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階段實行的是計畫生育的國策,一個家庭最好只生一個孩子。於是,家長對這一個孩子的成長(包括智力和性格)極為關注,希望自己的孩子又聰明、行為又好,是個全面發展的好孩子。
孩子從母腹來到人間,不懂得是與非、對與錯、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全靠成人教育與訓練。(當然是在先天素質和年齡規律的基礎上來進行的)。那么,怎樣培養兒童的好行為、避免形成不良行為呢?我想談點總的原則,希望對家長有幫助。
一、在思想上要有這樣的認識:
1、愛孩子,但不溺愛孩子。
沒有感受到愛的孩子,發展不會正常。愛並不是一味“提供”,不是要什麼給什麼,更不是還沒要,就已經準備好了、給了。嚴格要求不是不愛孩子,溺愛只會害了孩子,孩子就會不知道是非,不懂得尊重他人,自我中心就會演變成自私。
2、懂得只有孩子的不良行為,沒有不良的孩子,要批評時,應該說:“我不喜歡你把鞋子脫在沙發上”(不良行為),而不要說:“我不喜歡你”(不良孩子)。
3、孩子不良行為問題的產生,往往源於縱容和自己的不良言行。比如:孩子講話粗暴、拖拉、不尊重老人、打人、不愛護小動物、霸氣等。要糾正孩子的毛病,先糾正自己的毛病。
二、要早立規矩,早形成習慣,並堅持不懈地執行:
規矩,也就是有界限,能做的、不能做的規定下來。甚至早在一歲生日以前就立下來。比如:不大聲吵鬧、不打人、睡覺時不要抱等。有了規矩才有秩序。早年不立規矩,孩子會失控,長大了,在一個有規矩的社會中,就會處處碰壁,不受人歡迎,經常受挫折,反而非常痛苦。
如果早不立規矩,孩子不知道是與非、不知道對與錯,等形成了不良行為,再立規矩就晚了,要花很多倍的工作,還不見得能改好。
有了規矩,形成了習慣,孩子做起來很自然,沒有約束感。我國著名教育家陳鶴琴先生曾說過:“習慣養得好,終生受其益。”葉聖陶也說過:“教育就是習慣的培養。”英國思想家培根說:“習慣是人生的主宰,人們應努力求得好習慣。”可見習慣之重要。
立了規矩,必須堅持,否則無用,有時還會更壞,孩子會模仿,雷聲大、雨點小是不好的。
三、要具備兒童身體、心理發育及發展的規律的知識:
教育要按規律行事。如果不懂得發展的規律,一定做不好教育工作。在心理方面,比如:嬰兒往往只有極短暫的注意力,不要讓孩子連續注意學習5分鐘以上(半歲以內),10分鐘以上(1歲以內)。逆反是兩三歲兒童的心理特點,不要在這個階段要他“聽話”,不聽就打。要理解、要疏導。五六歲的兒童好奇心特彆強,有時為了探個究竟,會“破壞東西”,應該理解、要正確對待。如果家長有了這些知識,他們就會理解不同年齡的孩子要不同對待,教育才會有好效果。
四、適當表揚、獎勵,適當給以批評、懲罰,注意“度”:
家長往往對孩子的好行為喜在心裡,不表露出來,而對不良行為卻揪住不放。批評、打罵,好像孩子不打、不罵,不會形成好性格。清朝思想家、教育家顏元說過:“數子十過,不如獎子一長”,這是教育孩子重要的原則。
當然,孩子做錯了事,表現了不良行為,批評與懲罰也是必要的,但必須注意“分寸”,“度”,不要小題大做,也不要遮掩,要恰如其分。前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說:“不管你們採取哪一類教育方法,你們都需要一個尺度,因此也就需要在自己身上培養分寸感。”
愛也要注意分寸、尺度,過份的愛、以兒童為中心的家庭,只能培養出冷酷無情、毫無責任感的利已的孩子。