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據統計,天津登記流動人口是438萬人,其中務工經商的占85%左右,主要來自天津周邊的省市地區,包括河北省、河南省、山東省,還有黑龍江省周邊的城市,占到57%左右。
流動人口來到天津對天津的經濟發展發揮了很大的促進作用,這么多年流動人口始終有一個期盼和夢想,就是想留在天津,分享天津改革開放的成果,圓“市民夢”。
這個政策應該說對流動人口來講是重大利好。天津市委市政府為了落實中央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部署,促進戶籍制度改革,創新人口管理,本市試行了《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流動人口通過辦理居住證可以在天津享受11項權益保障和待遇。這11項具體內容我跟大家解讀一下。
規定內容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可享受11個方面的公共服務。
教育方面,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由居住地的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安排就讀。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在本市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報名參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通過積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戶口後,其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可申請在本市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
在住房保障方面,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購買限價商品房、購買所在單位自建的經濟適用住房。
就業方面,居住證持有人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免費享受就業信息諮詢、求職登記、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服務。
計畫生育方面,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免費享受計畫生育相關技術服務。
證照辦理方面,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登記等車務手續;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赴港、澳、台通行證及各類簽注;註冊工商營業執照,以技術入股或者投資等方式創辦企業。
最近天津市實行了限號限行的政策,流動人口也非常關心這件事,流動人口具備不具備增量購買小汽車資格,現在政府發布限購的一些政策徵求意見稿裡面規定居住證持有人辦理就業保險的具備增量購買小汽車的資格和條件。
在公共衛生、社區事務、科技申報,職業資格評定、評選表彰方面,流動人口也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
流動人口在天津工作、生活,為天津市經濟發展做貢獻也可以分享我們改革開放的成果。通過這項措施,可以使流動人口穩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