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海洋與漁業局

大連市海洋與漁業局,(一)承擔綜合協調全市海洋監測、科研、傾廢、開發利用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海洋與漁業事業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海洋功能區劃、海洋信息化規劃、海洋與漁業科技規劃和科技興漁興海戰略,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海洋與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海洋與漁業經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二)負責建立和完善海洋與漁業管理、發展有關制度,起草海岸帶、海島和管轄海域以及漁業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三)承擔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及信息發布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部局的建議;組織實施海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海洋與漁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組織開展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四)承擔規範管轄海域使用秩序的責任;依法進行海域使用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海洋功能區劃、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以及圍填海計畫;組織實施海域使用權屬管理,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組織實施海域(五)承擔海島生態保護和無居民海島合法使用的責任;組織擬訂海島保護與開發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無居民海島的使用管理,發布海島對外開放和保護名錄。

主要職責

大連市海洋與漁業局主要職責:

(六)承擔保護海洋環境和漁業水域環境監管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標準、規範,擬訂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組織、管理全市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發布海洋專項環境信息;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漁業水域、宜漁灘涂、宜漁濕地以及漁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七)負責組織海洋與漁業調查研究,推進海洋與漁業科技創新;承擔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套用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組織引進國外海洋與漁業先進技術,指導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漁業新品種保護;擬訂海洋與漁業行業地方技術標準、規範和辦法,管理海洋與漁業計量工作。

(八)承擔海洋環境觀測預報和海洋災害預警報的責任;提供發布海洋災害預報警報和海洋環境年度預報,組織實施海洋環境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發布海洋災害公報和海平面公報,指導開展海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負責漁業防災減災,監測、發布漁業災情,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及災後生產恢復。

(九)負責指導全市漁業養殖、漁業捕撈生產和水產品加工流通;提出漁業保護政策建議,組織落實促進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和健康養殖;擬訂漁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漁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行業協會建設與發展;培育、保護和發展水產品品牌;負責水產苗種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違法活動;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承擔遠洋漁業管理工作。

(十)承擔提升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組織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組織實施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和認證監督管理;負責水產養殖中的藥物使用、藥物殘留檢測和監督管理;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水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組織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查處違法活動。

(十一)負責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實施海洋捕撈許可制度;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參與國際海域和漁業水域劃界,維護邊界水域安全,參與邊境水域巡航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漁事糾紛;維護國家海洋和淡水管轄水域漁業權益,按規定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查處漁業捕撈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執行漁業雙邊協定,維護邊境地區漁業生產秩序;指導漁業安全生產,查處漁船安全生產事故;負責全市漁業無線電管理;組織遇險漁船搶險救助。

(十二)組織履行有關的國際海洋與漁業公約、條約,監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學調查研究活動,依法監督涉外海洋設施建設、海底工程和其他開發活動;組織海洋與漁業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三)依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在全市管轄海域實施巡航執法制度,查處違法活動,管理全市海監隊伍。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劉錫財黨委書記、局長:負責市海洋與漁業局全面工作。分管市海監漁政管理局。

李季年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負責黨務、紀檢監察、信訪、離退休幹部管理。分管黨委辦公室、紀委(監察室)、局機關黨委。

欒玉瑄副局長:負責海域和海島管理、海洋環境保護、海域動態監測、發展規劃、海洋漁業法規、科技等方面工作。分管發展規劃處、海域和海島管理處、海洋環境保護處(海洋預報減災處)、政策法規處、科技處,計畫財務處。

董艷濤副局長:負責海洋捕撈、遠洋漁業、漁業安全管理等工作。分管漁業資源處(遠洋漁業處)、大連漁港監督局、大連漁業船舶檢驗局。

李俊副局長:負責海水增養殖、水產品加工、水產品質量安全、水產科技推廣、局屬企事業體制改革等工作。分管養殖處、水產品質量安全處、市水產技術推廣總站(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中心)、大連海洋學校、市水產研究所。

張峰岩副巡視員:負責機關行政管理、計生、綜合治理、宣傳信息、電子政務、檔案、保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

劉成波副巡視員:負責協助欒玉瑄副局長分管的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息、保密、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事務;負責海洋與漁業系統應急協調監督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推進海洋與漁業法制建設和協調依法行政工作;組織起草海洋與漁業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全市海洋與漁業行政審批項目及收費項目的相關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發展規劃處:組織擬訂全市海洋與漁業事業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海洋與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海洋與漁業經濟發展規劃;擬訂漁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漁村合作經濟組織和行業協會建設與發展;承擔海洋經濟運行監測、統計、核算、評估及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編制海洋功能區劃、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圍填海計畫、海島保護規劃及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建設規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管理全市海洋基礎數據;承辦海洋事務綜合協調的具體事項。

