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管法規

大城管法規

如造成油煙擾民的,應由城市綜合管理主管部門責令立即改正,並處100元至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或拒不改正的,最高可處1萬元罰款。 此前,對於查實的車窗拋物行為,城管部門僅按《市容管理條例》處以50元罰款。 一個大城市的形成也就是“大城管”的形成,信息化、數位化的城市管理已被不少城市管理者青睞。

大城管法規

2013年2月18日,武漢市城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稱:3月1日起,中國內地首部“大城管”地方性法規—
—《武漢市城市綜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實施。
大城管制度,是城管的一種“大城管”模式,隨著各大城市建設框架的不斷拉大,給城市管理帶來了不少麻煩,因此城市的大城建也更需要“大城管”制度。
城管,城市綜合管理的簡稱。城管革命,就是打破現有的利益和權力格局,實現權力的再分配。也就是說,市城管委可以代表市長,大膽指揮各個局。哪裡沒做好,城管局長可以直接監督、批評、考核各部門。
武漢市政府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條例》共分5章79條,涵蓋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公共客運交通、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環境、環境保護、園林綠化等諸多城市綜合管理內容,涉及規劃、建設、交通、環保、園林等20多個職能部門。這正是2010年7月起,武漢開展的“城管革命”的延續及發展,突破了以往“城管只管市容環衛、違章建築、公共設施”的狹義概念。

管理模式

武漢市城管局“升格”為城管委,高於一般委辦局。規劃、建設、水務、環保、食品藥品等10多個部門中涉及城市管理的綜合執法權歸併到城管委,由城管委統一指揮、監督、考核。
城管委擔負著全市城市綜合管理規劃、協調、指揮、監督、考核職責,負責市容環境、城市道路橋樑、景觀燈光、燃氣熱力、戶外廣告管理,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檢查,定期召開城管專題會議,嚴格獎懲。
除了統一管理,改革第二個大動作,就是權力下放到區。涉及城市綜合管理的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市容環境、環境保護、園林綠化、湖泊保護等管理事項審批權、執法權等事權及相應財權下放到區。

揚塵污染處罰

《條例》規定,若有違規運渣土、造成路面污染的,由城管部門予以查處,情況嚴重的,不僅可責令工地停工整頓,更增加了“禁止生產性車輛進出工地”的處罰。
而對於施工工地未採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此外,施工工地未設定圍擋、未硬化進出口道路或渣土車未落實保潔措施的,也可處1000元至1萬元罰款。

噪音管理

每年,城管部門接到的投訴中,為數最多的就數噪音擾民了。《條例》規定:由施工造成噪音夜間擾民的,由環保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至3萬元罰款;拒不改正或情況嚴重者,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此外,由經營產生的噪音,如娛樂場所噪音超標、商業經營時空調、冷卻塔等造成的噪音污染,也由環保部門處理。
對於在市區街道、廣場等公共場所組織集會,使用音響器材產生的噪音、家庭室內發出擾民噪音、機動車輛違規使用聲響裝置造成的噪音污染,則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罰;在公園內使用音響器材造成噪音污染的,由園林部門處理;而對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它方式發出高噪音招徠顧客的,則由城管責令改正,並處200元至1000元罰款。

車窗拋物處罰

此次實施的《條例》,將從源頭入手治理餐飲油煙擾民。要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時,應首先審驗環保是否達標。如造成油煙擾民的,應由城市綜合管理主管部門責令立即改正,並處100元至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或拒不改正的,最高可處1萬元罰款。
此前,對於查實的車窗拋物行為,城管部門僅按《市容管理條例》處以50元罰款。《條例》實行後,城管將與公安交管部門聯手,按照《道交法》、《湖北省實施道交法辦法》等規定,一律處以罰款200元。今後,市民還可通過攝像取證舉報“黑尾車”。
“釣魚執法”將被追責
城管執法也得守規矩。《條例》規定:城管執法時,執法人員應著裝規範、佩戴明顯標誌並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城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可聘用人員協助開展城市綜合管理工作,但協管員只能宣傳法規,勸阻制止違法行為,而不得實施行政執法活動,無權開罰單。
對於欺騙、引誘當事人實施違法行為的“釣魚執法”,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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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管”改變的不只是城市管理的方式,還在於理念。此前,雖有不少城市在城市管理上玩出了自己的招術,招聘研究生來當城管,想用學歷的高低來提升城管的形象。也有城市選出“媽媽城管”,但是這些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管理的問題。一個大城市的形成也就是“大城管”的形成,信息化、數位化的城市管理已被不少城市管理者青睞。城市在加強城市管理法治、機制各方面建設的同時更需要建立一種“大城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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