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
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俗稱壓力容器製造監檢,簡稱監檢,是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22號令《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而實施的壓力容器強制性檢驗。目的是監督壓力容器製造廠家的質量管理和產品質量,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性能。監檢由廠家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授權有相應資格的檢驗機構承擔。具體要求在《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規則》是明確規定。包括圖樣審查,材料檢驗,焊接,外觀和幾何尺寸,無損檢測,熱處理,耐壓試驗,安全附屬檔案,泄漏檢測,出廠檔案,產品銘牌等。全部監檢工作完成後,由監檢機構出具《監檢證書》。
監檢的檢驗檢測工作基礎仍然是製造廠家本身實施的檢驗,監檢單位主要審查製造廠家的檢驗方案,檢驗作業指導書和檢驗結果。同時監工作按照《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大綱》和《鍋爐壓力容器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項目表》進行。監檢並不考慮特殊壓力容器的特殊要求,難以滿足特別用戶的特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