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概況
大荔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5月,位於縣城中心廣場北側,內設立案庭、刑事、民一、民二、行政、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內設執一庭、執二庭、綜合科)和官池、朝邑、羌白、許莊、馮村、兩宜六個基層法庭以及政工科、辦公室、工會、監察室、信訪辦、審判事務管理辦公室、清欠辦、司法警察大隊等職能部門,共有幹警102名,其中法官63名,書記員20名,司法警察10名,司法行政人員9名。
指導思想
大荔法院在縣委的領導、縣人大的監督、政府和政協的支持以下上級法院的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按照“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堅持貫徹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縣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全面落實縣委、人大的各項決定、決議,切實履行好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基點,以提高司法能力為重點,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為契機,全面加強審判、執行工作,狠抓隊伍建設,深化法院改革,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真抓實幹,竭力打造“創新型”、“服務型”法院,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近年收結案在3000件以上,結案率達97%,調撤率在75%以上,各項指標居全市法院前列,連續多年獲省、市、縣多項榮譽表彰。
榮譽表彰
2008年陝西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07、08年被授予“全省法院執行工作良性循環法院”,2009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建設先進集體”,“全省法院調解工作先進集體”,被市中院授予“08年度全市法院基層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全市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並榮立集體三等功三次,被市政法授予“08年度全市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訴非正常信訪案件工作先進單位”、“全市人民民眾滿意的政法單位”,連續多年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崗位目標考評一等獎、“治理投資發展環境先進集體”。先後有二個法庭受到省高院表彰,十個法庭受到市中院、市委、市政府表彰,2人獲個人二等功、省政法委表彰人民民眾滿意的政法幹警等榮譽,20名同志獲三等功,優秀法官、人民民眾滿意的政法幹警,辦案標兵的表彰獎勵。
內設機構職責
一、立案庭及分設部門主要職責
A 立案大廳職責
1、全面負責立案信訪文明視窗建設工作,突出訴訟引導、立案審查、立案調解、救助服務、查詢諮詢、材料收轉、判後答疑、信訪接待功能。其中判後答疑由立案庭協調、案件承辦部門進行。
2、建立完善首問責任、服務承諾、辦案公開、文明接待、崗位責任、便民訴訟、司法救助、立案(訴前)調解、領導接訪等制度並抓好制度落實工作。
3、負責立案審查、登記、轉辦及訴訟風險提示等工作。積極引導糾紛當事人進入訴前調解程式。對能夠進入訴前調解程式的,進行立案預登記,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對不能進入訴前調解程式的,嚴格按立案標準審查,防止不屬法院管轄的糾紛進入訴訟程式。對不屬法院管轄的糾紛當事人做好疏導、引導工作。有效降低審理中的立案案由變更率。
4、嚴格依照國務院《訴訟交納辦法》辦理訴訟費的核費及訴訟費用的減、緩、免審查事宜,並報主管院長審批,做好減、免、緩交訴訟費案件的監督和統計工作。
5、負責抗訴案件及上級法院迴轉案件的登記、統計移送等工作,並協調有關庭室做好委託送達工作。
6、協助審管辦做好審限管理、審判(執行)流程管理工作,每月15日前向審管辦提供審期即將屆滿的案件信息。
B 訴前調解工作
1、全面負責本院訴前調解工作的開展和管理,規範和完善訴前調解工作機制,制定完善的訴調對接、訴前調解程式、調解協定的司法確認、檔案管理、司法統計等制度並抓好制度的落實。確保訴前調解工作繼續位居全市前列。
2、負責全院進入訴前調解程式的案件的立案預登記工作,自主組織訴前調解人員進行訴前調解或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網路的作用,積極開展特邀調解和委託調解工作,必要時可移送基層法庭開展訴前調解工作。
3、負責全院訴前調解協定的司法確認工作,對不能在訴前調解階段達成協定的,及時徵求當事人意見轉入訴訟程式,協助當事人辦理立案手續。
4、負責全院訴前調解案件的登記、移送、協調、統計、歸檔工作,認真做好總結工作。
5、做好與其它調解組織的對接、協調、指導工作,建立完善特邀調解員的管理、協調、聯繫制度並抓好制度的落實,與相關部門協商搞好專業調委會的試點工作。
