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一)負責處理區內處民眾給區委、區政府的來信、接待民眾來訪、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及時、準確地向區委、區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調查研究,提出制定有關方針、政策和建議。(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及市信訪辦、國家信訪局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向區級各部門、有關單位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三)協調處理本區重要信訪問題;協調處理民眾集體到區委、區政府上訪及到市委、市政府上訪;協調處理異常、突發信訪事件;檢查、協調區級各部門的信訪工作。
(四)指導全區信訪業務工作;研究、轉發市、區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草案;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的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了解並掌握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情況,組織信訪幹部培訓;指導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建設。
(六)對信訪信息進行篩選、上報和反饋,對重要信訪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供領導決策參考。
(七)負責收集、徵集,並督促採納人民民眾建議。
(八)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單位)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處置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九)負責區長公開電話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