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天安車險屬於天安保險公司產品旗下的商業車險險種。機動車輛承保是保險人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契約的過程,包括投保、系統錄入、核保、簽發保單、續保與批改等環節。承保實務將規範車險的承保實務操作,加強對承保各環節的風險控制。
投保
投保是指投保人就標的車輛向保險人請求籤訂機動車保險契約的意願。投保人在了解我公司的機動車保險產品後需要在我司投保的,客戶服務人員可根據投保標的情況為客戶設計完善的保險保障方案。投保人投保機動車輛保險需要填寫投保單。
說明和告知
1、保險人須履行的說明義務
(1)依據《保險法》和《機動車商業保險行業基本條款A款》、《天安保險商業車險附加險條款》以及保監會的有關要求,向投保人告知保險險種的保障範圍,包括各主險和附加險的保險責任、各項賠償限額、責任免除、投保人義務、被保險人義務、賠償處理等內容。特別是各險種的責任免除事項和被保險人義務,要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2)投保人對車輛基本險和附加險條款產生異議時,特別是對保險責任免除部分的異議,保險人應通過書面形式給予明確說明。
(3)當保險條款發生變更時,保險人需及時採用多種方式對投保人進行明確說明。
(4)主動提醒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尤其對涉及保險
人是否同意承保、費率調整係數的使用、特別約定等情況要如實告知,不能為了爭取保險業務故意誤導投保人。
(5)提示投保人不要重複投保商業車險,重複投保發生事故時將按比例分攤賠款。
2、投保人須履行的告知義務
(1)投保人應提供以下資料投保時,需提供行駛證,新車尚未取得行駛證的,應提供出廠合格證(同時儘可能要求提供新車購臵發票),待車輛獲得牌照號碼辦理批改手續時,再提供行駛證。指定駕駛員的需提供駕駛證。
(2)投保人應對以下重要事項如實告知①機動車種類、廠牌型號、識別代碼、發動機號、牌照號碼(臨時移動證編碼或臨時號牌)、使用性質。②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稱)、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或駕駛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③機動車交通事故記錄,續保業務無需提供。④準確、便捷的聯繫方式。投保人應準確提供聯繫電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等聯繫方式,便於保險人提供保險服務。⑤投保車輛的購買價格、購買時間、是否購買的新車。⑥投保人、被保險人和車輛所有人不一致的應該提供由車輛所有人出具的能夠證明投保人、被保險人與投保車輛關係的證明或契約。⑦法人客戶,需告知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行業類型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識別信息(可核實身份證、護照等;個人客戶需告知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職業類型及身份識別信息(可核實身份證、護照等)。
填寫投保單
機動車保險投保單是具有保險利益的投保人向保險人遞交的書面保險要約,是車輛保險契約的組成部分。客戶服務人員應指導投保人準確完整地填寫投保單各項內容。投保單的填寫,應數字準確、字跡清晰、內容完整,不得隨意更正。如有更正不得超過二處,且投保人須在更正處簽章。
1、根據公司的業務政策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了解客戶投保需求後需要驗車的在驗車後再指導客戶填寫投保單。
2、保險期間不超過1年,因特殊原因需要投保1年以上保險期間的可按年度分開出單。
3、對於使用機動車保險投保單與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投保單的車輛,交強險和商業車險同時在我司投保的車輛,在完整填寫交強險投保單的情況下,可不填寫商業車險投保單的公共信息部分,但須在商業車險投保單相應位臵簽字確認。
4、對於使用機動車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投保單的車輛,須完整填寫投保單的各項內容,投保單原件放入交強險承保檔案,同時將投保單複印件放入商業車險的承保檔案。
5、對於在我司續保的商業車險業務,可不填寫和上年保單一致的投保人信息、被保險人信息、車輛信息,但投保人名稱、被保險人名稱、號牌號碼、車輛使用性質、上年保單號必須填寫,並由投保人在新投保單上籤章確認。同時複印行駛證等投保資料放入承保檔案。
6、具有新增設備的車輛必須填寫新增設備明細表。
新增設備名稱 | 數量 | 新增設備新件購臵價 | 新增設備實際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