C 信訪辦公室職責
1、負責做好人民民眾日常來信來訪的接訪及院長接待日的組織工作,做好信訪登記、初查、分析、分流、督辦、上報等工作,每月對當月來信來訪情況通報。
2、負責涉訴信訪案件的排查、分析、分流、協調、督辦工作,負責與縣委政法委、縣信訪局、聯席辦的聯絡及匯報工作。
3、負責做好老上訪戶的接待處理工作,有接待情況登記。
4、協調業務庭室做好訴後來信來訪人員的息訴、服判工作,有效杜絕新上訪人員越級上訪。
5、定期向有關部門、上級機關通報信訪情況,並及時報告重大信訪動態。
二、刑事審判庭職責
負責審理本院管轄的公訴、自訴案件及上級法院指令審理的各類刑事案件,負責罰金的執行。按立案庭要求在限定期限內完成自訴案件的立案前審查工作。落實公開審理和公開宣判制度。深入推行量刑規範化工作,嚴格執行刑事證據規則。發揮少年合議庭職責。抓好少年維權崗工作,積極參與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法官寄語、幫教協定工作,做好對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審理和研究。
三、民事審判第一庭職責
負責審理縣域內新類型的民事糾紛案件和城關地區的民事案件,承辦院長交辦案件。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著力化解社會矛盾。研究民事案件的規律,形成高質量的調研報告。負責審理審判監督庭的發還重審案件。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巡迴法庭以及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巡迴法庭的相關工作。負責相關統計及經驗總結工作。
四、民事審判第二庭職責
審理新類型的商事案件及涉及公司、票據、金融、企業改制、破產、證券、期貨等糾紛案件以及標的額在5萬元以上的其它契約糾紛案件(汽車消貸案件除外);審理新類型房地產糾紛案件。負責與金融機構、各類企業的溝通協調工作,搞好保護投資環境巡迴法庭工作。
五、行政審判庭職責
依法審理行政訴訟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做好非訴行政案件執行工作,做好計生巡迴法庭工作。按照立案庭要求在限定期限內完成行政訴訟案件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立案前審查工作。
六、審判監督庭職責
負責審理本院被上級法院發還重審的案件,依本院院長監督程式決定再審的案件及檢察機關抗訴的案件。負責審理上級法院指令審理的各類申訴,抗訴和再審案件。負責當事人申請按院長監督程式提起再審案件的審查工作。負責執行異議成立與否的審查工作。
七、審判管理辦公室職責
負責全院各類案件審判(執行)流程管理、質量監督及結案審查工作;負責即將超審限案件的督辦及已超審限案件的審查通報工作;負責審查當事人提出的迴避申請的審查工作;負責法律文書上網前的審查工作。研究制定適合本院特點的案件質量管理系列制度,形成相對完整的制度體系,要有特點、有創新、講求實效,可操作性強。負責審判委員會的召集、記錄等相關事宜工作。
負責全年各業務庭室的案件質量管理,堅持每卷必評查制度,對全院審執結的案件要做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格次評價,為經費保障提供依據。做好評查結果及各部門審判(執行)質量、效率的統計、分析通報工作,定期通報部門及幹警的審判質效,及時向政工科、辦公室、紀檢、監察室等部門抄送各種數據,為建立幹警執法廉政檔案做好基礎工作。負責組織各業務部門對所評查出的瑕疵問題進行糾正,完成上級法院和政法委安排的評查工作。負責法律文書生效通知書的審查、填寫、登記工作和司法鑑定的管理工作。負責各類上訪案件移送前的卷宗審查,並與市中院有關部門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八、各基層人民法庭職責
1、做好本轄區調解網路的構建和巡迴辦案點的建立工作,加強對轄區內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完善與轄區內其它調解主體的對接、協調工作;探索預約辦案工作機制;接受訴前調解中心的協調,做好已進行立案預登記的案件的訴前調解工作,建立訴前調解台帳與案卷。
2、審理本轄區內的一般民商事糾紛案件和爭議標的在5萬元以下的普通契約糾紛案件。
3、協調好與當地黨委、政府的關係,同時做好與轄區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的聯絡工作。
4、配合院基建辦完成基層法庭建設工作。
5、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執行局職責
1、負責執行案件的審查立案工作及結案後執行費的清收管理工作。立案後一周內應報立案庭進行立案登記。
2、負責執行本院生效的調解書、判決書以及二審終審案件的法律文書。負責委託執行、指令執行和恢復執行等案件的執行工作,執行應由本院執行的公證債權文書和仲裁裁決書。
3、配合、協調全院需要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的案件的執行工作。
4、完善執行案件聯動威懾機制,建立並管理困難當事人救助基金。
5、負責全院執行案件的統計、上報工作。
十、交通巡迴法庭
1、負責審理縣域內汽車消費貸款案件和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立案審查(七日內)審理工作。
