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大清銀行兌換券
【鑄市概況】
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清政府設立戶部銀行,這是我國最早的中央銀行。光緒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因戶部改度支部,戶部銀行亦改稱大清銀行。宣統二年(公元1910 年)度支部頒布“幣制則例”,規定紙幣由大清銀行發行,名曰 “大清銀行兌換券”。民國初年,財政部印刷局將四種票版印了一套特殊的樣票以作紀念。而將原票上的“大清銀行兌換券,改成 “財政部印刷局”。
【貨幣形狀】
清王朝為籌發上述紙幣,特在京設定印刷鈔票的印製廠,並
以重金聘來美國L·弗萊切技師雕刻製版。這套紙幣正面均印有醇親王載灃肖像(其時,宣統帝年幼,由其父載灃攝政),正面為黑色。背面分別為黃、藍、紫,綠等色。由於此時適逢辛亥革命,但這套籌劃中大清銀行兌換券也同樣遭到“壽終正寢”之命運;由財政部印刷局改的“大清銀行兌換券”,還特加印注一段文字:“此系大清銀行票版工作未及三分之一而清社已屋,此次特補刻竣事采入樣本中作為紀念品”。【珍品程度】
度支部為徵求紙幣圖案及顏色的意見,曾印製了八套三十二張試色樣票,其設計大方,色彩鮮艷,印刷精緻逗人喜愛,故素為集鈔者所珍視,大清銀行兌換券,一級,值黃金100克。這種特殊的“紀念品”大清銀行樣票存世甚鮮,故尤為難得。“宣統三年陝西大清銀行兌換銀票”三級,值黃金40克,以及官私號銀票數件均為珍貴。
【大清銀行的產生及簡要歷程】
大清銀行的出現有其歷史的必然性。1840年鴉片戰爭後,外國銀行入侵中國,無視中國法令,大量發行鈔票,有的當時還可兌現,有的在本地不兌現,但可匯出,有的根本不兌現。他們的目的就是控制中國經濟,掠奪中國財富,使中國永遠成為他們的殖民地。在國內,各省為了增強自身財力,都辦起了官銀錢局發行官錢票,民間也開辦錢莊、票號。有的準備金很少,而發出的錢票很多,形成錢少票多的“虛票”。各種鈔票、錢票混合流通或各占一地,金融秩序十分混亂。清廷有識之士見此狀況,認為這不僅影響財政,而且會動搖政權,為了挽救危局,必須整頓金融幣制,於是建議清廷開辦國家銀行統一發行紙幣。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清廷派振貝子、那桐、張允言三人到日本考察財政幣制金融情況,研究籌設銀行發行紙幣。光緒三十年正月二十八日(1904年3月14日)戶部(財政部)向皇上奏報試辦銀行,奏曰:“……現當整齊幣制之際,亟賴設有銀行為推行樞紐。臣等再三籌商,現擬先由戶部設立,籌集股本,採取各國銀行章程,斟酌損益,迅即試辦銀行,以為財幣流轉總匯之所。其詳細章程,另由戶部妥擬奏明辦理。”不久,戶部擬訂了試辦章程,恭呈御覽。清廷見奏,當即批准了這個章程。光緒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九日(1905年9月27日)大清戶部銀行總行在北京成立,它是中國第一個國家中央銀行。光緒三十二年春戶部改稱度支部,光緒三十四年五月度支部奏請將大清戶部銀行改名為大清銀行,同年7月1日起,大清戶部銀行總、分行一律改名為大清銀行。大清銀行資本由原大清戶部銀行的400萬兩增至為1000萬兩,分為10萬股,官、商各半,不準招他國人入股,性質為股份有限公司。大清銀行分支機構遍設各省府廳州縣及沿江、海貿易繁盛之處。至宣統三年,共設分行21處,分號30餘處。大清銀行除經營短期拆息,各種期票之貼現或賣出,買賣生金銀,匯兌劃撥公私款項及貨物押匯,代為收取公司、銀行、商家所發票據,收存各種款項及保管緊要貴重物件,放出款項及發行各種票據等外,還經理國庫、國債及國家一切款項,代表國家發行紙幣。上述這些業務,大清銀行一直經營至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之際。
1911年11月18日,大清銀行為了抵制民軍,成立了大清銀行股東聯合會,以保護行產為名,大搞陰謀活動,隱匿清廷官存款278萬兩。中華民國成立後,大清銀行商股股東們又極力要求將大清銀行商股轉為中國銀行股份,以繼續中央銀行權利。1912年5月18日民國北洋政府財政部決定,大清銀行商股股金一律發還,另籌款項設立新行,大清集團要求進入中國銀行的企圖遭到失敗。同年7月1日,大清銀行停止一切業務,成立大清銀行清理處。1912年9月23日,由中國銀行根據國家預算,向大清銀行所有商股股東發給足額股金的支取憑證,大清銀行經營中的虧損,未在商股中分攤,全由北洋政府承擔,至此大清銀行及大清銀行股東聯合會隨之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