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區房屋管理局

大渡口區房屋管理局

大渡口區房屋管理局內設綜合科、住房保障科、物業管理科、拆遷管理科4個科室

單位簡介

下設大渡口區房屋租賃管理所、大渡口區農村房屋管理所、大渡口區住房保障辦公室3個事業 單位。現有編制30名,其中行政編制8名,事業編制20名,工勤編制2名。 地址:重慶市大渡口區松青路88號

職能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並對全區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參與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負責房改資金的歸集管理。

(三)負責編制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項目和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

(四)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對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的審查;負責物業維修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五)確定為地區房屋徵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內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負責處理城市房屋拆遷遺留問題。

(六)負責對全區直管公房和機關公房進行經營管理、資產管理、解危解困。

(七)負責全區各類房屋的安全鑑定。

(八) 負責全區農村房屋權屬確認和登記發證的統一管理。

(九) 承辦區委、區政府、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室職能

(一)內設機構

1. 綜合科

組織協調局系統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訪、信息、接待、保密、檔案、綜合治理、保衛、計畫生育、組織、人事、培訓、離退休人員管理、外事等工作;負責本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督辦和後勤服務工作;起草有關綜合性檔案;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黨務、紀檢、監察、審計工作;組織編制局系統年度經濟計畫,負責行業專業統計彙編;負責局系統年度資金計畫的編制和年度財務預、決算工作;負責核收、解交房地產預算內、外資金,日常財務核算工作;參與房改資金的管理。

2. 住房保障科

參與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負責房改資金的歸集管理;負責編制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項目和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

3. 物業管理科

指導和監督全區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對一、二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初審和三級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批;承擔物業維修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責任。

4. 房屋徵收科

負責編制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年度計畫;擬定徵收補償方案;監督和指導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工作範圍內承擔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具體工作;負責處理城市房屋拆遷歷史遺留問題。

(二)事業單位

1. 房屋租賃管理所

負責全區房屋租賃管理;負責全區房屋租賃登記管理;負責審核房屋租賃契約;負責清理非法出租、轉租直管公房;負責調解租賃糾紛;負責管理房屋租賃市場;負責直管公房和機關公房管理、維修、改造及住用戶安全。

2. 住房保障辦公室

負責全區住房保障工作;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廉租住房和城市拆遷安置房的建設及管理;負責物業大修基金的管理;負責破產企業職工住房的管理;負責區機關職工住房的管理;負責全區各類房屋的安全鑑定工作

3. 房屋徵收服務中心受房屋徵收部門委託開展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協助處置拆遷歷史遺留問題;負責徵收計畫編制,對徵收範圍內的房屋進行調查登記,公布調查結果;暫停辦理房屋徵收範圍內的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相關手續,協調未經登記建築的認定、處置;組織房屋徵收評估工作;擬制補償方案,負責徵收補償資金的兌付、結算及日常管理;承辦徵收與補償過程中的徵求意見、聽證、公示等,就徵收補償的具體問題與被徵收人進行協商,並簽訂協定;承辦房屋徵收涉及的行政複議及訴訟、信訪維穩和申請強制執行。

4. 房屋住用安全管理辦公室

受區房管局委託負責全區房屋安全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房屋住用情況進行摸底,定期對全區範圍內的房屋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制定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章;督促房屋產權人對C、D級危房進行排危解困及拆除;負責開展全區各類房屋的安全鑑定工作;負責白蟻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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