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古老的黃河,以其博大的胸懷,孕育了幾千年光輝燦爛的中華文化;美麗的黃河,以其甘甜的乳汁,哺育了一代又一代優秀的黃河兒女;浩蕩的黃河,又以其波瀾壯闊的浪濤,鍛鍊和造就了一個個與洪水搏鬥中勇往直前的英雄人物,明代的潘季馴就是其中的傑出代表。潘季馴,字時良,號印川,浙江湖州人,生於明正德十六年(1521),卒於明萬曆二十三年(1595),享年75歲。他一生先後四次受命治理河道,前後歷時27年,在長達十年的實際治水生涯中,他勤於考察,善於思索,不斷汲取和總結前人的治水經驗,又根據自己的實踐不斷創新,形成了系統的“以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河理論;並建立了完善周密的關於河堤修築、防護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他的治河思想和實踐,對他以後的治河活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成為不可逾越之規範。在幾百年之後的今天,研究潘季馴的治水思想、理論及其實踐,仍有非常積極的現實意義和借鑑意義。尤其是他以治水為己任,不辭勞苦,“壯於斯,老於斯,朝於斯,暮於斯”的忘我精神;“或采之輿情,或得之目擊”,實事求是、勇於實踐、不斷創新的科學態度;在強權和各種“浮議”面前不卑不亢,不屈不撓、敢于堅持真理的堅強意志,激勵和引導著一代又一代的治黃工作者,成為中華民族的寶貴精神財富。
大河安瀾,是潘季馴所處的時代及其前後人們的美好夢想,潘季馴是為了實現夢想付出畢生精力的人。
除治水之外,潘季馴還先後出任過江西九江府推官、河南道監察御史、廣東巡按御史、順天府提學、大理寺丞、大理寺少卿、江西巡撫、工部尚書、南京兵部尚書、刑部尚書、都察院僉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御史等官職,“所治皆有治績”。在九江,他平反冤獄,改革驛傳制度;在廣東,他實行均平法,減輕百姓負擔,成為明中期南方賦役制度改革的典範;在江西,他大展行政才能,創下了輝煌的業績;在順天府督學、大理寺司法、南京兵部、北京刑部等任上,均有建樹。整個為政過程中,他處處關心百姓疾苦,考慮國家利益,所作所為都能使民得其惠,國享其利。他出資建造的潘公橋經清代重修後至今仍橫跨湖州市中心的龍溪河兩岸,無聲地傾訴著這位古人的點點滴滴。
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將潘季馴作為本省百位歷史文化名人之一為之立傳,以使潘季馴的事跡和精神弘揚於現代,流傳於後世,成為激勵人們奮鬥進取的動力,本書即本著這樣的原則進行撰述,希望能達到這一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