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4)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新城鎮、彭店鄉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5)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夏店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夏店鎮、劉集鎮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6)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口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河口鎮、四姑鎮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職能概況

根據《省工商局關於印發〈全省市州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和《省工商局關於轉發〈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鄂工商人〔2011〕13號、25號)精神,設立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為孝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正科級行政機構,依法負責大悟縣行政區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法負責大悟縣各類內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日常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負責系統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商標管理工作,指導商標註冊和代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負責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的推薦和保護工作,促進本地馳名商標發展,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
(十一)負責大悟縣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基礎信息、商標註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大悟縣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四)領導大悟縣工商系統業務工作和人事教育、基層建設、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工會等工作。
(十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局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系統的工作關係;制定調研規劃,協調調研工作;負責入口網站欄目管理和訴求處置;負責協調相關部門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系統政務值守的督辦檢查;負責大型會議組織、文電、信息、統計、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協調本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領導批示件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2)人事股、離退休幹部股
按許可權負責本單位的幹部選拔任用、日常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機構、人員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幹部出國(境)報批和出國(境)培訓呈報工作;負責全縣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3)法規股
組織開展本系統執法監督檢查、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查和備案;按照有關規定,承擔行政處罰案件審核、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負責系統案件管轄爭議裁決工作,會同有關機構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行政處罰案件質量評查工作。
(4)市場(契約)規範管理股
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工作;負責經紀人、經紀機構和經紀行為監督管理;負責流通領域汽車、成品油、糧食(即原糧,含陳化糧)、棉花、茶葉、蠶繭、農業生產資料、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重要商品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負責維護未成年人通過網路購買商品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契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行為工作;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5)商標廣告監管股
擬定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商標管理,指導商標註冊和代理工作,負責省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的推薦和保護工作,促進本行政區域內馳名商標的發展;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保護;組織監測各類媒體廣告發布情況;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清理整治網上非法涉性廣告和低俗不良廣告,開展治理廣播、電視、報刊廣告中低俗不良內容工作;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6)財務審計股
擬訂和實施系統財務制度和辦法;編報系統財務預決算;負責系統財務、票據、資產、裝備、政府採購等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7)機關黨辦、工商工會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作;負責單位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工商系統工會工作。
(8)監察室
監督檢查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決定、命令的情況;對系統各級黨組織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
協助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負責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監督檢查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研究、制定系統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綜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和行政紀律的案件。

2、直屬機構

縣局設立登記註冊分局、公平交易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經濟檢查大隊和督察隊等5個直屬機構,均為副科級行政機構。
(1)登記註冊分局
按許可權擬訂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登記註冊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登記註冊管理工作;負責查處取締無照經營、配合文化等部門實施國產動漫振興工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實施監督管理;調查研究個體、私營企業經濟發展情況;承擔規定範圍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註冊工作;承擔本行政區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指導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登記註冊分局內設綜合股、登記註冊股和監督管理股。
(2)公平交易分局
按許可權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負責“兩打一反”(打擊不正當競爭、打擊非法傳銷及直銷監管、反壟斷)、市場秩序最佳化行動綜合協調、系統執法辦案綜合指導協調工作,按許可權組織、指導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活動的查處工作;負責“掃黃打非”、查禁不良出版物、防止傳銷進校園工作。
(3)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加掛“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牌子)
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流通領域糧食製品(米、麵粉等)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損害消費者權益案件,指導社會組織消費維權工作;制訂大悟縣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消費者申投訴舉報的分辦、督辦;負責消費者申投訴數據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會同有關部門對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案件進行查處。
(4)經濟檢查大隊
負責本系統經濟檢查業務指導,依法承辦上級工商部門和大悟縣政府交辦的重大經濟案件、轄區登記註冊企業違法案件、依法應由大悟縣工商局管轄的經濟案件,負責系統經濟案件的匯總、統計、分析、上報工作。經濟檢查大隊內設綜合股、經濟檢查一隊和經濟檢查二隊。
(5)督察隊
負責全縣工商系統行政執法督察、政務督察工作;負責績效考評和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負責基層建設、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幹部隊伍教育培訓工作(不含幹部出國、境培訓);負責系統評先表彰和組織幹部上黨校培訓工作;負責會同財務審計股、信息中心編制基層硬體設施、執法裝備項目建設規劃,並對規劃和經費落實情況進行督辦。

3、派出機構

大悟縣工商局按經濟區域設11個派出機構,名稱統一為“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XX工商所”,副科級,內設服務發展綜合室、市場監管執法隊和消費維權工作站。同時,加掛“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XX經濟檢查中隊”牌子。 (1)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城東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城關鎮城東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2)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城西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城關鎮城西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3)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開發區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經濟開發區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4)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新城鎮、彭店鄉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5)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夏店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夏店鎮、劉集鎮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6)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口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河口鎮、四姑鎮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7)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呂王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呂王鎮、黃站鎮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8)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宣化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宣化鎮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9)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店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高店鄉、豐店鎮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10)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新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大新鎮、東新鄉、三里鎮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11)大悟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芳畈工商所,依法負責大悟縣芳畈鎮、陽平鎮區域內的工商行政管理及相關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縣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人事(離退休幹部管理)、登記註冊、人事信訪、招商引資、安全生產工作,具體分管人事股(離退休幹部股)、登記註冊分局(縣政務服務中心工商視窗)。掛城西工商所、開發區工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機關政務、市場(契約)規範管理、消委會、創新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宣傳信息、綜合信訪、機關保密、檔案、防汛(火)搶險、城區(機關)文明創建工作。具體分管局機關、辦公室(信息中心、後勤中心、縣局檔案室)、市場(契約)規範管理股、縣消費者委員會。掛宣化工商所、呂王工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財務、基本建設、商標廣告監管、個私協會工作。具體分管財務審計股、商標廣告監管股、縣個私協會。掛新城工商所、夏店工商所、河口工商所。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法制、公平交易、經濟檢查、消費者權益保護、行政案件執行、網際網路監管工作,具體分管法規股、公平交易分局、經濟檢查大隊、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掛城東工商所、芳畈工商所。代表縣局“三萬”活動工作組駐芳畈大塘村、趙河村、余棚村、吳河村。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負責紀檢監察、黨務、工會、督察、計畫生育、紀檢信訪、文明單位創建工作,具體分管監察室、機關黨辦、工商工會、督查隊。掛大新工商所、高店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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