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海洋大學蒲公英志願者協會

基本信息

大連海洋大學蒲公英志願者協會在本校是一個新生的社團組織,秉著“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以“完善自我,輻射他人”為宗旨,堅持著“真情感動世界,愛心成就未來”的口號,立足校內、面向社會、無私奉獻、不圖回報,現已成為全校規模最大且最具影響力的公益性學生團體。
社團社徽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本協會全稱是:大連海洋大學蒲公英志願者協會(英文名稱Dalian Ocean University Dandelion Volunteers Association)
第二條本協會的指導思想:擁護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為指導。
第三條本協會的行動宗旨是“完善自我,輻射他人”。本協會的精神理念是“奉獻、友愛、互助、進步”。本協會的口號是“真情感動世界,愛心成就未來。”
第二章任 務
第一條弘揚志願服務精神,推廣志願服務,改善校園風氣和人際關係,為校園文化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第二條培養我校學生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我校學生健康成長,進一步提高大學生綜合素質。
第三條多渠道加強在校大學生與社會的接觸,開展與其他志願者組織和社會服務團體的合作與交流活動,進一步開展青年社會實踐活動,拓寬青年大學生的知識面。
第四條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為學校公益、社區服務、幫孤助殘、青少年援助、環境保護、公共事務,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第五條維護本協會及青年志願者的合法權益,並努力提高志願者行動的層次。
第六條制定每年的志願服務推進意見,領導、組織和協調協會各部門工作,組織並舉辦本協會活動。
第七條加強對各院系分會志願者組織工作的監督,及時了解各分會的工作情況、活動情況,並給予指導和協調,促進各院系志願者工作的發展。
第八條面向全校公開招募志願者,做好志願者的培訓工作。
第九條定期向學校各部門匯報志願者活動情況,爭取媒體支持, 做好志願者行動的宣傳工作。
第三章 組織與職能
第一條本協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校黨委的領導和校團委的指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和本協會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二條本協會管理機構由指導老師、會長各一名、副會長三名,下設辦公室、策劃部、宣傳部、外聯部、組織部、網路部、紀檢部等部門。
第三條各個部門和職責:
(一)指導老師:由院系輔導員楊蓬老師擔任。主要負責本協會總體規劃與長遠發展,指導組織機構成員,解決協會內部重大問題。
(二)會長:由成員大會選舉產生,會長接受各級組織與個人的監督,對組織內的各項工作、各個部門進行指導、統籌與協調,審批各項計畫、方案決議。會長有提名下級部門幹部的權利,並且作為本協會的對外代表。
(三)副會長:副會長三名由指導教師任命,分別對成員大會、辦公室、策劃部、宣傳部、外聯部、組織部、網路部、紀檢部等部門負責,處理協會內部日常事物。
(四)辦公室:負責協會的財務工作,負責出納,資金運做的記錄,同時也包括對協會所有的物品記錄在案,使用後的歸還情況。
(五)策劃部:負責培訓、管理會員和組織策劃各種以“共建優秀海洋大學,共享美好生活”為主題的公益活動,主要負責組織方面的工作,包括協會內部及對外的活動組織。同時服務於協會全體會員,負責組織、協調各學院的會員參加協會的活動,便於協會的內部交流。
(六)宣傳部:協會的宣傳策劃主力。其職責為負責協會的日常宣傳管理,信息整合,負責各種活動的宣傳,通過出版板報,製作橫幅,活動攝影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宣傳協會,以擴大協會校內外的影響力和樹立協會的良好形象。
(七)外聯部:負責協會對外聯絡工作及尋找贊助工作,積極拓展最佳化協會的外部環境,建立與校內外兄弟社團,環保機構,新聞媒體,企業公司等有關單位的良好交流與合作關係,落實活動單位,場地,活動經費等事宜。
(八)組織部:負責各項活動的前期策劃並具體執行。為活動的展開做好周密部署,負責人員的安排,財務報帳,活動總結等。
(九)網路部:網路部是協會的信息平台。其責任為收集信息,從網路上收集環保動態資料信息;兼負網站建設與維護,通過網路與各兄弟社團,環保機構,公司企業進行交流溝通;負責協會資料的無紙化,電子檔案(檔案,照片)的管理。
(十)紀檢部:協助本協會做好學生幹部的管理與監督的工作。
第四章 志願者幹部
第一條大連海洋大學蒲公英志願者協會幹部是志願者工作的骨幹。志願者協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拔協會幹部。
第二條志願者幹部的基本條件:
(一)經過正式登記的大連海洋大學蒲公英志願者;
(二)工作無重大失誤;
(三)具有較高的思想覺悟,擁護黨的路線,有志願服務精神;
(四)學習成績優良,全面發展;
(五)接受上級領導的指導,工作安排和志願者的監督;
第三條志願者幹部的基本權利:
(一)參加相關會議,通過民主程式討論和決定志願者的重大事件;
(二)對志願者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三)參加志願者活動,參與組織工作;
