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表現
1.口角過度裂開,有溝狀凹陷或裂入口腔;
2.同側咬肌、頜骨或耳部發育不良;
3.口唇變形,垂液外溢;
4.言語、進食功能受影響。
診斷鑑別
診斷依據
1.出生後即有口角過度裂開,程度不等。
2.巨口症伴有同側咬肌、頜骨或耳部發育不良,系第一、二腮弓畸形所致。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皮膚軟組織凹陷套用“Z”成形術原則修復治療。
2.大口畸形矯正,沿裂口將各層組織分離逐層嚴密縫合,注意口角定位,務求對稱。
3.頜骨、下頜凹陷套用組織移植術修復。
4.耳部畸形嚴重者按耳廓再造方法修復。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必要時,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