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金融發展局

(五)指導全市地方金融機構深化改革,推動金融機構的設立、改制、重組等工作。 職責調整(一)增加落實國家戰略,規劃、推動大連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的職責。 (二)增加對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督管理的職責。

簡介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連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遼委辦發(2009)45號),設立大連市金融發展局,正局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部門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我市金融運行情況,擬訂我市金融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落實國家戰略,推動我市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最佳化金融發展環境,組織開展金融招商工作。
(四)承擔與國家、省金融管理部門、各類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信息交流和服務工作;配合國家、省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對地方金融機構進行監管,防範、化解、處置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五)指導全市地方金融機構深化改革,推動金融機構的設立、改制、重組等工作。
(六)擬訂我市多層次資本市場和期貨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企業上市工作的統籌協調,擬訂推進企業上市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我市上市公司再融資及併購、資產重組等工作;推動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產業投資業發展和股權交易試點工作;協調推動期貨新品種上市工作。
(七)擬訂促進全市保險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全市保險業創新發展。
(八)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審核、監管、業務指導、行業發展和風險防控、處置工作。
(九)指導區市縣金融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增加落實國家戰略,規劃、推動大連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的職責。
(二)增加對全市融資性擔保機構監督管理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推動我市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的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機關黨總支)、發展與穩定處、銀行與保險處、資本市場處、小額貸款與融資擔保監管處。

人員編制

市金融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處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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