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對外開放、招商引資、投資促進等方面的規劃、政策、辦法和措施,經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二)負責承辦縣政府組織參加或主辦的各類招商引資、投資促進活動。負責全縣重點項目的談判和跟蹤促進。
(三)負責國家及市、縣投資促進和招商引資政策的貫徹執行;統籌協調和配置招商資源,負責全縣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申報工作,對外來投資企業不需國家匹配資金的項目進行登記備案。
(四)負責指導、協調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強化投資促進日常管理,避免無序競爭。
(五)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的編制、分解下達,並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考核辦法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六)負責縣內外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協作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督促有關部門代辦外來投資項目的相關手續和做好引進項目後續跟蹤服務工作;監督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實施。
(八)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各項指標運行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九)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網路、信息和項目庫建設,按照全縣產業規劃和布局牽頭做好全縣重點產業、重大招商項目的徵集、策劃、包裝、推介及儲備工作。
(十)負責為境內外投資商提供投資政策、相關法律法規和辦事程式的諮詢服務。
(十一)負責督促、檢查優惠政策的執行情況和對外來投資者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的認定。
(十二)負責全縣投資促進和招商引資對外宣傳工作。
(十三)負責貫徹執行外事、僑務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有關指示、決定,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我縣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統籌、規劃、實施和指導、管理;負責處理和協調涉外、涉僑和港澳事務。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外事僑務科)綜合協調機關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日常政務;負責文秘、思想政治、宣傳、人事、檔案、安全、綜合治理、法制建設、計畫生育、信訪、財務、機關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市有關外事方面的政策、法規,落實縣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辦法;擬訂並實施全縣因公組團出訪計畫;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審核、報批和護照(通行證)簽證(簽注)的申辦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外事紀律教育;掌握因公出訪團組和人員在外活動情況;跟蹤落實因公出訪團組後續工作;負責辦理重要涉外團組和來賓的邀請和接待工作;負責我縣對外友好交往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對外友好交流交往工作;對來訪外國記者和來我縣工作的外國人進行服務管理;依法參與涉外案件的處理。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僑務政策,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負責與海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繫;做好我縣重點涉僑對象的接待工作;負責歸僑、僑眷的身份認定及僑務捐贈的管理工作;辦理歸僑僑眷證;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歸僑回國定居工作。
(二)投資合作一科
牽頭策劃、組織實施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活動,承辦大型招商活動的協調、聯絡和籌備工作;制定外出招商方案,承辦外出招商活動聯絡服務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網路建設,加強對外聯絡,捕捉投資信息;負責做好外來投資商的接洽和項目簽約工作;負責縣內外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協作的有關工作;負責為境內外投資商提供投資政策、相關法律法規和辦事程式的諮詢服務;負責投資者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的認定;負責分解下達全縣招商引資目標任務;負責《招商動態》的編輯和發布。
(三)投資合作二科
負責制定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經濟協作的政策研究和規劃;協助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網路建設,建立招商信息庫;負責對外發布招商信息、招商意向和政策;負責全縣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申報工作,對外來投資企業不需國家匹配資金的項目進行登記備案;牽頭做好全縣重點產業、重大項目的徵集、策劃、包裝、推介及儲備工作,加強項目庫建設;負責維護招商引資網站,實施網上招商;負責招商宣傳資料的製作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縣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收集、統計全縣招商引資情況,分析招商引資形勢,發布招商引資動態情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負責承辦縣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負責並會同有關部門考核全縣招商引資責任單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負責監督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實施,跟蹤監督有關部門代辦外來投資項目的相關手續和後續服務工作;受理投資企業對相關部門在招商引資服務工作方面的投訴;負責督促、檢查優惠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全縣招商引資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招商信息》、《招商引資情況通報》的編輯與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