(四)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四條志願者幹部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和制度,完成交付的工作;
(二)主動為志願者的發展提出建議和意見;
(三)維護協會的榮譽和聲。
第五章會員
第一條凡在我校正式註冊登記的學生承認本協會章程,經協會 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本協會成員。入會具體條件如下:
(一)在校學生;
(二)擁護本協會章程;
(三)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四)根據自身意願和條件在業餘時間從事一定的志願服務工作。
第二條註冊程式:
(一)申請人提出註冊申請;
(二)校團委、青年志願者協會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
(三)審核合格,申請人參加志願者協會組織的宣誓大會,誓詞如下:我願意成為一名光榮的志願者。我承諾: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實踐志願精神,傳播先進文化,為建設團結互助、平等友愛、共同前進的美好社會貢獻力量。
第三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進行監督;
(三)根據本協會的決議精神,依法獨立開展工作;
(四)參加本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的權利及優先參加學習、培訓的權利;
(五)請求志願者組織幫助解決在志願活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六)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經協會確認後備案。
第四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自覺履行志願者服務的職責,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宣傳本協會宗旨,維護本協會聲譽、利益和形象,擴大本協會影響;
(四)關心本協會的工作,主動向本協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及時報告相關工作情況。
(五)發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關心他人、關心社會。
(六)會員用本協會名義組織活動,須報經協會批准。志願者不能利用本協會的名義進行任何謀取個人私利的活動。
第五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協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第六章 經 費
第一條協會的經費來源為:學校撥、社會贊助和捐贈、事業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條協會的經費使用範圍:維持本協會正常工作運轉,符合本協會宗旨的志願者活動,在社會公益及社會保障範圍內的特殊資助。
第三條協會經費設專帳管理,接受校團委的監督。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大連海洋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錄:
大連海洋大學蒲公英志願者協會骨幹介紹:
會長:
趙輝:大連海洋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副會長:
龔淮南:大連海洋大學水產與生命學院
邊玥嬋:大連海洋大學海洋與土木工程學院
何偉鴻:大連海洋大學食品工程學院
辦公室主任:
黃如:大連海洋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邱博寧:大連海洋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策劃部部長:
劉陽:大連海洋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劉在琴:大連海洋大學文法學院
宣傳部部長:
范巍:大連海洋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陳曉航:大連海洋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外聯部部長:
梁雨婷:大連海洋大學水產與生命學院
周厚生:大連海洋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組織部部長:
苑俊傑:大連海洋大學水產與生命學院
胡云浩:大連海洋大學航海與船舶工程學院
網路部部長:
姚羽杉:大連海洋大學海洋科技與環境學院
黃錦博:大連海洋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紀檢部部長:
喬治:大連海洋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李啟輝:大連海洋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大連海洋大學蒲公英志願者協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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