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張百靈1965年6月參加工作,先後任大荔縣檢察院書記員、大荔縣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小組秘書組組長,大荔縣人民法院審判員、庭長、辦公室主任、副院長、院長等職。1985年6月任中共大荔縣委副書記;1987年2月任中共白水縣委書記、人武部黨委書記,1990年兼任白水縣政協主席。1991年調任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渭南分院副檢察長,檢察長、黨組書記;1995年任渭南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2000年6月任渭南市人民檢察院副市級諮詢員;2003年7月退休,曾擔任渭南市慈善協會副會長。
個人事跡
堅持維護法律的神聖和權威
張百靈大半生與政法工作結下了不解之緣,幾十年如一日始終保持勤勉自律、奮發向上的精神狀態,他不為利益所動,不為權勢所屈,不為私情所擾,堅持維護法律的神聖和權威。1991年10月發生在大荔縣許莊鎮的牛蝴蝶殺人案久拖不決,社會反響強烈。他排除干擾,公正執法,兩次開棺驗屍,終於在1995年4月將牛蝴蝶等4名罪犯繩之以法,當地民眾自發燃放鞭炮,拍手稱快。從領導崗位退下來後,張百靈又先後擔負起市檢察院副市級諮詢員和市慈善協會副會長的擔子,繼續做著打擊犯罪,造福人民的善事。
張百靈著有自傳體回憶錄《在公檢法的日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