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借款

基本建設借款簡稱“基建借款”。實行基本建設貸款的企業由建設單位隨同購建完成的財產轉來的從建設銀行取得的借款。它反映企業與建設單位的財務關係。按用途可分為:用於形成固定資產的固定資金借款,用於購置為生產準備的工具、備件等流動資產的流動資金借款,用於不應計入固定資產或流動資產價值內、應予核銷的其他支出借款。企業應在契約規定的還款期內,用基建項目投產後的利潤、折舊基金等償還基建借款,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應按規定用企業的更新改造基金或生產發展基金歸還。為了反映和監督基建借款的轉入和償還情況,應設定“基建借款”帳戶組織核算。並按借款的實際用途分別設“固定資產借款”、“流動資產借款”、“其他支出借款”三個明細科目。轉入的借款數貸記該帳戶,償還數借記該帳戶,貸方餘額表示尚未償還的借款數。

核算

(1)基本建設投資借款的核算

為了反映基本建設投資借款的借入、償還、結轉情況,建設單位應設定“基建投資借款”、 “應收生產單位投資措、“待沖基建支出”等科目。這三個科目是實行投資借 款建設單位的專用科目。

(一)“基建投資借款”科目是資金來源科目,用於核算從建設銀行借入的基本建設投資借款。貸方登記支用的借款和支付的利息。借方登記償還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本科目的貸方餘額為實際借入尚未償還的基建投資借款。

(二)“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科目是資金占用科目,用於核算建設單位應向生產單位收回的用基建投資借款購置和建造完成並交付使用的財產成本和其他各項基建支出。借方登記建成交付生產單位使用的財產價值和結轉生產單位的應核銷基本建設支出及轉出投資。貸方登記生產單位交來償還基本建設投資借款的資金。本科目的借方餘額為直向生產單位收回的基建投資借款。

(三)“待沖基建支出”科目,是資金來源科目,是實行投資借款建設單位專用備抵科目。用於核算待沖的已轉給生產單位的各項基建支出。貸方登記已轉生產單位的交付使用財產、轉出投資、應核銷投資和應核銷其他支出,借方登記下年初建立新帳時,沖轉的各項基建支出。餘額表示尚未沖轉的各項基建支出。

現舉例說明基本建設投資借款的核算方法如下:

(一)收到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核定下達的基搴建設投資借款指標1,500,00元,,即在“借款指標備查登記簿內登記,不作會計分錄。

記,不作會計分錄。

(二)用投資借款支付購入的設備價款120,000元,作分錄如下:

借:器材採購一設備採購 120,000

貸:基建投資借款 120,000

(三)用投資借教支付生產職工培訓費15,000元,支付商業網點費20,000元,作分錄如下:

借。應核銷投資一生產職工培訓費 15,000

借:轉出投資一支付商業網點費 20,000

貸:基建投資借款 35,000

同時作如下分錄;

借: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 35,000

貸:待沖基建支出  35,000

(四)用投資借款支付施工單位工程款40,000元。作分錄如下:

借:應付工程款—××單位 40,000

貸:基建投資借款40,000

(五)根據銀行計息通知;本年投資借款利息40,000元已在借款中扣收,作分錄如下:

借:待攤投資—借款利息 40,000

貸;基建投資借款 40,000

(六)用投資借款完成的工程700,000元交付使用時,除借記“交付使用財產",貸記“建安工程投資”等科目,應同時作分錄如下:

借: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 700,000

貸:待沖基建交出 700,000

下年初開始建立新帳時,作分錄如下:

借:待沖基建支出 735,000

貸:交付使用財產 700,000

轉出投資 20,000

應核銷投資 15,000

如果主管部門對基建投資借款實行“統借統還"的辦法,建設單位應設定“上級撥入投資借款”科目。當建設單位收到上級主管部門撥入的基建投資借款和分配來的借款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和“待攤投資”科目,貸記“上級撥入投資借款”科目。發生交付使用財產、轉出投資、應核銷投資和應核銷其他支出時,應及時轉給生產單位,同時借記“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科目,貸記“待沖基建支出"科目。下年初建立新帳時,將“交付使用財產"等科目餘額與“待沖基建支出”科目餘額相互沖銷。建設單位收到生產單位歸還投資借款的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生產單位投資借款”科目。將資金匯交主管部門歸還投資借款時,借記“上級拔入投資借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其他借款的核算

其他借款是指除基本建設投資借款以外的借款。它包括儲備借款、臨時周轉借款。

(一)儲備潛款是建設單位為以後年度鍺備設備和材料向銀行借入的資金。申請儲備借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是國家預算內投資安排的項目。

2.必須是在批准的設計檔案所附的清單中已列入的設備(材料)。

3.與供應單位簽訂了訂貨契約,並在當年到貨,不構成當年完成投資額的設備錄和材料。

儲備借款必須規定借款期限和用途。借款利息計入設備、材料採購成本。

為了核算儲備借款的借入手和歸還情況,建設單位應設定“儲備借款”明細科目。借入的借款和支付的利息記入貸方,歸還借款本息記入借方。

現舉例說明儲備借款的核算方法如下:

1.用儲備借款購入設備兩台200,000元,作如下分錄:

借;器材採購 200,000

貸;其它借款—儲備借款  200,000

2.根據銀行計息通知,支付設備借款利息1500元。

借:採購保管費一設備 l,500

貸:其它借款—儲備借影 1,500

3.用預算內撥款歸還儲備借款本息201,500元。

借:其它借款—儲備借款 20l,500

貸:限額存款 201,500

(二) 臨時周轉借款是指實行投資包乾責任制的建設單位,由於建設進度加快,當年資金不足向建設銀行借入的短期借款。臨時周轉借款的借款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借款利息要計入“待攤投資”科目。

為了核算臨時周轉借款的借入和歸還情況,建設單位應設定“臨時周轉借款”明細科目。其核算方法與儲備借款基本相同,不再詳述。

分類

基本建設借款可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基本建設投資借款,是有償性質的基本建設投資;

一類是基本建設其他借款,是建設單位按規定向建設銀行借入的除基本建設投資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種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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