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德-弗蘭克法案

多德-弗蘭克法案

多德-弗蘭克法案被認為是“大蕭條“以來最全面、最嚴厲的金融改革法案,將成為與“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1933年銀行法案》)比肩的又一塊金融監管基石,並為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樹立新的標尺。核心內容就是在金融系統當中保護消費者。

基本信息

概況

多德-弗蘭克法案多德-弗蘭克法案
美國國會參議院當地時間2010年7月15日通過最終版本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多德-弗蘭克法案》,即將呈遞總統簽署成為法律。至此,歐巴馬政府繼醫療改革之後的第二項重大改革一錘定音。國會民主黨人表示,該法案將嚴格規範金融機構的運作、保護消費者利益,防止重蹈金融危機的覆轍。輿論也指出,該法案的出台標誌著美國金融體系“去監管化”的結束和一個新時代的開始。
參議院當天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這一法案,3名共和黨參議員在關鍵時刻調轉船頭才使得這項法案最終得以通過。此前,眾議院2010年6月30日以237票贊成、192票反對通過了該法案。白宮表示已經準備下周舉行歐巴馬總統的簽署儀式,這將成為歐巴馬政府就任以來繼2009年經濟刺激計畫和今年3月醫療改革法案之後的又一大政績。歐巴馬在當天參議院投票結果公布後在白宮表示,該法案將使美國金融體系更強大、更安全,更著重對消費者的保護,“以後納稅人再也不會給金融機構兜底了”。參議院多數派領袖雷德表示,要確保危機不再重演,“不再有政府救助,不再有‘大到不能倒’”,而這一法案就是開始。 、

背景

美國金融監管改革立法大事記
2009年6月17日,歐巴馬政府正式公布全面金融監管改革方案,從金融機構監管、金融市場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危機處理和國際合作等方面構築安全防線,期望以此恢復對美國金融體系的信心。
2009年12月11日,眾議院以223票贊成、202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根據該法案,美國金融監管體系將全面重塑,美聯儲將成為“超級監管者”,全面加強對大型金融機構的監管。同時,新設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賦予其超越監管機構的權力。
2010年5月20日,參議院以59票贊成、3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金融監管改革法案。與眾議院版本相比,參議院版本法案在監管措施方面更為嚴厲。兩院需協商出統一文本後各自重新進行投票表決。
2010年6月30日,眾議院以237票贊成、192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兩院統一版本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
2010年7月15日,參議院以60票贊成、39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最終版本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為該法案最終成為法律清除了最後障礙。美國總統歐巴馬預計將在下周簽署這一法案。

主要內容

《多德-弗蘭克法案》以該法案的兩大推手,即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多德和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弗蘭克命名。根據該法案,美國將成立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負責監測和處理威脅國家金融穩定的系統性風險,賦予政府接管或關閉失敗金融機構的權力。同時,在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下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對提供各類消費者金融產品及服務的金融機構實施監管。法案還包含了被稱為“沃爾克法則”的方案,即前美聯儲主席沃爾克提出的銀行業限制規則。該法案一是限制商業銀行的規模;二是限制銀行利用自身資本進行自營交易;三是禁止銀行擁有或資助對私募基金和對沖基金的投資,讓銀行在傳統借貸業務與高槓桿、對沖、私募等高風險投資活動之間劃出明確界線。分析人士認為,該法案對美國普通百姓的影響並不明顯,從長期來看,對消費者在貸款和信用卡的申請上將會有一些影響。

艱難出台

多德-弗蘭克法案提出者多德-弗蘭克法案提出者

這份法案從提出到通過歷經了一年的漫長過程,特別是在參議院頻頻受阻。歐巴馬總統原定於2010年7月4日左右簽署這一法案,但激烈的鬥爭使參院投票一再推遲。即便15日參議院投票通過這一法案之後,共和黨方面的反對之聲也沒有消減。國會絕大部分共和黨議員異口同聲指責該法案使聯邦政府過多涉足金融行業,將阻礙就業的回升,稱其為一個“失敗”,並警告尋求廢除該法案。

參院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指出,據美國商會統計,這項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將導致533條新規定出台,這些新規加之於小企業和個人身上無疑將使在困境中掙扎的企業復甦之路難上加難。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中的頭號共和黨議員希爾比稱這份法案為“立法怪獸”,將催生許多問責性不強的新機構,非但無法使金融體系更安全,還將嚴重損害美國經濟的競爭力。參議員錢伯利斯認為,該法案將導致金融行業的企業和就業崗位轉移到海外。眾議院共和黨領袖博納認為,整個銀行業因華爾街的罪惡而受連累,普通百姓和小企業貸款的難度也將增大,這是不明智之舉。參議院當天投票中唯一投反對票的民主黨參議員費恩高德則認為,這項法案仍然不夠嚴厲,無法阻止危機的再次發生。
不難想像,金融監管法案的出台是華爾街不願看到的,該法案在美國參眾兩院遲遲未能通過也是某些集團角力甚至阻撓的結果。這一里程碑式的議案幾乎觸及了美國最大型金融公司的方方面面,從高管薪酬、風險交易、衍生品、消費信貸乃至借記卡業務都設定了新的規則,為美國金融機構設下了很多條條框框。《華爾街日報》報導稱,一些金融機構正在爭分奪秒與法案的出台“賽跑”,比如這項金融監管法案將禁止銀行業者從事與客戶無關的自營交易,而一些銀行業者正設法為王牌交易員安插新職位,花旗集團正在評估將二十多名自營交易員調至客戶交易台。

面對前路的重重障礙,白宮慎言金融監管法案的通過是歐巴馬政府的“勝利”。

影響意義

輿論同時認為,此次金融監管改革法案被譽為美國20世紀30年代經濟大蕭條之後最嚴厲的金融監管改革,雖力度不及《1933年銀行法案》,即《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但將成為與之比肩的又一塊金融監管基石,並為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樹立新的標尺。《紐約時報》認為,剛剛通過的《多德-弗蘭克法案》標誌著美國的金融體系“去監管化”的結束,儘管沒有《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嚴厲,但無疑是一個開啟新時代的轉折點。

分析人士認為,新法案是否能奏效還有待觀察,連法案主要起草人之一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多德也表示,金融監管改革效果可能要數年才能顯現,也許要等到下一次金融危機侵襲之時才能考量出這份法案是否起到了“亡羊補牢”的作用。多德坦言,這份法案並不完美,但已盡力。金融監管法案是歐巴馬和國會民主黨人打下了又一場“攻堅戰”,但面對共和黨人的激烈反對以及民眾對華爾街依然高漲的怨恨情緒,這一戰果是否能對民主黨在今年中期選舉中產生助推力還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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