海域和海島管理處:負責全市海域使用和無居民海島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落實海域使用的管理政策與技術規範;組織實施海洋功能區劃、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圍填海計畫及海島保護規劃;承擔海域使用項目的審核、監督管理及海域使用權登記;承擔無居民海島的開發、建設、保護與管理,發布海島對外開放和保護名錄;依法徵收海域使用金;組織海域使用和海島使用的認證評估;組織實施海岸帶修測及海域勘界;管理海底電纜管理鋪設。

海洋環境保護處:負責全市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編制海洋專項環境信息和公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市海洋環境與整治規劃、標準、規範,擬訂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承擔海洋油氣勘探開發、海洋傾廢和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對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防治工作;承擔海洋生態損害的索賠工作;監督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負責全市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的監督管理;負責海島生態保護;核准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審核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承擔海洋環境觀測、災害預報警報和評價工作;編制、發布海洋災害公報和海平面公報,指導開展海洋自然災害影響評估;組織開展海洋領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養殖處:指導全市水產養殖業發展;負責核發水域、灘涂養殖證;負責水產苗種的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違法活動;擬訂全市水產養殖生物疫苗監測和控制計畫;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負責全市漁業養殖病害防治網路體系建設與管理;組織水產養殖生產抗災救災。

漁業資源處:負責全市遠洋漁業生產指導、監督管理;審核、申報外海和遠洋漁業項目並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近海漁業資源調查及評估;負責近海漁業資源修復,監督管理增殖放流、海洋牧場示範區建設;指導捕撈漁船節能減排工作。

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負責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組織擬訂水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生產技術操作規程,管理水產品包裝和標識;培育、保護和發展水產品品牌;組織實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定和認證監督管理;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水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依法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水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水產品養殖中的藥物使用、藥物殘留檢測和監督管理;組織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查處違法活動;推行水產品市場準入工作;指導水產品加工與流通行業發展。

科技處:承擔實施科技興海、科技興漁戰略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海洋與漁業科學技術研究與套用;承擔海洋與漁業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組織實施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套用及管理;負責漁業新品種保護;指導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擬訂海洋與漁業技術地方標準、計量規範和辦法;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管理海洋與漁業計量統計;組織漁民從業技能和漁業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承擔海洋與漁業外事外經合作工作。

計畫財務處:編制年度漁業生產發展計畫;提出扶持海洋與漁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負責海洋與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並對實施情況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漁業經濟統計、機關財務等工作。

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紀委、監察室:負責紀檢、行政監察和組織內部審計工作。

直屬單位

中國海監大連市支隊

編制10人,隊內設監察管理科、海洋監察科兩個科室,人員配備:支隊長1名、副支隊長1名、科長2名、科員5名。在市海洋與漁業局授權下負責市管海域行政監督檢查的事業單位,集中實施海洋行政處罰權,業務受國家、省海監總隊指導。主要職能是,依據法律和規定對市管海域實施行政監督檢查;查處違法使用海域、損害海洋環境和資源、破壞海上設施、擾亂海上秩序等違法行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連漁政監督管理局

大連市漁政機構成立於1978年。現全市共有漁政執法人員355名,其中市本級53名,區(市)縣293名。執法機構有38個,其中市本級1個,區(市)縣有10個,區(市)縣派出機構27個。擁有海上漁政檢查船21艘,漁政執法艇47艘,執法車輛35台,近海漁業安全救助網岸站7座,電台26座,對講設備130台。

2002年12月,大連市漁政管理所和大連市海上漁政監督管理處合併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連漁政監督管理局。現有工作人員53人,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3人,中級技術職稱20人。

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我市漁業法規的貫徹執行,負責全市沿海灘涂、淺海及淡水漁業水域的漁政監督管理;

2、監督檢查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和合理利用;

3、維護漁業水域的生態環境,負責漁業環境的保護管理,依法對漁業水域進行監督監測,調查處理漁業水域污染事故;

4、監督檢查國家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和管理情況;

5、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協調漁業生產糾紛;

6、負責漁業無線電管理,維護漁業通訊秩序;

7、代表國家監督檢查國際漁業協定的執行,參加200海里經濟專屬區管理,處理涉外漁業事件;

8、控制近海捕撈強度,負責審核和發放漁業捕撈許可證和專項漁業許可等證件,徵收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等項規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大連漁業船舶檢驗局

大連漁業船舶檢驗局成立於1979年6月,現有工作人員14人,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5人,中級技術職稱7人。行政主管機關是大連海洋與漁業局,屬處級事業單位,業務主管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漁業船舶檢驗局。

