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居民個人購匯業務,是指境內居民因私出境,或因其他特殊情況需用匯而向銀行申請購買外匯的業務。
面向的客戶
有下列用匯需要的境內居民
1、出境探親、旅遊、自費留學等所需旅雜費。
2、出境定居人員的退職金、離職金、退休金、離休金、撫恤金及其他所需用匯。
3、企、事業單位人員因公出境地進行商務、考察、會議等活動所需用匯。
4、出境朝覲或購少量外國藥品、藥械所需外匯。
5、其他用途。
境內居民個人因私購匯標準
1、出境旅遊、朝覲、探親、會親、境外就醫、商務考察、被聘工作、出境定居、國際交流、境外培訓、其他出境學習、外派勞務等兌換外匯標準:凡簽證上標註的出境時間在半年以內的,每人每次可向銀行購匯等值3000美元;出境時間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每人每次可向銀行購匯等值5000美元。
2、繳納境外國際組織會費、境外直系親屬救助、境外郵購等兌換外匯標準:每人每次等值3000美元
3、自費出境留學,每學年可一次性兌換2萬美元(含2萬美元)等值外匯。
4、其他需要兌換外匯為等值3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