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對象
臨床醫學(含中西醫)和公共衛生管理專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的應屆、往屆畢業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醫務工作者、退休醫務人員。具有執業助理醫師以上執業資格、中共黨員和在校擔任學生幹部者優先。一般通過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體檢、公示、決定聘用、培訓上崗等程式進行
服務內容
健康知識宣傳教育、培訓鄉村醫生、協助重大災情醫療救助、協助開展傳染病防控工作、醫療衛生諮詢服務、健康檔案建立和常見病、慢性病管理等。具有執業助理醫師以上執業資格的可以進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治。
待遇
“大學生村醫”待遇比照當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後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總和確定補貼標準,按月發放,由省、市、縣財政分擔。工作津貼、生活補貼與當地鄉鎮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同等待遇,由縣財政負責。醫務工作者、退休醫務人員保持原有待遇不變,並同時享受以上政策待遇。
在村服務期間,按照當地對事業單位的規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其中,在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地方,應在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基礎上,為其辦理補充醫療保險;在村任職期滿後報考省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縣鄉政府辦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優先從“大學生村醫”中招錄;聘期工作表現良好、考核稱職,服務期滿後3年內報考省屬院校碩士研究生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被省內黨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後,在村服務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到艱苦邊遠地區農村任職的,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各專門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自主擇業和自主創業的,享受國辦發〔2009〕3號檔案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免費就業指導、就業推薦、創業指導等公共服務。
管理
選聘到村服務的“大學生村醫”系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定進行,由鄉鎮黨委、政府負責。“大學生村醫”實行聘用契約管理。
在服務期間,臨床醫學(含中西醫)和公共衛生管理專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的應屆、往屆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代理,黨團關係轉至所在村;大專以上學歷的醫務工作者、退休醫務人員的人事檔案由原工作單位負責管理,黨團關係轉至所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