檢驗業務職能範圍:

1.組織轄區內驗船師業務培訓;

2.組織轄區內船長15m以上24m以下,主機功率29.4KW以上147KW以下國內海上小型漁業船舶設計圖紙審查及監督檢驗和發證工作;

3.負責轄區內船長15m以上24m以下,主機功率29.4KW以上147KW以下內河漁業船舶監督檢驗和設計圖紙審查工作;

4.承擔轄區內漁業船舶修造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轄區內檢驗工作統計及匯兌上報;

6.承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連漁港監督局

大連漁港監督局成立於1981年,為法規授權的漁業行政執法部門。20年多來,大連漁港監督局以法治漁,依法治港,不斷發展壯大。現下設12個漁港監督(處),27各漁港監督站,擁有112名執法人員,管理2萬多艘船,211座漁港。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水上交通安全和漁港水域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或及公約和規章制度。

2、對漁業船舶註冊登記,確認所有權和批准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取得航行權。審批辦理漁業船舶買賣、變更、註銷、租賃、抵押登記。

3、辦理漁船進出港簽證及外國籍船舶進出漁港審批、簽證等工作。

4、監督檢查進出港船舶技術狀況,航行、消防、救生設備配備及裝載等適航情況。

5、審批漁港水域各項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及危險品裝卸和漁港岸線的使用。

6、漁港水域內各類交通事故及漁港水域環境污染事故、回填事故的調查處理。

7、審批漁港新、改、擴建工程。發布航行通告,監督漁用航標的使用。

8、漁業船舶船員考試、發證。徵收港航規費。

9、縣區漁港監督人員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定和培訓。

辦公地址:大連市中山區虎灘新區虎灘路8號

大連市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大連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中心)

(大連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大連市水產技術推廣總站、大連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大連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中心是集水產技術推廣、水產品質量檢測、海洋環境監測三位一體的綜合性漁業機構,是隸屬於大連市海洋與漁業局的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人員編制28名。實有人員22名,其中高級技術職稱6名,碩士研究生5名。現擁有集辦公、實驗室、培訓中心為一體的綜合大樓一棟,面積達3500平方米,固定資產2400萬元。其中培訓中心面積為1700平方米;化驗室面積1000平方米,配備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原子螢光分光光度計、螢光分光光度計、酶標儀、微波消解儀等國內外先進的大中型精密儀器130餘台套。價值300餘萬元。

一、大連市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大連市水產技術推廣總站,於1992年建站,主要職責是:承擔大連市水產技術推廣管理、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指導、水產新技術引進與實驗示範、水產技術培訓、水產職業技能鑑定、水產養殖病害的防治、測報預報、漁業技術服務等工作。先後承擔了部、省、市級的“豐收計畫”、部“重點技術推廣計畫”、部“948”計畫和市級技術推廣計畫等十餘項推廣項目;獲得國家“豐收計畫”獎和市級“科技進步”獎。

二、大連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中心

大連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中心,於2003年6月12日成立。主要職責是:負責擬定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預報工作的規劃、計畫;負責所轄海域海洋與漁業環境的常規監測、專項監測和各種污染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監測,評價海洋與漁業環境質量,編制質量公報和警報;負責收集、整理、提供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建設監測資料庫,開展監測預報的科學研究及信息交流工作。

三、大連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大連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於2003年6月12日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第593號公告批准加掛“農業部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大連)”牌子,承擔著部級漁業產品質量檢測職能。主要職責是: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水產品市場準入檢驗、水產品產地認定檢驗和水產品質量安全評價鑑定檢驗工作,承擔大連地區及國家授權的區域性的漁業水域環境、漁業產品質量、水產苗種、漁藥殘留等方面的技術執法和監督、監測、檢測工作,負責對縣級綜合性檢測站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接受其他委託檢驗及水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工作,為今後我市漁業可持續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大連市水產研究所

大連市水產研究所,地處風景秀麗的大連南部海岸,占地8萬平方米,是我市專門從事海洋水產動植物養殖技術研究的科研所。始建於1984年,至今的近20年裡,先後成功地研究和開發了鮑魚、對蝦、扇貝、海膽、海參等海洋動物和海帶、裙帶菜等的人工育苗及養殖技術,其中鮑魚人工養殖技術已實現了科技成果的轉化,並與外商合作建成了世界最大的養鮑基地,年產鮑魚苗種1200萬個,成鮑150噸。研究所也因此而真正地走上了完全、穩定的科研與生產結合之路。

地理位置

地址:吉慶街1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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