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全鄉面積1174.85平方公里,占全縣總面積的36.6%,海拔2610—4622米,年平均氣溫0.6℃,降水量550毫米,日照時數2546小時,無霜期45—60天,屬農牧結合的腦山地區。全鄉共有村(牧)委會11個,聚居著土、蒙古、藏、回、漢五個民族,2005年底總人口為7989人,耕地17086畝,種植農作物主要有小麥、油菜、特色蔬菜(雙孢菇等)、馬鈴薯和飼料。草原面積118.61萬畝,圍欄草場12970畝、牲畜14437頭(匹)綿山羊26890隻,豬存欄3880頭,大牲畜以肉質優良的高原氂牛為主,綿山羊以半細毛綿羊為主。全鄉森林覆蓋率為34.3%,灌木林49畝,天然喬木2.2萬畝,主要喬木樹種有白樺、山楊、青海雲杉、祁連圓柏,灌木樹種有小櫱、沙棘、金露梅、銀露梅、小葉錦雞兒、杜鵑、山生柳等。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的指示、決議、決定,在職權範圍內發布命令、決定、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和工作任務;2、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決議;
3、負責制訂並施行政府職權範圍內的工作計畫、工作制度以及完成計畫的行政措施;
4、負責和監督鄉政府各職能部門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5、負責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開展科技興農、興企工作,完成農業等任務;
6、編制鄉級年度財政預、決算、管理、審計、監督村級財物;
7、指導、協調村委會發展農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