日,三湘煙花公司為河北廊坊一家酒店準備了一場煙花。劉發國邀請沙鵬等人去觀看燃放效果,沙鵬看後很滿意,當得知這場煙花大概30萬元後,就讓對方按照30萬元左右做方案。後來,因改動了方案里結尾的部分,讓花變得更好看,又加了5萬元,總價定為35萬元。

據沙鵬供述,他曾向徐威匯報了煙花價格情況,徐威說費用可以。但徐威在向公安機關供述時否認知道煙花價格,稱他一直和沙鵬說事後結賬,稱費用不是大問題。至火災事故發生,35萬元尚未結賬。劉發國對辦案人員說,作為中間人的宋哲元,將可以從中提10萬元左右的好處費。

資質問題無人過問

除了沒有關心煙花的價格,徐威承認他對煙花公司的相關資質也未關心過。徐威對辦案人員說,煙花公司都是沙鵬聯繫的,他沒有接觸過,沙鵬向他講過,煙花公司是專業的,他出於對沙鵬的信任就沒有想去確認煙花公司的資質和燃放人員的證件。沙鵬也承認,他不知道燃放的煙花是否為國家審定的合格產品,也不知道煙花公司的人從外地往北京運煙花有無許可證。對於是否知道燃放大型煙花需要有關部門審批,沙鵬說,劉發國沒有和他說過,他不知道要去報批。

同樣,央視新址辦、施工單位以及中間人宋哲元,都沒人質疑過三湘煙花公司及其人員的資質。而經調查,三湘煙花公司沒有合法的煙花運輸證,只有一份過期的湖南到內蒙古的煙花運輸證。經瀏陽煙花管理局對三湘煙花公司工人燃放資格證明,有三個人有煙花燃放資格證,三個人無證,劉發國的資格證過期失效。而為了賺錢的劉發國,更沒有質疑央視新址辦是否辦有A類煙花燃放許可手續。

煙花進工地沒人管

2009年2月3日,劉發國租用廂式貨車運送煙花,在永清縣鞭炮公司倉庫做了短暫停留。因為沒有進京許可證,他們選擇在凌晨進京。2月7日一早,宋哲元組織人員將煙花送到了央視,整車煙花916枚禮花彈、80個組合禮花、516個單發花束及19組架子,進入場地時未被任何人阻攔。而根據《北京城建中央電視台新台址B標段消防保衛管理方案》規定:持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現場,必須報總包安全部消防保衛負責人同意在登記備案後,按照總包物資部的要求放在指定地點,派專人負責。此外,動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和消防工作人員審批,辦理用火證。

2009年2月9日,劉發國帶領工人搭起了燃放煙花的架子,徐威安排了施工單位提供搭台子的鋼管,並親自來現場察看,要求把警戒線的範圍拉寬一些,給了煙花公司的20個工人每人200元紅包。

交警叫停煙花被拒

2月9日晚上8點,聚餐結束後,接到通知的新址辦員工和家屬200多人趕到央視的廣場看煙花。絢麗奪目的煙花吸引眾多市民駐足觀看,導致交通堵塞。兩名交警跑到現場要求停止燃放,徐威回復,馬上結束了。

徐威向警方供述說,他就沒想停止燃放煙花,原因有四:一是對方是交警,提出許多人因觀看我們燃放的煙花,引起交通堵塞,但這並不是我們的原因,民眾要看花;二是我當時對交警說了並不是我們在放,是煙花公司工人放的;三是煙花由聯動控制連續燃放,我主觀上認為不能停;四是我認為馬上就要放完了。四五分鐘後,北配樓冒煙,很快躥起火苗。沙鵬見狀,快步跑到燃放區,讓劉發國趕緊把禮花彈炮筒拉走,趕緊滅火,但一切都為時已晚。

事故內幕

不合格產品用於央視工程

央視大火央視大火

法庭審理查明,2006年12月,中山盛興公司與廊坊華能建材公司(簡稱華能公司)簽訂供貨契約,由華能公司提供燃燒性能為B2級的擠塑板(B2級為可燃材料。原則上,當點火源離開後,持續燃燒的時間較短或延燃慢)。
此後,中山盛興公司先後從華能公司採購了4千餘平米,總計17萬元的擠塑板用於央視新址B標段幕牆工程。2007年5月27日,這批擠塑板在施工前被北京質量監督局抽查檢測不能達到B2級,後該批擠塑板被封存。
但中山盛興公司隱瞞了已使用部分擠塑板的事實,且未對已安裝的擠塑板進一步檢測。同年10月,中山盛興公司又擅自從北京天匠建材公司(簡稱天匠公司)先後採購無標誌、無合格證和產品檢測報告的“B2級擠塑板”總計2.1萬平方米。
時任中山盛興公司副總經理的唐珠創、項目部執行經理的谷顯樹和質量員李書志,均未向僱主代表和監理公司上報。

