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養育

夏養育

夏養育,男,漢族,1962年3月出生,江蘇泗陽人。大專學歷,省委黨校大學本科學歷,經濟師。1981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江蘇省宿遷市泗陽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正處級)。 2016年5月,立案偵查。 2016年5月13日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7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4日被逮捕。 2016年10月17日被提起公訴。 2017年1月17日,宿遷市中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主持召開全縣保障性住房會議 主持召開全縣保障性住房會議

1981年7月--1984年7月 先後任江蘇省泗陽縣臨河鎮糧管所、倉集糧管所、泗陽飼料公司會計;

1984年7月--1997年2月 先後任江蘇省泗陽縣糧食局會計、財會股副股長、股長,局長助理(期間:1985年9月--1987年7月,在江蘇省淮陰市工業專科學校學習);

1997年2月--1997年5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7年5月--1997年5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商業集團總公司(貿易局)副總經理、副局長、黨委委員;

1997年5月--1998年3月 在江蘇省宿遷市糧食局工作;

1998年3月--2012年1月 先後任江蘇省縣商業集團總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泗陽縣繭絲綢總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泗絹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2002年1月--2002年12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糧食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2年12月--2004年12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張家圩鎮黨委書記;

2004年12月--2005年12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眾興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5年12月--2006年3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眾興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縣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

2006年3月--2006年7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眾興鎮黨委書記、縣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

2006年7月--2007年12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眾興鎮黨委書記、江蘇泗陽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期間:2007年4月,明確為副縣級);

2007年12月--2008年6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眾興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江蘇泗陽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

2008年6月--2008年12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眾興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江蘇泗陽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江蘇泗陽經濟開發區木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
2008年12月--2009年6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委常委、眾興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江蘇泗陽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江蘇泗陽經濟開發區木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

2009年6月--2011年3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委常委、眾興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1年3月--2011年6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委常委;

2011年6月--2012年4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

2012年4月--2014年12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縣生態科技產業園(南部新城)黨工委書記;

2014年12月--2015年1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政協黨組書記 、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縣城南新城黨工委書記;

2015年1月--2015年2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政協主席、黨組書記、縣委常委、縣委政法委書記、縣城南新城黨工委書記;

2015年2月--2016年5月任江蘇省泗陽縣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任免信息

2014年12月,擬推薦為泗陽縣政協主席人選。

2015年1月1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泗陽縣第九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夏養育當選為政協泗陽縣第九屆委員會主席。

2016年5月14日下午,澎湃新聞記者查詢江蘇省宿遷市泗陽縣政府官網“網上泗陽”時發現,此前擔任泗陽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的夏養育,其簡歷已從官網撤下。

人物事件

立案偵查

2016年5月17日,據高檢網訊息,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泗陽縣政協主席夏養育(正處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提起公訴

2016年10月17日,宿遷市人民檢察院就夏養育涉嫌受賄罪一案,依法向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宣判

2017年1月17日,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刑事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夏養育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

(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起至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止。罰金於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繳納)

二、被告人夏養育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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