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工程竣工決算
正文
為確定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實際發生的全部建設費用而編制的財務檔案,是竣工驗收報告的組成部分。它綜合反映建設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經濟效果,是辦理交付動用驗收的依據。所有竣工驗收的項目,在辦理驗收手續之前,都應認真清理財產和物資,編好竣工決算。它有利於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考核概算、預算執行情況,發現投資使用和管理中的問題,對嚴格基本建設概算、預算、決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制,加強經濟核算,降低工程造價,充分發揮投資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內容不盡相同。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規定,大中型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必須反映竣工工程概況、竣工財務決算和交付使用財產的情況,具體要求是:①竣工工程概況。主要說明項目新增生產能力、建設實際成本及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實際完成情況。對少數未完建設工程應列明工程內容、所需投資和處理措施。②竣工財務決算。反映竣工項目投資來源及運用情況。資金來源包括投入建設項目各條渠道的全部資金;資金運用全面反映作為基本建設成果的交付使用財產,已支出但不構成交付使用財產的資金,結餘的財產。③交付使用財產。包括交付投資使用的新增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
竣工決算由建設單位負責編制,施工單位提供施工資料。編制前要清點財產物資,清理債權債務,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工完帳清。竣工項目辦理動用驗收一個月內,編好竣工決算後上報有關部門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