趕工期致不合格品被使用

在以前的庭審中,谷顯樹交代,明知供貨產品都應檢驗,更換廠家也應上報。在2007年5月被檢查出擠塑板不合格後,仍繼續進了不合格產品。但因當時擠塑板已經安裝很多了,返工就會過期,於是未上報。
質檢員李書志稱,他發現產品沒有檢測報告和合格證時,為趕工期,就直接施工了。他向谷顯樹匯報過,但谷也未採取其他方式檢驗擠塑板的質量。
據李書志的辯護律師稱,據他了解,李書志作為一個農民,從質檢能力上來說屬於無能為力,從工作職責上來說屬於有職無權。律師希望法院減輕處罰。
法院審理後,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對中山盛興公司、唐珠創、谷顯樹和李書志作出判決,三被告人還分別被處罰金3-5萬元。

產品檢驗靠目測

央視大火後,公安部消防局出具測試結果證實,事發現場提取的擠塑板為B3級材料(B3級為易燃材料,持續燃燒時間長或延燃快),非B2級。
據案卷材料顯示,華能公司員工李某稱,華能公司向中山盛興公司供應的數萬平米擠塑板中,一部分是公司大成車間生產,一部分是從北鵬公司買的。大成車間生產的擠塑板,沒有送到實驗室檢驗,只通過了目測檢驗,就直接供給了中山盛興公司。北鵬公司生產的擠塑板,也沒有質檢,只是貼上華能公司的標籤。
大成車間員工證實,車間無實驗室,也沒有質檢員,檢驗方法就是用打火機燒,如果在幾秒鐘內熄滅就行,能否達到B2級,不能確認。更有員工坦言,華能公司以往都是用次品冒充B2級產品銷售。

統一封口 銷毀票據

在大火發生後,中山盛興公司極力掩蓋其從天匠公司進貨及未上報的事實。
中山盛興公司常務副總馮國敏(因涉嫌妨害作證罪,在審)稱,火災後,他參與調查得知,公司給央視提供擠塑板除了華能公司,還有天匠公司。同時,更換公司未告知甲方、監理方、業主方,也沒有復檢。公司高層告訴他,如果沒查出天匠公司就不要說了,並把與對方的有關票據處理掉。還要彼此通氣,處理相應單據。於是,馮國敏安排員工處理票據,隱瞞了天匠公司供貨的事實。
中山盛興公司採購員阮某證實,天匠公司供貨的事,“相關領導交代不能說”。

原因總結

火災現場火災現場

直接原因

央視新址辦違反菸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未經有關部門許可,在施工工地內違法組織大型禮花焰火燃放活動,在安全距離明顯不足的情況下,禮花彈爆炸後的高溫星體落入文化中心主體建築頂部擦窗機檢修孔內,引燃檢修通道內壁裸露的易燃材料引發火災。

間接原因

一、央視新址辦違法組織燃放煙花爆竹,對文化中心幕牆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保溫板問題監督管理不力。中央電視台對央視新址辦工作管理鬆弛。
二、有關施工單位違規配合建設單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在文化中心幕牆工程中使用大量不合格保溫板
三、有關監理單位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和違規採購、使用不合格保溫板問題監理不力。
四、有關材料生產廠家違規生產、銷售不合格保溫板。
五、有關單位非法銷售、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
六、相關監管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不到位,對非法銷售、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以及文化中心幕牆工程中使用不合格保溫板問題監管不力。

央視新址將建消防站

2010年11月,北京市消防局透露,為了加強消防安全保障,央視新址將設立一個專門消防站,站內配備三輛消防車,其中一輛為救援高層火險的登高雲梯車。如有需要,央視樓頂的停機坪在停泊新聞直升機的同時,也可以停消防直升機。
目前央視新址主樓還沒有通過消防驗收,要和失火修復後的附樓一起通過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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