2、負責基金會欠款案件的立案、審查、審理、執行、協調、統計工作。負責與縣清欠組織的聯絡工作。
3、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及時就審理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總結、研究,適時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
十一、司法警察大隊職責
1、負責司法警察的教育、訓練和管理工作。
2、負責執行拘傳、司法拘留、協助案件執行、參與死刑執行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押解、看管人犯及值庭。
3、維護院機關辦公秩序,做好各種會議禮儀及警戒、警衛等工作。
4、負責院機關、全體幹警人身及財產安全。
5、協助執行局做好案件執行工作。
6、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紀檢、監察室職責
1、制定本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並監督考核執行情況,接受上級機關的檢查考核。
2、督查本院各項制度、紀律及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和執行。
3、建立完善幹警廉政檔案,為年度考核、幹警晉升與任用提供詳實的依據。
4、負責對全院幹警開展遵紀守法、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工作,負責“五個嚴禁”、“六個不準”的貫徹落實工作。
5、負責查處各類違法違紀案件,對錯案責任人和違法違紀責任人及時進行查處,查處案件率95%以上並及時上報結果。
6、負責民眾對幹警違法違紀的信訪工作,設立投訴箱和投訴電話,妥善處理民眾對幹警違法違紀投訴案件。
7、負責廉政監督員、執法監督員的管理、協調及組織監督工作。
8、負責朝邑、兩宜法庭建設工作。
9、協助政工科做好隊伍建設工作。
10、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辦公室職責
1、負責全院的綜合協調、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2、負責聯絡、協調本院各項工作經費的爭取和落實,建立保障有力的經費管理機制。執行財務制度,作好財務管理工作,保證及時足額兌現辦案經費,確保全院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3、全面負責本院新聞報導工作,編髮審判情況、信息材料及信息報導工作的統計、通報,負責電視宣傳欄目的組織、拍攝工作;負責各部門信息員的培訓、管理,負責起草全院各類綜合性材料和領導講話材料;負責各種檔案收發、歸檔保存和各類文稿的列印及印章管理。
4、加強對全院車輛的管理,及時辦理車輛的審驗、投保等工作;加強司法行政管理、嚴格槍枝、彈藥管理。
5、搞好水電暖的供應及房產、公物、檔案、衛生、安全等項管理工作;協助紀檢組完成好基層法庭建設工作。
6、負責縣人代會、政協會、黨代會和年度總結等大型會議參會的有關工作,組織好院內各種會議,作好會議記錄。做好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
7、組織安排全院集體活動、協調各方面關係,搞好接待工作。加強各部門參與各種活動的考勤工作並做好統計、通報。
8、督辦室負責做好各級批轉案件、事項及領導交辦事項、案件的登記與督辦工作,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回復。做好其它督辦事項。
9、加強院圖書室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0、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政工科職責
1、負責幹警政治思想教育和宣傳工作,做好隊伍建設工作。
2、負責幹警的工資、法官等級、警銜晉升、人事變動,職級調整,業務技能培訓及陪審員和臨時工的管理做好統計年報等工作。
3、加強法院文化建設,開展有益幹警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
4、及時收集好人好事予以表彰獎勵,並上報立功受獎的有關材料。
5、全面負責大荔法院網站工作,及時更新和維護本院網站內容,保障網站正常運行,負責“法律文書上網”的技術性工作。
6、負責制定院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及考評細則和各類報刊、雜誌的征訂。
7、做好大荔法院院史編纂工作。
8、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院工會職責
1、深入幹警,了解幹警思想動態、生活情況,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維護幹警合法權益,開展有利於增強幹警凝聚力的活動。
2、做好乾警及離退休人員福利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年檢工作。
3、負責調研工作。
4、做好年度貧困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慰問工作。做好計畫生育工作。
5、負責法官協會有關工作。
6、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